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通往偉大企業之路

周鴻禕

雖然說美國互聯網企業的CEO們都是個性十足,但亞馬遜的CEO貝佐斯絕對算是少數派中的少數派。他從1994年開始做網上書店,跟雅虎的楊致遠一樣,算是美國互聯網界的前輩,比穀歌那哥倆的資曆還要老。20年過去,彈指一揮間,與他同輩的人和企業,大都已經“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但貝佐斯和他領導的亞馬遜一直快速成長,一直勇立潮頭,在2011年成為市值過千億的第二家互聯網公司。這在商業競爭激烈、技術變革飛速的互聯網行業,真的是一個奇跡。

我看公司,從來不以市值論。國內也有市值過千億美元的公司,將來肯定也會有更多,但市值多少是一回事,公司值不值得尊重,是另外一回事。賺錢再多,如果不能給用戶創造價值,甚至以欺騙用戶、傷害用戶來獲得商業利益,這樣的企業就不值得尊重。亞馬遜就是這樣一家不斷提高用戶體驗、創造巨大用戶價值的令人尊重的企業。

其實,從一些華爾街投資者的角度來看,亞馬遜的投資回報率並不是最高的;貝佐斯也一直被華爾街看作是一個頑固分子,分析師們譏諷亞馬遜的投資回報率隻有4.5%到6%,需要6個季度以後才能開始回收投資,每投入1美元才能產生6美分的回報。但貝佐斯不吃華爾街的這一套。他在2009年致股東的信中得意洋洋、甚至自大地寫道:“在我們452個目標中,‘淨收入’、‘毛利潤’和‘運營利潤’等字眼一次也沒出現”。

貝佐斯強調的是客戶體驗,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用戶體驗。在致股東信中,他說“在客戶體驗方麵,我們已經設置了非常高的門檻,並且有著異乎尋常的不斷改進的緊迫感。”因此,“我們要基於長遠創造更好的客戶體驗”。

從1994年在網上賣書開始,亞馬遜率先利用互聯網的技術優勢,進行各種創新,創造了很好的客戶體驗。例如鼓勵讀者寫書評,利用讀者購買的圖書來推薦其他相關產品,等等。這些是傳統書店沒辦法做到的。這些創新被迅速模仿後,亞馬遜在物流體係上投入巨資,提高庫存周轉,加快貨物遞送速度;顧客不僅能更快地拿到貨,還能在線查詢訂單處理情況。

最新的案例應該算是下麵這個。《華爾街日報》剛刊出一篇文章《亞馬遜最厲害的武器——貝佐斯的偏執》,這篇文章的作者提到,他在亞馬遜網站購買了一條價格13美元的運動褲,到貨後因為發現褲子太大想退掉。結果他收到亞馬遜的一條重要的消息:他作為一個重要顧客,無須退回這條運動褲就可以拿到退款。換句話說,在評估顧客的重要程度,以及評估退貨產生的費用可能會超過這條運動褲的價值後,亞馬遜決定讓這名顧客白拿一條運動褲。

貝佐斯一直強調的“客戶體驗”,在亞馬遜到底有多重要?

《彭博商業周刊》記者布拉德·斯通所著《一網打盡》提到這樣一個細節:貝佐斯有一個公開的電子郵件,他會閱讀大量的顧客投訴,在郵件中加上一個“?”,然後,把電子郵件轉發給相關的亞馬遜員工,雖然電子郵件營銷為亞馬遜掙了很多錢,但是因為顧客強烈投訴,一些生殖健康類產品最終在貝佐斯的要求下停止了郵件營銷。

為什麼亞馬遜會把客戶體驗放到這麼重要的位置?

我的理解是,零售業作為服務行業,是體驗式經濟的前沿陣地。傳統的經濟模式是,製造電視的企業把電視賣給顧客,就完成了銷售任務。電視是耐用消費品,企業巴不得顧客從此再也不來麻煩自己,這樣它可以用廣告和其他手段吸引新顧客。但是,零售業本來利潤率就低,它必須依靠顧客持續購買才能產生規模收入。這就意味著像沃爾瑪、亞馬遜這樣的零售企業必須得產生好的客戶體驗,顧客在購物過程中感覺舒服,才能以後再來購物。這如同我一直強調的那樣,任何企業都應該像零售企業一樣。用戶使用產品的過程,是企業與用戶對話的過程。用戶買到產品,並不意味著銷售任務結束,而是體驗之旅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