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0章 國學知識(3)(1 / 3)

《韓非子》中有一則“扁鵲見蔡桓公”的故事。這則故事說,戰國時代的名醫扁鵲去拜訪蔡桓公。他第一次見到蔡桓公,端詳了一會兒,說:“君有疾。”蔡桓公沒有理他。扁鵲第二次和第三次去看蔡桓公的時候,沒有說他有疾,而是說他有病,言下之意是說他的病已經加重了。扁鵲第四次看蔡桓公之後,什麼話都沒說就跑了,因為蔡桓公已經病入膏肓,不能醫治了。在這個故事中,什麼情況下稱“疾”,什麼情況下稱“病”,作者區分得十分清楚。

“疾”和“病”作合成詞用,古代和現在也不一樣。在古代說“疾病”,意思是說“病加重了”。“疾”作“病”解釋,並不是“疾”的本義。“疾”的本義是“快”,如“疾足先得”、“疾風知勁草”、“疾雷不及掩耳”中的“疾”,都是“快”的意思。作“病”解,是“疾”的假借義。“病”的本義則是“毛病”。

“編”和“卷”

我們常說編纂、編輯、編書等,但為什麼要用編織的“編”呢?此外,書籍常分為上下冊,但為什麼又稱為上下“卷”呢?

我國在紙張還沒發明以前,書籍都是用竹簡、木簡(即竹片和木片)做成的,這些簡裝訂成冊時要用繩子穿起來。這種繩子是用絲或韋皮(即鞣製熟軟的獸皮)編織而成的,將“簡”變成書必須有個編繩子穿起來的工序,因此,就有了“編”書一說,編輯、編纂等就是由此衍生出來的。

《史記》中記載,孔夫子讀《易經》時“韋編三絕”,意思是說孔夫子讀《易經》廢寢忘食,將竹簡反複翻閱次數太多,以致穿書的韋皮編織繩子斷了三次,由此可見孔夫子讀書的認真刻苦。

至於“卷”字,古人在發明竹簡、木簡之後,很快又發明了“帛”以抄寫書籍了。“帛”即絲綢,在綢子上寫文章比在竹木上寫更方便,而且帛的重量很輕,還可以卷起來,從此便有了“書卷”的說法。有的文章很長,一卷書寫不夠,需要分成兩卷,因此就有了上卷和下卷的說法。

“書”和“信”

“書”,人人都知道是書籍,但在古代,信也被稱為“書”。如人們熟識的杜甫詩句“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中的“家書”,就是“家信”的意思。在《世說新語》中有“還書”一語,並不是今天的“歸還書籍”之意,而是“回信”之意。

“信”字更特別,古文常用“信”指使者或“送信之人”,而不是現在“一封信”的概念。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有“自可斷來信,徐徐更謂之”的詩句,講劉蘭芝請母親謝絕縣令派來的媒人,“來信”就是指來說媒的信使。《三國誌·魏書·武帝紀》記載,建安六年,“(馬)超等屯渭南,遣信求割河以西請和,公不許。”這裏的“信”也指信使。這類的例子在漢魏六朝的典籍中很常見。

“書”與“信”的連稱,始見於《晉書》,至唐代已經較為普遍。例如王昌齡《寄穆侍禦出幽州》詩:“莫道薊門書信少,雁飛猶得到衡陽”、賈島《寄韓潮州愈》詩:“隔嶺篇章來華嶽,出關書信過瀧流”等等。

“婚”之趣

“婚”這個字因為有“女”字偏旁,所以人們常理解為是男人娶女人為妻,右邊的“昏”字隻是個讀音而已,其實不然。

“婚”字原寫作“昏”,甲骨文中已經發現了“昏”字,鍾鼎文中也有不少,皆表示結婚。“昏”是“黃昏”的意思,為什麼用這個字來表示“結婚”呢?

結婚,在數千年前的古代是以“搶婚”的形式完成的,某青年男子看中了某女子,常於黃昏時分趁女孩家人不注意時,迅速騎馬將她搶走,回家即刻入房結為夫妻。現在的某些少數民族仍然保留著這種風俗。《周易》中屯卦的彖辭說:“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賁卦中也有類似說法:“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卦象中記載的大意是,乘著馬去搶少女,那不是強盜啊(即卦中的“匪寇”,“匪”乃“非”也),那是結婚(“婚媾”即婚姻)!

因此,人們將黃昏之時搶女為妻稱做“昏”了。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新字不斷湧現,才造出“婚”字來區別黃昏的“昏”。

說說“屍”字

“屍”字現在通常是指屍首。但是,古代的“屍”卻不是這個意思,而是指代替死屍受人們祭拜的活人。古人在祭祖的禮儀中,要安排一個“屍位”,即找個活人一動不動地坐在供桌後麵,假扮死去的人受大家祭拜。

後來,這種活人扮的“屍”漸漸被牌位和神像替代了。現在的成語“屍位素餐”,意思是占據著職位而不做事,就是由“屍”坐在位子上無所事事而來的,“素餐”則來自《詩經》的“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句,意思是“白吃飯”。

“屍”既然是受祭的人,所以它又可引申為“主持”,《詩經》有“誰其屍之”句,意思是“誰主持那件事啊”。又因“屍”是祭祀時扮成死人的陳列品,所以古代還以其代表“陳屍示眾”之意。《國語》中有“殺三卻而屍諸朝”的記載,其中的“屍”就是“陳屍”之意。

由於“屍”在古代並不指死人,而是指活人,所以由“屍”這個偏旁組成的字,如展、尿、居、屋等,都是與活人有關的。

是“床第”還是“床笫”

有的人愛故作風雅地說“床第之事”,那麼,這個“床第”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將“床”和“第”組成一個詞是錯誤的,正確的組合應是“床笫”。“第”和“笫”雖然在寫法上隻差一筆,但意思卻完全不同。

“笫”,讀zǐ,意思是用竹篾編的席子。顯然,“床笫”就是指床和席,這兩樣東西均是古人睡覺時的必備物品。而如果將“床”和“第”組在一起,則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床笫”引申指閨房之內或夫婦之間。理解了“床笫”的意思,“床笫之事”的意思也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