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夫人被害事件(1 / 3)

昭和某年8月19日,九州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件。

這年夏天特別熱。夜裏11點過後,微弱的陣陣涼風吹起,容易熬過酷暑的一天。

Q製鋼廠的年輕董事遠山榮造,今夜又因赴宴回家很晚。

舊式的橫梁木門已經關閉,附近一帶萬籟俱寂,夜闌人靜。按照晚歸的習慣,他轉到後門。

榮造一邊用手揮趕糾纏不休的大群蚊子,一邊打開木門走進院內。他感到蹊蹺,不由得心裏“哎呀”一聲:廊簷下的木板套窗開了五六厘米的縫隙,微弱的光亮從那裏射進院庭。

榮造小聲呼喚妻子的名字:“喂——年子!”

然而沒聽到妻子的回答。倏地,榮造的心頭襲來一陣不安。他忙手忙腳地脫下鞋,拉開套窗,跳過充當寢室的中間屋子。

妻子躺在蚊帳裏,在長明燈的輝映下,臉色顯得格外蒼白。

“喂,我回來了!”

他想從蚊帳外麵伸手把她搖醒,可是觸到了一個硬東西,他不禁一驚。

是切生魚片的菜刀刺進了她的左胸,鮮血滲到睡衣外麵。

鄰屋敞著隔扇的蚊帳內,母親繡伊和他那剛滿5歲的大女兒麻子,發出均勻的鼾聲,呼呼地睡得正甜。發生了這樣的事件也沒把她倆驚醒。

不大工夫,救護車到了。被害人已經氣絕,救護隊員拒絕送往醫院,相反作為橫死事件,要求警察前來現場。榮造因是頭一個發現的人,便介紹了他發現時現場的情景。

經初步調查,警察認為榮造的陳述屬實。嚴密的搜查開始了。因為東西沒被偷走,所以怨恨和癡情的說法占了上風。列入嫌疑名單內的十幾個人之中,有一個人的名字始終不能從名單上抹掉。此人就是當天下午來安電扇插座的近鄰電工飯島貢(當時25歲)。本人始終堅持無罪,說當晚在自己家裏獨自修理收音機。但,沒有人證明。

另外,他深夜入浴時洗了的褲子,翌晨還在室內晾著,這一點也叫人生疑。而且他熟悉遠山家的房間陳設,家屬成員,很喜歡被害人,經常黏黏糊糊,纏在身邊。所以他被認為是作案人的可能性極大。

對飯島貢住宅進行了搜查,發現他的襯衣的胸部有小豆粒那麼大的一塊血跡。飯島說是自己的血,但經法醫學的權威大野學教授的鑒定,和被害人的血型相同。僅此證據,他便被公開審訊了。

第一審,認為證據不充分,宣告無罪。但是,檢察官起訴,高等法院進行了第二審,判他有期徒刑15年。

飯島貢向最高法院上訴,被駁回,維持二審原判,被迫服刑了。

年富力強的律師笛木,從20年前殺人案件公審記錄的副本上移開目光,略現倦意,點燃了一支煙。

抬頭望窗外,那熟諳的高樓大廈漸漸地隱退到幕落裏。

他對20年前的這起案件發生興趣,是兩天前的事。

那天,笛木到事務所上班。事務員送上茶。他剛呷一口,一個男人闖了進來。

“您有什麼事告訴我,我向先生轉達,請不要……”

年輕的事務員那樣說著便去攔他,可是沒攔住。

“不,我不是來請求辯護的。我一定要親自見一見先生!”

說著便不顧一切地蹬、蹬、蹬地跑了進來。來人體格健壯,紅臉膛。

他硬闖過傳達室,來到笛木麵前。高大的軀體像沒處擱似的,惶恐不安地說:

“實在對不起。您很忙,打攪您。我那時蒙您多方關照……”

他臉上沁出汗珠,頻頻點頭施禮。笛木看看來人,想起來了。從前此人曾因行騙被捕,笛木作為官方指定的律師曾經奉陪過。他的名字叫岩本修,沒錯。那時就沒覺得他可惡。他說話帶大阪口音,臉上總掛著孩子氣,行騙的內容也不像個大人。

“又犯事了嗎?或者……”

“不,真有趣……”

岩本言談囁嚅,端端正正地站著。笛木讓他坐下,給事務員使了個眼色,叫他退到屋外。岩本這才小聲說,似乎怕旁人聽去:

“先生,20年前,榮造董事夫人被殺一案,您還記得吧?”

笛木想了片刻,說:

“噢,犯人就是近鄰的電工,判了15年徒刑。早該出獄了。怎麼?”

“那個、那個……如果找到了真正的犯人。能怎麼樣呢?”

“真正的犯人?”

“先生,殺人案的時效(法律追究責任的有效時間)是15年哪。那麼是從殺了人之日計算15年呢,還是從多方調查結束宣判之後計算15年?”

