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崔斯特,今天不來一杯嗎?”酒館裏剛把新釀的特郎酒取出來的威特朗衝那人叫道。
那個叫崔斯特的男人搖了搖頭,“不了,今天很累,晚上再過來和你戰個痛快。”
威特朗“嘿嘿”的笑,“那好,不過你最好把明天的事情都處理好。”
崔斯特不再搭理他,往他住的旅館走去。
威特朗看著他走遠,臉上依然是嘿嘿的笑容,其實他跟崔斯特並不是很熟,崔斯特並不屬於阿爾希斯鎮人,他是兩個月前才從諾克薩斯的胡爾遜鎮過來。
除此之外,威特朗對崔斯特更多了解便是,這人經常混跡於阿爾希斯的各個賭場,有時甚至會前往鄉下的賭場,據他賭場的朋友說,此人賭技甚是高明,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在賭場裏小賺一筆。
盡管如此,這並不影響威特朗對崔斯特的熱情,威特朗對所有人都很熱情,這是他的酒館一直很紅火的原因之一,更何況,崔斯特又是幾乎每天都要光顧他的酒館呢。
崔斯特走到旅館前並沒有走進去,而是繼續向前走去,在旅館前方五十米處有一家獵人商店,獵人商店是專門出賣各種獵人用品,並收取各種戰利品的地方。
崔斯特走了進去,一個四、五十歲的中年男子正站在櫃台上打瞌睡,崔斯特便把一個布袋往櫃台上一扔,說道:“老板,這些能換多少金幣?”
那老板揉了揉眼睛,先看了看說話的人,見不是熟客,並不多言,打開袋子,往裏看了一眼,說道:“三隻鋒喙鳥,一隻深紅鋒喙鳥,共60個金幣。”說完便準備收起袋子。
崔斯特卻一把按住布袋,說道:“能不能再加一點。”
老板見狀卻鬆開了袋子,一副不在乎的語氣,“這是按市場價給的,可沒有少給。”
“我知道,這是按鋒喙的價格給的,可我帶來的不是鋒喙鳥的腦袋麼,我知道鎮上有人正收購它們呢。”
那老板聽到這話,不由得深深地看了崔斯特一眼,崔斯特卻隻是在那淺淺的笑,老板突然想到:“為什麼隻有他一個人來賣這鋒喙鳥的腦袋呢,而且其中還有一隻深紅鋒喙鳥。”他很清楚這鋒喙鳥有多麼凶猛。
“那每隻鋒喙鳥多給你兩個金幣,大的給4個,一共70個金幣,再多我可就要虧本了。”老板說道。
“成交。”崔斯特的嘴角依舊是淺淺的笑。
70個金幣不算是一筆小數目,它足夠一個普通的農戶一年的開支了,當然也可能隻是一個官員的一頓飯錢。崔斯特收好金幣便回到旅館裏去,他感覺實在太累了,非好好休息一下不可。
“老兄你知道競技場往哪邊走嗎?”崔斯特剛要邁進旅館,便聽到有人叫住他。
他轉過身向後看去,叫他的卻是一個陌生的年青男子,那年輕人一身盔甲,背後背著一根長矛和一個盾牌,而在那年青男子旁邊站著一個同樣全身金黃盔甲的女子,與男子不同的是,女子攜帶的是一把長劍,但也是背著一個盾牌。
崔斯特猜測他們一定是雇傭兵,再聯係到男子剛才的問題,一定是剛從鄉下過來,想在鎮上闖蕩一番的。
“你們找競技場幹什麼?”崔斯特問道,實際上他很清楚他們的目的——初來鎮上,人生地不熟,可以憑借自己的本事在競技場找一下機會,一來可以掙到不菲的賞金,這對初來乍到的他們是相當重要的,二來可以證明自己的實力,說不定便被哪一個大戶人家看重,哪怕做一個普通的護衛,一月掙的都要比在鄉下當一年的雇傭兵還多。
然而崔斯特卻從來不相信會有這樣的機會,從小便在各種陰暗場所流連的他深知,競技場裏的事並不是表麵上那麼簡單。
自從英雄聯盟的存在,德瑪西亞和諾克薩斯幾乎已經沒有正麵衝突了,因此以前為維護人民尚武精神的競技場現在也成為貴人們下賭注的地方。
閑極無聊的貴人們特別鍾情於把金錢揮霍在這上麵,在看台上下賭注的同時還能觀賞別人在台下殊死相搏,實在是又驚險又刺激,於是競技場便成了牟取暴利的好地方,自然早已成為某些貴人暗箱操作的地方。
崔斯特覺得應該勸一勸眼前這兩個家夥,然而還沒等他開口便聽到那個男子答道:“我們要去那裏向大家證明一下我們的實力。”語氣中鬥誌十足。
崔斯特便覺得口中的話說不出來,或許該讓他們麵對一次現實,這樣也能在鎮上更好的混下去。
“沿著這條路往前走,遇到岔路口就左拐,你會看見它的。”崔斯特說道。
“謝謝,等我們打贏了,我們請你喝酒。”那男子高興地說道,說完便和他身旁的女子往競技場走去。
崔斯特隻覺得困得要命,便趕緊去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