李清風來參加同學婚宴,心裏有種莫名恐慌,好像喜慶的氣氛正催他趕緊談對象。他至今單身,因為被對女孩傷害過,視跟女孩交往為畏途。真巧,傷害過他的女生王彩霞,也來參加婚宴,舊相識,再重逢,而且坐在相鄰位置。那段痛苦的記憶,又浮現在他腦海裏,仿佛就在昨天。
彩霞看上去比初一時豐韻多了,臉蛋依舊嬌媚可人,嘴巴抹一層口紅,眉毛修得細長,穿得花枝招展,有一種妖豔美。她嘴巴爽快,分外熱情的與同桌者聊成一片,不管認識不認識,反正都是新郎新娘的朋友。提到初中同學,她歎道:“差不多都嫁了,我估計要拿倒數第一名。”有個男的笑道;“嗬,長得越漂亮越挑哈!”她拉長聲音道:”我是沒人要啦。”話音一落,立馬引來一片沉寂。那男的又小聲應道:“我要行嗎?”她當作啥也沒聽見,側臉打量清風一番,問道:“聽說你念大學?”清風點了點頭。她又問:“大學很好玩吧?”清風又是點頭。她把快要吐出去的話吃回去,不再發問,埋頭看手機。
新郎新娘還在酒店門口迎賓,飯菜一時半刻還不會出來送死,提前入座的嘉賓總要找事打發時間,這麼百感交集的心情,大概隻有軍隊作戰前的黎明可以比擬。清風坐著也發悶,又不知道說什麼別人才感興趣,幹脆一言不發,犯不著迎合別人。他用餘光掃了彩霞一眼,初一後再也沒碰麵,掐指一算,已經八個年頭,真是嚇一跳!當時那張紙條是她寫的嗎?真想罵她:“你害得我一直對女生有恐懼感,都不敢談戀愛了,我要你道歉?”說出去後,興許心裏爽些,但又覺得不合時宜……
故事發生在初一那年,少年李清風戀戀不舍的離開村莊,進入縣城初中。出門前,父母一再叮囑,以學習為重,不可貪玩,莫與打架鬥毆的浪子交朋友。除了村裏一畝三分地,沒見過啥世麵,他膽子很小,在學校又沒有兄長依靠,凡是遇到趾高氣揚,染著紅發,打了耳洞,拉幫結派的浪子,都會極力躲避,生怕招惹麻煩,吃苦頭。校園並非風平浪靜的港灣,學生拉幫結派打架算是一種遊戲,有以同村結派,有以同街結派,有以同寢結派。小範圍鬥毆事件層出不窮,但都被校警控製。出了校門,才打得最慘烈,尤其放學時,像古惑仔的電影一樣精彩刺激。第一個月,他就從樓上親眼目睹,樓下有個學生被一夥人圍著砍得頭破血流,嚇得他失了魂魄。
上課,他一般呆在教室,下課才出走廊透透氣。他的村莊學生太少,來這讀書的更少,不成氣候,幾個舊友已經加入一些幫派,給自己找靠山。他卻無動於衷,關係最好的同桌王天銘,一樣出身農村,膽小如鼠,畏首畏尾。他倆因為個子矮小,班主任特別照顧,安排坐在第一排,聽課倒是一清二楚,從不打盹,以免老師敲腦袋。坐身後的是彩霞和春芳。彩霞冰清玉潔,說話溫柔。春芳體格彪悍,說話跟吵架似的,震耳發聵。起初,他們彼此很少交談,因為安排在一起打掃教室,才慢慢熟識。頭兩次,大家客客氣氣,倒垃圾也是這回我兩負責,下次輪到你兩。一天,彩霞和春芳打掃後,沒有倒垃圾,掃把一扔,逃之夭夭了。晚修時,班主任發現,要求她們拿出去倒,全班同學又驚又笑。彩霞和春芳乖乖順從,回來就小聲抱怨清風和天銘,上晚修前也不幫忙,害她們丟盡臉,不時的伸手捏他們背。清風有些氣火,對天銘使個眼色,不料天銘一頭趴在桌上。清風因一次被捏得太疼了,忍無可忍的回頭瞪春芳一眼。不料春芳那雙眼神更凶狠。清風也摸不清她的底細,決定忍一時風平浪靜。
下晚修後,春芳猛踹椅子,指著鼻子警告:“以後打掃教室由你們負責,不然給你們好看。”雖然沒說清楚後果如何,但那咄咄逼人的氣勢,已經夠嚇人了。清風大腿碰了碰天銘,讓他表個態。天銘回碰一下,意思由他談判,最後,麵麵相覷的默許下來了。清風很想找個機會反抗,打聽得知,春芳在體校練舉重,男人脾氣,說話大大咧咧,又好像被重物施壓太多,就想壓壓別人。彩霞長得漂亮,說話溫柔,可惜善良沒有跟美貌同在,而是被邪惡腐化內心,喜歡幫腔,喜歡挑撥離間,坐收漁翁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