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聊之後(1 / 2)

我和男小奇與他們道了別!在停車場等著老隋和女小齊回來接我們。我有些擔心,不會是真的得走回去吧!

男小奇:“你這舞劇怎麼有那麼多的畫外音呀?”

我說:“要是演員能自己說,就直接舞台上擴音。”

男小奇:“這算是舞劇嗎?”

我說:“以舞蹈為主要載體,你說哪?”

男小奇:“說不好,也不算是話劇。”

我說:“以舞蹈為主要載體,說話是為了補償舞蹈不能及的地方。”

男小奇:“那算是舞劇嗎?”

我說:“不是為了一種形式而出一種舞台表演形式,為了舞劇而舞劇,應當是以某種表演形式講故事。我以為,不陷入形式上的限製。”

男小奇:“我覺得不算是舞劇。”

我說:“好吧!”

男小奇:“舞台劇。”

我說:“我聽你的。”

男小奇:“我們公司要不弄一演出團體得了?”

我說:“好呀!太好了!”

男小奇:“弄一樂隊。這個好弄嗎?”

我說:“人多了就好弄,人少了就算了。”

男小奇:“什麼意思。”

我說:“二三十人,以作品為主要產品,二三十人都能吹拉彈唱,你就賣吧!跟劇場簽,一年簽出半年來,天天值班兒演出,隻要你的作品能行,就有賺,剩下半年就是誰請演就哪兒演,前半年收支平衡,後半年純盈利,演員也有的賺,你們也有的賺。”

男小奇:“什麼作品能變搶手產品呀?”

我說:“保留音樂,包括聲樂本身的魅力,通過各種能實現的手段,結構也算,形式也算,表演空間也算,總而言之就是深刻的講一個小故事,或者一個大故事,讓觀眾覺得花錢看值得,而且不能嘩眾取寵。”

男小奇:“你這麼一說還挺輕鬆。要不公司真做這項目,請你得了。”

我說:“那太好了!給銀子吧!”

男小奇:“還得送你一獨立的辦公室。”

我說:“簽合同吧?對了簽合同了嗎?”

我突然的想起來,自己忘了跟中年男子簽閱讀合同了。

男小奇拍了拍自己的包,說:“我是幹什麼來的,一進門兒人家就給簽了,而且說劇本兒不用帶走,合同應該簽。夠意思!”

我說:“我怎麼就沒印象了我。”

男小奇說:“要不我們公司弄一舞蹈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