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節 拾到一隻公文包 (2 / 2)

正這樣想著時,一位公安人員坐在了張小明的麵前。他的表情相當的嚴肅。

“那包是你拾的?”

“是。”

“你真的沒打開過?”

“是。”

“你拾包的事沒對別人說過?”

“沒有說過。哦,不,我對歌舞廳老板和趙副縣長的秘書說過,是他們來問的。”

“這沒關係。我再問你一次,你真的拾到包後就立即交給歌舞廳老板的?”

“是。”我非常堅定地回答。

公安人員就不再問張小明了,但臨走時卻說了一句讓張小明誠恐誠惶的話:“你下班後好好想一想,還有什麼細節忘掉了沒說,明天早上我再來問你。”

晚上,張小明回到家,飯也沒吃,就躲進了臥室,躺在床上胡思亂想。

妻很著急,問這問那的,張小明就是不說,妻隻好抓起電話要叫做醫生的同學來給張小明看病。張小明不讓妻打電話,妻便心痛地哭了。

到了此時,張小明不得不說了。妻聽完後卻“哈哈”地笑了。

真是氣不打一處來,張小明恨恨地對妻道:“你……你想過我的感受沒有?還笑!”

妻這才打住了笑,然後對張小明如是說了一番話,讓張小明明天用這番話去對公安人員說。

張小明說:“這行嗎?這不是騙人嘛!”

妻卻振振有詞道:“什麼騙不騙人的,你不這樣說就別想脫身!”

張小明想想隻好如此了。於是起床吃飯。

第二天,當那位公安人員問張小明想起了什麼沒有時,張小明便說:“首先要申明一點,是你讓我說我才不得不說的。”

當得到肯定的回答後,張小明便這樣說的——

“我看到的公文包是在沙發上,和幾隻沙發墊混雜在一起。包上有口紅印,我當時把它擦了。我覺得好奇便打開看了,發現裏麵有厚厚的一疊錢,我數了數有一萬塊。另外還有三隻愛你牌的避孕套,再還有四張很漂亮的女孩的照片,哦!對了,照片後麵還寫著手機號碼。後來我把它交給歌舞廳老板了,但我沒有說我打開看過了的話。”

當張小明說完這番話後,這位公安人員隻說了一句請張小明務必保密的話,就匆匆地走了。

妻在那晚曾這樣肯定地說:“凡是去歌舞廳玩的領導的包裏,除了這些東西,難道還有其它的嗎?”

張小明擔心還會再來找他,但一個月過去了,竟相安無事。

不久,趙副縣長被有關部門“雙規”了,據說起因就是這隻公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