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令人生厭的秋夜,陰冷、潮濕,千篇一律的雨點敲打著地上零落的空罐頭盒,持續地發出單調而響亮的聲響。而長年住在這個倫敦郊外的貧民區的居民們早已習慣了這種漫長而陰鬱的夜晚,在某種難以言表的默契下各自進行著某些私人的聚會——比如街角垃圾桶後,圍在癮君子們中間那隱約閃爍的火光
流浪漢比利.傑克蜷縮在一處樓梯拐角的底下,再一次的裹了裹身上那塞滿了舊報紙的氈布大衣,隻是為了獲得一些心理上的安慰,這該死的秋天比以往哪一年來的都早,小雨已經滴滴答答下了一個多月,無孔不入的雨點把什麼東西都浸得透濕,順便把一切變得又冷又硬,如同自己那家飯店的看門人的臉色,就跟死了老婆似的,比利不無惡意地猜想著。
當比利再一次地抬起頭,一雙擦得油光閃亮的長筒皮靴進入他的視線,雨珠打在光滑的皮質上麵滾落下來。順著皮靴抬頭向上看,一張長滿絡腮胡子的臉正衝著他的腦袋壓低下來,帶著凶狠的神情俯視著他。
比利並不慌張,他是這裏的老住戶了,這條街上有哪些幫會他全部都了如指掌,依著他多年來察言觀色的能耐來看,麵前的這個人有錢有勢,帶著一副頤指氣使的神氣,顯然不是這個區的人。那麼是什麼會讓這樣一個生活在上流社會的人找到他這個一文不名的流浪漢呢?
比利鎮靜得抬了抬頭上的破氈帽:“您好,先生,有什麼可以為您效勞的?”
那個人直起腰來,繼續俯視著他,比利這才看出來這個人身材很魁梧,足有八英尺高,腰圍粗大,僅僅是站在那裏就把小小的樓梯間擋得密不透風,從這個角度來講比利倒是希望他在那多站一會,給自己擋擋冷風也好。
一個低沉而沙啞的聲音說道:“我是來取東西的,聽說在你手裏?”
比利故意讓自己的聲調顯得有點漫不經心——畢竟不是每天都有機會讓這樣一個上流人士有求於自己的:“您瞧見了?我身上的大衣就是我唯一的財產,我怎麼還有什麼東西是您這種高貴的先生所缺少的?”
那個聲音開始變得不耐煩了:“出個價吧,我還有別的事要辦,沒空在這個地方多費口舌。”
“那好,就讓我們雙方都坦誠些,先聲明,我可不要美元,我要的是英鎊,而且……”
比利那喋喋不休的囉嗦戛然而止了,因為那個人從懷裏掏出了一個沉甸甸的布袋,扔在比利麵前的水窪裏,發出金屬撞擊的聲響。
比利不顧濺得滿身的泥水,飛快的從汙水裏撈出那隻布袋,伸手進去掏了一枚硬幣出來,放在嘴裏狠狠咬了一下:“嗯,純金的?很好,我們成交了!”
“那麼東西呢?”
“不在我這裏,……啊不不不~~~~,別激動,我的這位可親可敬的先生,我會告訴你我把它藏在哪了,但那必須是在我把錢藏好之後,我可不想還沒把錢捂熱就變成屍體。我想以這筆錢的數目,足夠買下好幾條我這種人的命了不是嗎?”
“那就先把那東西的一部分給我!”
“完全正確!先生,完全正確!您看我是一個誠實的人,一個有信譽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惡習的人,我把那東西分成了兩部分,我這就帶您去取其中一塊。”
……………………
淅淅瀝瀝的夜雨還是無休止地下個不停,比利順著漆黑雜亂的小巷高一腳淺一腳地走著,他不再徒勞的裹緊身上的破大衣了,因為已經完全被雨淋濕透了,雨水順著頭發在他的臉上流淌,緊攥著錢袋的手因為緊張和寒冷而變得骨節發白。但是這一切他都不在乎,此刻他的內心全部被狂喜、恐懼和興奮充斥著。那個魁梧的男人撐著一把笨重的黑布雨傘,沉默地跟隨在他身後,一步不拉,卻沒有表現出哪怕一絲一毫和比利共用一把傘的意思。
最終,比利在一間閃爍著殘破的霓虹燈的小酒吧門前停下了腳步,他跳上台階,滿麵笑容地張開手臂衝著守門人跑去,隨即被後者一把掐住了脖子,狠狠地摜倒在地上。
“比利,你這個混蛋!居然躲了這麼久,這次你休想再跑掉,再還不了錢就把你的皮剝了當酒吧的招牌!嗯?這是什麼?”,守門人注意到了比利手裏攥的錢袋。
“哦,這不是托比嗎?你的老板哈裏在裏邊嗎?我有急事要找他……”
“老板?你也配見他?你今天是不是瘋了?看看你自己,淋得像一隻落水狗,把你這樣放進去,那我們剛打過蠟的地板可就全完了。不過你既然出現了,今天還不上欠賬,就哪也別想去!”
“哦!托比大哥,我最近做成了一筆交易,很快就有錢還上你們的賭債了,可是如果你們把我的主顧弄沒了那可就一分錢都沒有了,您瞧,這就是我帶來的客人,上帝在上,他可是個正兒八經的有錢人,所以今天我是有正經事要辦,就拜托您再賞個光,讓我帶這位大爺進去見見哈裏老板。”
守門人這才注意到跟在比利身後,一言不發的陌生人,他皺起眉頭,一邊打量著對方,一邊晃晃悠悠地靠近。可是這位陌生的客人依舊還是沉默地站著,毫無反應,豎起的衣領和壓低的帽簷使得他的麵孔依舊藏在一片黑暗的陰影之中。一種說不清楚的直覺使得守門人遠遠停下了腳步,他狐疑的扭頭盯了比利一會兒,然後衝門裏邊歪了歪頭:“老板在二號包間,進去吧!”
瑪麗酒吧的老板哈裏不是這片地區勢力最大的老板,但他絕對是所有黑幫公認的在這裏混的時間最長,以及最富有的老板。他老到、陰險並且極為貪婪,如果前兩點或許還有爭議的話,那麼至少關於最後一點,那些在他名下的數不清的賭場、餐廳和妓院都可以當作證明。
此刻,透過古巴雪茄繚繞的煙霧,哈裏漫不經心的打量著進來的兩個人,走在前麵的那個,據手下人講,是一個本地的流浪漢,曾經因為欠賭場幾個錢而東躲西藏過一段時間,而跟在後邊的陌生人身材魁梧,從走路的姿勢看可能手上還有兩下子,但是把麵孔裹得嚴嚴實實,看不到本來麵目,顯然是個有錢人,居然是被這個流浪漢帶來的?這就有點意思了,哈裏饒有興趣地想著。
比利並不是沒有見過這種打手環伺,殺氣騰騰的場麵,但是他仍然控製不住自己,他想努力的表現的鎮定一點,但是那微微顫抖的嗓音出賣了他。
“哈裏老大,我是來贖回上次我賭輸的那個東西的。”
“東西?很好,我是個很講規則的正經生意人,讓我們來回顧一下,你把那玩意兒抵押在我這兒是在半年前,雖然你一再強調這件物品對你來說是極為重要的東西,但是按照賭場規矩,抵押品的最長保留時間也隻有3個月,而且當時考慮到你的懇求,我又特意交代,把保留期又延長了一個月,可是惡劣的是,你居然帶著債務躲了起來,我的手下找遍了整個皇後區都沒見你的影子,那麼請你告訴我,你現在還怎麼有臉站在這裏,告訴我說你要贖回我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