“但是時效也有兩種:即處刑的時效和公訴的時效,這是個複雜的問題。你不把詳情告訴我,我是無法斷言的。一句話,過了20年,大概時效都已經過了。你說另有真正的犯人,這倒叫我不敢置若罔聞!”笛木律師說著說著,自然地加強了語氣。“你,認識真正的犯人嗎?誰是真正的犯人?莫非是你……”

“您真會開玩笑,俺為什麼要殺人呢?先生。”岩本用力地搖頭否認,然後繼續說:“此前不久,在拘留所時認識了一個人。不過,僅僅是認識,還不到知心的程度。有一天,就一件拘留的事和關於時效問題扯了起來。末了,他悄悄對我說,‘所說的殺人的時效確實定為15年呐’。他對我吐露了真情,‘實際上,人是我殺的……’”

“你是說他就是殺害董事夫人的真正犯人?”

“俺出了拘留所一年多了。前幾天那小子找上門來,一本正經地說,‘無罪而被迫蹲監獄的人真可憐。我多次想自首,但又害怕。我既有前科,又有餘罪,要是自首,準判死刑。因此終於沒去自首。如果時效過了,一定去自首。最近大概上年紀了,想起往事,夜不成眠。希望您關照一下。’我定神一看,他遠遠不是過去那副神態,驟然消瘦,非常憔悴!”

“嗯,僅僅這麼說,客觀證據不充分。”

“所以我就問這問那,實際上他對那起案件了若指掌,不是犯人不可能知道得那麼多。”

“能不能給我舉個例子?”

“他說那天,被害人躺著的蚊帳外麵,桌子上的夜來香花很鮮豔,他進屋時把套窗的下方抬起來啦。還說戴著工作手套,所以沒留下指紋等等。”

笛木雖然疑心他是否胡謅八扯,卻又一個勁兒地搭話。

“本人似乎在說時效成立就不用贖罪,所以他要自首。”

“噢,他一麵說想自首,一麵又說:如果還在追訴期,那可了不得,特請您——曾多方關照過我的律師先生查一查,然後再……”

“哼!假如他是真正犯人,絕對應該自首。至於時效中斷還是未中斷,我負責查問。”

笛木最後問起了真犯人是什麼樣。但,岩本堅決不肯說出他的名字。

“你查問後,若是弄清了時效已過,我把本人領來。在這之前請原諒。”他說著鞠了幾個躬,就告辭了。

岩本走後,笛木興趣兀起,即刻派人搜集有關這次案件的有關資料。並不是完全聽信了岩本的話,莫如說半信半疑。他的話裏有幾處講得特別具體。

他想,經調查,弄清是謊言,給岩本指出就行了,而且自己也輕鬆愉快。

笛木頗有有正義感,從很早以前就對錯案比別人倍感興趣。

他花了一周時間,閱讀了大量的資料。笛木的腦子裏,案件即形成了清晰的輪廓。雖說那是20年前的事,當時的當時律師、檢察官、審判長等都已故去,不可能直接傾聽那些人談吐案件的原委,隻能依靠當時的新聞報道和審判記錄作判斷。

他心裏核計,聽說當時最初審理這一案件的大分警察署有一名警察還活著,等見了自稱的真犯人之後,有了某種程度的真實性,就應走一趟大分。

當告訴他在時效上沒問題時,岩本欣然決定馬上把那個人領來。

笛木一直在懷疑他是不是精神失常,聽了岩本的決定才鬆了一口氣。

那個人在岩本的陪同下惴惴不安地來到事務所。此人名叫林進一,個子不高,約四十二三歲,很老實的樣子。此人表情特別陰鬱。笛木憑經驗懂得:這種人到緊要關頭殺人不眨眼。他與岩本遇然不同,岩本沉默寡言,給人以誠實之感。

“那麼,時效上,不會有問題吧?”

林進一所以首先問這件事,似乎時效問題仍然是他最關心的事。

笛木就那一點做了足以使他理解的說明:“不成問題。我擔保。談一談真情實況吧。”笛木一邊和藹地看著他,一邊問。

於是,林進一便慢吞吞地說下去了。

動機:去偷東西,驚醒了主人,把她殺了。夜來香之說、套窗打開的樣子、殺人的手法等等,講得天衣無縫,無懈可擊;連堂堂專家的笛木也沒能在任何細節上找出破綻。

在圖書館裏也查閱了當時的報紙,但夜來香之事、指紋之事以及屍體的詳細情況等卻隻字未提。再拿被作為惟一證據的血型來看,被害人和飯島都是B型。即使用MN式(血型分類法之一,將血型分為M、N、MN)也都是M型。其後,Qq式啦、Ee啦的血型鑒定結果,斷定襯衣上的血不是飯島本人的血,而是被害人的血。說不定這是由於被害人和飯島的血型相同而不幸產生的錯誤。

聽說林的血型是A型。

當聽到林說在殺之前,被害人曾向右側身躺著時,笛木下定了決心,走一趟大分。因為他認為,是錯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據記錄記載,被當成真犯人的飯島,一審前的供詞大體上合乎事實。隻一點有出入,那就是住在遠方的被害人的母親事後的證言。據她說,女兒即被害人從小心髒衰弱,睡覺時總是向右側身的,以便保護心髒。可是供詞裏卻說被害人是向左側身的。

