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膠州路一個廢品回收點,一間不大的屋子裏堆放著不少舊家電,有彩電、空調、洗衣機,還有微波爐、熱水器等小家電。像這樣一輛破車一杆秤,整天四處轉悠的廢品回收點,成了上海回收電子垃圾的主力軍。見有記者來探訪,正忙著收拾分類的中年漢子很無奈地說:“其實很多東西我們都直接當垃圾給扔了。”漢子姓王,來自安徽:“如果將廢舊電腦當廢品賣,價格比廢銅爛鐵還便宜,一台電腦大概能賣20元錢左右,打印機更不值錢,按斤稱,兩毛一斤。”
“回收來的電子垃圾最後到底怎樣處理呢?”隨著話題的展開,記者大致弄清楚了,它們有兩種歸宿:還能湊合著用的,被送到非法拆解作坊,經“高手”翻新改裝後再流向市場;實在不能再利用的就地手工拆卸,然後用硫酸浸泡腐蝕,把金、銀等貴金屬提煉出來後,將酸液和廢棄物直接倒入陰溝,排入河流,或通過燃燒排放到空中,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汙染。
上海市疾病控製中心專家周廷魁介紹說,電子垃圾主要含有6種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聚氯乙烯塑料、溴化阻燃劑。以電腦為例,製造一台電腦需要七百多種化學原料,其中含有三百多種對人類有害的化學物質,光是電腦顯示器中的鉛含量平均每台就達一公斤多。鉛元素可破壞人的神經、血液係統和腎髒;電腦的電池和開關含有鉻化物和水銀,鉻化物透過皮膚,經細胞滲透,可引發哮喘;水銀則會破壞腦部神經;機箱和磁盤驅動器中的鉻、汞等元素對人體細胞的DNA和腦組織有明顯的破壞作用。
據統計,近年來我國電子垃圾的增長速度比生活垃圾要快3倍。一台電腦的使用壽命從過去的10年縮短到4年,手機一般不出兩年就會被淘汰。此外,錄像機、電視、冰箱、微波爐、組合音響等家用電器也在不斷更新。我國每年至少有500萬台電視機、400萬台冰箱、600萬台洗衣機需要報廢。
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副院長鄭惠強教授認為,要解決電子垃圾的安全處置難題,關鍵是要落實“生產者負責製”,即誰生產銷售,誰負責回收利用。他呼籲建立專門的回收機構,統一回收處置廢棄電子電器產品。同時,要立法禁止肆意傾倒、掩埋、丟棄廢舊電子電器產品。
目前,國外不少國家都製定了相應的法律,以確保電子電器垃圾回收渠道的暢通、安全。日本2000年製定了《家用電器再生利用法》,規定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負責自己生產和進口產品的回收、處理;德國的《循環經濟法》中規定,電子垃圾的處理原則上由生產者和使用者負責;法國更具體規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電子垃圾;美國2002年正式啟動了廢舊家電產品的循環再生計劃,消費者在購買新的電腦或電視機時,須交納每件10美元的“電子垃圾回收費”。
然而眼下,上海還沒有一家正規的電子垃圾處理廠,電子垃圾暫時無法進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係統。上海目前一年的電子垃圾產生量在10萬噸左右,對於電子垃圾處理企業來說,量越大越能形成規模效應,目前已有加拿大和日本的廠商對處理上海的電子垃圾表示出濃厚的興趣。
然而,在對電子垃圾各種現代化的處理方式中,有一種人性化的方式意義更大:近來,上海有關方麵鼓勵市民把準備淘汰的手機捐給無助的老人,經通訊公司改裝成一種連接救助中心的信息機——既環保又體現社會關懷。
對電子垃圾來說,這樣的歸宿多完美。
20.環境法簡介
從我國環境法涉及和涵蓋的領域看,比較流行的觀點是把環境法分為環境汙染防治和自然資源保護兩大方麵。
一、環境汙染防治的法律
從1979年製定出第一部環境法以後,到目前我國已經頒布實施的環境汙染防治方麵的法律主要有:
《環境保護法》。頒布於1989年12月26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法是對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的修訂而重新頒布的,共分6章47條。作為一部環境保護綜合性的基本法,它對環境保護的重要問題作出了較為全麵的規定。該法規定了我國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和製度,如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實行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相協調、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等原則,以及環境影響評價製度、“三同時”製度,排汙收費等製度,該法較為全麵地規定了環境監督管理、保護改善環境、防治環境汙染和其它公害以及違反環境法的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麵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