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一個人亂活(1 / 2)

儒馨已經去了實體世界,不知道她什麼時候才能走完這個“倒數據”的過渡期,不過按照我們以前收集分析的資料,意識的轉移大概平均需要1年的時間,每個人的具體時間各有不同,有可能長一些,也有可能短一些,取決於每個人的“肉體設置”和本身具有的意識複雜程度。儒馨是一個善於思考樂於思考的人,她的思想深度顯然比我高,估計她用的時間也會比平均時間多一些吧!

過渡期也是一個人最脆弱的時候,係統稍微出點差錯,數據遷移出現問題,就有可能導致一個人死亡。當然,這也隻是理論上的危險期,經過那麼多年的改進,這一過程中的防護措施已經相當安全了,我們找了那麼多關於實體化的資料,隻發現過2個失敗案例,那還是200多年前的事情,最近這200年,我們沒有找到任何失敗案例,所以,想實體化的時候,這點是不用再考慮了,還是多想想自己的積分賬戶吧,那個才是最需要考慮的。

在這一年左右的過渡期裏,儒馨等於是既不存在於虛擬世界,也不存在於實體世界,憑空消失了!最好的情況是儒馨在一年之後與我聯係,然後到了那時我告訴她我已經積攢夠了積分,可以實體化了,讓她再等我一年,再告訴我她的地址和詳細情況,我也好選擇出生地還有身體參數之類的呀,等我過渡期結束就去與她見麵。我可不想等她實體化完成的時候我也正在實體化,那樣的話她不知道情況還以為聯係不到我了呢!當然,我也不願意等她實體化都完成了之後還沒有攢到足夠的積分,那多丟人呐!

現在的問題是,我能在一年時間裏積攢到足夠的積分嗎?我現在才30多億積分,目前的行情,至少要35億積分才能實體化,那我最少要存40億積分才保險。

萬惡的虛擬世界,居然取消了遠古時代的金融市場,要是可以借貸積分該多好哇,可是這年頭,係統本身就嚴格禁止借貸行為,法律中也有明文規定,古時候的那種金融中介根本建立不起來,積分借出去了基本就等於送出去了,非常不安全;再說人們平日裏也沒有多少餘錢,渾渾噩噩的過日子基本上存不到什麼積分,每天有錢就去瀟灑,沒錢就去不花錢的地方瀟灑,在虛擬世界裏做一些大事也不怎麼費錢,開公司、造場景、買工具都不需要多少錢,很多甚至是免費的,投融資需求不迫切;真正需要用大錢的地方就是與實體世界搭邊的一些事情,比如說采購實體設備,這種毫無性價比的東西也隻有那些有特殊癖好的人才會感興趣,受眾麵太小,而實體化無疑是最費錢的,全世界也隻有少部分人能實體化,如果是想靠借貸實體化的,那實體化之後怎麼還錢呢?實體化生存本就不易,估計也沒有多餘的錢可以來還本利,隨時還可能“撒手人寰”,就這樣子,誰願意借錢給別人實體化?憑什麼借給別人?為啥別人不借給自己?反正大家都差不多,沒什麼閑錢,那還不如自己花自己的錢爽爽呢!沒什麼人想投資。

我們的世界崇尚最簡單的規則——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安全可靠直觀易懂,遠古時期的史料顯示,複雜的金融市場經常發生劇烈的波動,不利於係統的穩定。

可是,對於我們這些有很多錢想要進一步資產增值的人來說,投資的需求就顯現了,在我們暫時還沒有積累到足夠積分實體化的時候,把手頭的積分融出去產生利息,豈不是比閑置更好的選擇?可惜沒有這樣的投資渠道,幾十億積分隻能平靜地“躺在”自己的賬戶裏,產生不了任何經濟效益。

我覺得,有我這種想法的肯定不止我一個人,我應該做點什麼,那該做什麼呢?

像古代的時候一樣組建一家金融中介公司?當今法律有明確規定不準“非法”集資,我一個學法律的這點還是知道的,雖說還有點運作空間,但人們借出去的積分也不受法律保護呀,積分本身都是無記名分布式保存的,安全性是足夠,但離開了自己的賬戶就什麼都沒有了,我又何德何能讓大家相信我把積分投到我這裏呢?我用集資的積分實體化有產生不了任何收益……想到這裏我倒是想到了一個在實體世界“斂財”的手段,那就是向虛擬世界籌資,然後通過倒賣稀缺物資賺錢產生效益歸還本息!絕妙的主意!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居然想到了一個這麼快速的發財之路,實體世界裏的人都是傻子嗎?她們除了硬件計算存儲設備之外就不賣別的了?這東西銷路也太小了吧,利潤雖高,但受製於規模,根本吸引不到多少投資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