就這一點,當時的律師也認為被刺的是胸膛左部,警察由此單純地認定右側在下麵,因此在誘導犯人招供時就首先告訴了犯人。所以,本人推翻在法庭上的自供,堅持無罪。律師也為犯人無罪進行了艱苦的辯護。

林說:“被害人本是向右側身睡的,她被驚醒了,又扭身子仰麵,所以刺中了左部。”這是合乎邏輯的。

兩人走後,笛木拉過桌上的時間表一看,公審和商談法律等事項安排得滿滿的。在如此繁忙的活動日程表中,隻見明天午後到後天是空欄。

“好,去一趟。”

笛木決心一下,馬上讓女事務員預購飛機票。

不為分文而飛去九州,這是為了維護冤獄15年的那人的名譽;也有減輕真犯人心理負擔這樣裝得正經的理由,此外還有他個人的私房秘事。

司法進修生時代,同班裏僅有一名女進修生,名叫貝塚美樹子,長得十分漂亮。她生著一雙聰明、烏黑的大眼睛,身段勻稱,總是洋溢著智慧的魅力,簡直成了班裏的崇拜人物,人人為之傾倒。

不知不覺中就形成了這樣的不成文法:班裏的任何人不得接觸這位貝塚美樹子。她本人呢,衣著樸素,在任用之前不戀愛,過著拘謹的進修生生活。

一旦任用,進修生們各奔東西,被分配到北至北海道、南九州各地赴任,七零八落。

男同學富於行動力,出差或參加研究會,有很多相見的機會,但一直沒有同這位女子豔遇的良緣。至今一種近似憧憬的心情,依然縈繞在笛木的心房。

她現在大概在大分的一個家庭法院任審判員。自從聽到岩本的嘴裏說出大分這個地名,這位女性的風貌就浮現在笛木的腦海裏了。

笛木拿出司法會名冊,為慎重起見,查看了一番。貝塚美樹子的名字依然如故。

打那以後,光陰荏苒,10年過去了。大學期間,司法考試合格,當時才二十一二歲,現在也該有三十一二歲了。她沒改姓,說明未配佳偶。

從東京起飛,飛行一小時又40分鍾,抵達遙遠的九州。笛木是全憑個人興趣決定來的。他平素全是依靠理智和義務而生活,這一次才仿佛是複蘇了人的感情,因而頗感愉快。

他快步走下舷梯,急匆匆地向機場的休息室走去。

他心想:美樹子定會來接,因為事先通了電話。

休息室內異常混亂,很難發現她的影子。正當他沮喪地走出休息室時,突然,身後有人招呼他。

“是笛木先生吧?”

嬌媚動人,不折不扣,正是美樹子的聲音。

笛木回頭一看,隻見她出乎意料地年輕美貌,令他大為驚愕,也使他心滿意足。

道過闊別以來的寒暄之後,兩人鑽進了汽車。笛木坐在她駕駛的檸檬色的運動徹座席上,盡情地讓窗外的輕風吹拂著。這時,他陷入了戀愛兜風般甜蜜的錯覺之中。

他在她的陪同下來到警察署。經美樹子介紹,有幸見到了她的伯父——縣警察署署長。

署長公務纏身,十分繁忙,眼下正有幾起案件壓在案頭。經美樹子美言相助,又聽說律師出自正義感,自費千裏迢迢來調查,便破例接見了他。

美樹子講明來意後,他表情略顯為難地說:“不過,笛木先生專程前來,當時的有關人員幾乎全都成了故人,我看不會有多大的收獲吧!反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何須多慮!”

雖然不是自己經辦的案子,但是當地檢察和審判機關都早已結束,犯人已經服刑期滿。今天,被遠道而來的一名律師對案情挖根掘底,他心情似乎抑鬱不快。那困惑的表情,就明顯地流露了如此心緒。

“不管怎麼說,決定性的依據是大野教授對飯島襯衣上的血跡所作的鑒定,並依此對血型所下的判斷。假如說另有真正的犯人,就等於說大野教授的鑒定是假的。關於這一點,您請教過大野教授了嗎?”

“還沒有去見大野教授。我打算先調查一下,我本人有了信心,再去拜訪教授。”

三言兩語地回答之後,笛木就要求看當時的記錄。

據記錄記載,套窗上沒有飯島的指紋,因為飯島溜進院內時,套窗已經開得能通過一個人,沒有必要再動手開套窗。

毫無疑問,這一點也是因為套窗上沒有飯島留下的指紋,警察作為究極之策,想出了個狡辯之詞:動機定為癡情。

自稱真犯人的林進一就此供述如下:大概由於主人尚未回家,套窗沒上鎖,開著個小縫,手抓住套窗的下方拉開,有縱身一個人的空隙。手上戴著白手套……

這種說法合乎邏輯。

記錄裏並沒有新穎的東西。惟一的收獲是他告訴了當時第一個到達現場的警察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