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飛鏢(1 / 1)

近代著名翻譯家林紓,在他的《畏廬小品》中,有一則《莊豫》。“莊豫一名莊芋,台灣巨盜也。能以飛鏢於百步之外中人,無不死者。”

“鏢,一種暗器,形如矛頭,用以投擲傷人”(《辭海》)。這種投擲傷人的鏢,又稱飛鏢。在古代典籍中,常可見到“金鏢”一詞,因其以金屬製成,故雲。金鏢,又叫“斤鏢”,每隻重約一斤,乃有此稱。

《武器事典》中,也說到飛鏢,不但中國有,在歐洲、中東等地亦有。其為“前端帶有尖銳部分的投擲武器,有些長得像小型的箭,具有箭頭與箭羽。”這種武器應該在石器時代就已誕生,最先是以木製的柄加上石和獸骨磨礪的尖頭而成,柄尾加上羽毛以利平衡和飛行。後來,為了攜帶和藏匿方便,木柄去掉,隻剩矛頭狀的鏢了。

在北宋時,有一種脫手鏢,屬於飛鏢類。“最具代表性的是菱形與箭頭形。尾端通常係上一片稱作‘鏢衣’的布,可使飛行時的軌道安定”(《武器事典》)。在武俠小說中,我們看到“鏢師”,除長、短兵器之外,一般還暗藏九到十二支脫手鏢,此中會有一支特別大的絕手鏢,以應付異常情況。

係上長長繩索的鏢,名叫繩鏢,在明代的《武備誌》和《三才圖會》中皆有記錄。它的長處是既可投擲傷人,也可握繩威懾對手。“揮舞時由於離心力的緣故可以輕易掃到對方,也可因此加大攻擊力量”(《武器事典》)。

《中國兵器史稿》中,介紹清代暗器時,說脫手鏢一般“鏢長清尺三寸六分,重六兩至七兩”,有三棱、五棱及圓筒等形式,“能於四十步以外中敵”。帶鏢衣的,名帶衣鏢;不帶鏢衣的,名光杆鏢;第三種為毒藥鏢,以毒藥與鏢同煮,或者將熬成膏的毒藥塗在鏢刃上。此外,還有金錢鏢,用清代的有孔大製錢,圓邊磨成刃,飛擲出去專傷人麵部眼目及手腕。

與鏢形製相近的暗器,還的擲箭(甩手箭)、飛劍、飛刀、標槍等。

標槍在元代廣泛使用。清代所用標槍多為木杆或竹杆,鐵槍頭;或者全身都為鐵製。但武術家所用的,則短於軍中之器。純鐵打成的標槍,“不及二尺,杆細而銳其尖,重不及四斤。人僅能帶四槍,技精者能於五十步外中敵”(《中國兵器史稿》)。

林紓在筆記文《王宇》中,寫王宇拜一僧學武,“三年習拳技,外學劍學鏢,能炷香牆上作一字形,暗中出鏢射之,香應手滅。”在沒有鏢時,王宇“代之以銅筆帽,一擲即中。”

在中國古老的行業中,有稱為“鏢行”的,即受雇保護人、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