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遺傳疾病的概述(1 / 1)

在本書的第一節中我們就已經介紹過遺傳,一般體現為父代與子代之間的相似,如子女的相貌、體型等與父母的一般都極為相似。例如父母身高對子女身高的影響,子女身高與父母平均身高之間的遺傳度為0.75,即人的高度有75%的可能性取決於遺傳因素,而我們所知道的環境、營養、運動等因素卻隻占25%。遺傳對骨骼發育影響占80%,環境、營養、運動等因素僅占20%。父母體型對子女體型也有重要影響。體型、軀幹和四肢的比例受遺傳影響較大。例如,無論在日本東京還是在美國洛杉磯長大的日本兒童,由於生活水平相近,身高都一樣,但腿的長度卻比身高相等的歐洲兒童的腿短。在同等生活條件下生長的非洲和歐洲兒童的平均身高相近;但非洲兒童的腿均比歐洲兒童的長。由此可見,體型發育明顯受種族遺傳的影響。此外,體重也往往受到遺傳的影響,父母體重正常,他們子女體重超重或肥胖的可能性為7%,單親超重或肥胖,其子女超重或肥胖的可能性是40%,雙親均超重或肥胖,他們子女超重或肥胖的可能性則高達80%,這充分表明父代對子代的遺傳作用。

那麼,這些和我們要介紹的遺傳病有什麼關係呢?

我們知道,疾病是環境因素(外因)和機體(內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生命過程,伴有組織器官形態、代謝和(或)功能的改變。遺傳因素是構成內因的主要因素。可以認為,任何疾病的發生都是環境因素與遺傳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但具體是怎樣引發疾病,還要對環境因素與遺傳因素作用具體分析,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一、環境因素起主要作用的疾病;二、遺傳因素起主導作用的疾病;三、環境因素與遺傳因素都很重要,二者相互作用。遺傳因素提供了產生疾病的必要的遺傳背景,環境因素促使疾病表現出相應的症狀和體征。但三種情況之間並無嚴格的界限,例如維生素C缺乏症(壞血病)是環境因素起主導作用的疾病。這是因為人類普遍缺乏體內合成維生素C必需的古洛酸糖內酯氧化酶,所以必需外源性維生素C,因此維生素C缺乏症也可看成是此酶遺傳性缺乏所引起的結果。對於任何疾病的表現而言,都是基因因素與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遺傳因素起主導作用的疾病,也都有環境因素參與的結果。如果是由遺傳因素起主要作用而引起的疾病,通常被認為是遺傳病。

遺傳病是遺傳性疾病的簡稱,是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包括基因和染色體,在數量、結構或功能上發生改變,包括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畸變,並引起上代向下代傳遞者,稱為遺傳性疾病。

遺傳病有三個特點:一、垂直傳遞。遺傳病不同於傳染病的水平傳遞,而是具有上代往下代傳遞的特點,但不是每個遺傳病的家係中都可有這一現象,因為有的患者是首次突變產生的病例,是家係中的首例;有些遺傳病特別是染色體異常的患者,由於活不到生育年齡或不育,也就看不到垂直傳遞的現象。二、有遺傳物質的變異(主要是指基因、染色體的突變或染色體畸變),是為遺傳病的物質基礎。三、必須是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發生改變,才有可能遺傳到下一代。

如果人在遭受電離輻射後可能產生放射病,此時,皮膚細胞、骨髓細胞等體細胞的遺傳物質會發生改變,但放射病不能傳給下一代。所以必須說明是生殖細胞或受精卵中的遺傳物質發生改變,如果體細胞遺傳物質突變傳給了體細胞的子細胞,這種情況可以認為是一種體細胞遺傳病,因此可以將腫瘤看成是一種體細胞遺傳病。

人體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細胞核中,均含有由脫氧核糖核酸(DNA)構成的基因及染色體,決定胎兒的發育成長。當基因和染色體不正常時,就可能發生遺傳疾病。引發遺傳疾病的變異基因和染色體可能有三種情況:基因有缺陷;染色體的數目和形狀異常;多個基因同時發生異常。由基因和染色體異常而一起的遺傳病有:一是顯性遺傳疾病,二是隱性遺傳疾病,三是突變與X染色體有關的遺傳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