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單手握持發射——手槍篇(1)(1 / 3)

第一節手槍概述

1.手槍的演變曆史

槍族中,手槍從體積上,可以說是最小的。在現代戰爭中,盡管手槍體積小、射程短、威力小,所起的作用並不大,但它依然是軍隊必不可少的裝備之一。對於手槍,許多人略知一二。但如果問起手槍的由來及演變過程,知道的人就不多了。事實上,現代手槍的發展與其他火器一樣,發展曆程非常漫長。

目前,我們接觸到的手槍是從600多年前的原始手槍——火門手槍逐漸演化而來的,槍的發展經曆了從火繩手槍、轉輪發火手槍、打火手槍、燧發手槍、擊發手槍、轉輪手槍和現代自動手槍的曆程。

16世紀,身處戰爭中的人們發現,火繩手槍用火繩點火,不僅浪費時間,而且還會影響作戰。當火繩燃燒時,火焰非常不穩定,發射可靠性低。

如遇風雨天氣,火繩還容易被吹滅。在夜裏,火繩容易被敵人發現。為此,人們研製了一種轉輪發火手槍。

1515~1517年,德國紐倫堡的鍾表師約翰·基弗斯發明了第一支轉輪手槍。它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帶鋸齒的鋼輪旋轉與燧石摩擦從而產生火花,火藥被火花引燃,然後點著發射藥進行發射。

16世紀中期,出現了最早的打火手槍。位於擊錘之上的夾有燧石的卡爪,與底火盤上方的擊砧互相撞擊產生火星,將點火藥引燃。

1605~1615年,法國人馬漢發明了世界上首支燧發手槍。事實上,燧發手槍並不正規,隻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打火手槍。燧發手槍的擊砧形如“L”,安裝在底火盤之上,是一個火盤蓋,能夠繞軸轉動。當擊錘向下回轉時,與底火盤蓋上的撞擊麵互相撞擊,這樣一來,底火盤蓋也就打開了。最後,擊錘上的燧石與撞擊麵互相摩擦,產生的火花向下濺入底火盤中,將點火藥引燃。

蘇格蘭人亞曆山大·約翰·福塞斯於1805年,發明了擊發點火技術,同時將它應用到槍上。1812年,福塞斯與蒸汽機的發明人——詹姆斯·瓦特聯手研製了首支擊發手槍。它的工作原理是在底火盤裏安裝上雷汞,再用擊針與底火盤互相撞擊,引爆雷汞,火焰經過傳火孔,將發射藥點燃。

1814年,銅火帽問世了,它是由一位英籍美國人喬舒亞·肖發明的。正因如此,擊發點技術的發展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1835年,為了克服手槍裝填彈藥速度太慢這一問題,美國人塞繆爾·柯爾特發明了轉輪手槍。事實上,它是以擊發手槍為基礎而研製的,同時也是全球第一支具有實用價值的轉輪手槍。

作為軍用武器,轉輪手槍也有很多缺點。它重新裝填時間長、容彈量小、轉輪與槍管之間有一定的空隙、初速度小、威力弱,根本不能很好地滿足一些作戰要求。為了能夠更好地作戰,人們又研製出來一種新手槍——自動手槍。

奧地利人約瑟夫·勞曼於1892年發明了肖伯格手槍,它是世界上第一支自動手槍。這一手槍共有4條右旋膛線,采用底火管驅動式自動方式為彈夾供彈,剛性自動閉鎖。

第一支實用的自動手槍是博查特手槍,它是由美籍德國人雨果·博查特於1893年發明的。不僅如此,他還發明了一種瓶頸式帶彈頭殼的手槍彈。該槍易於操作,開鎖、拋殼、待擊、供彈上膛、閉鎖等動作都由槍機的後坐與複進獨立完成的。另外,它還有一個特點,以彈匣供彈,彈匣安裝在握把之內。這些特點及其結構原理為現代手槍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兩次世界大戰之後,自動手槍發展得極為迅速,不斷出現了許多結構新穎、性能優良的自動手槍。1980年年初,各國和地區研製的新手槍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今天,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手槍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各式新手槍不斷問世。未來手槍的發展空間更為廣闊,必將出現各種新結構、新原理、新材料和新工藝的手槍。

目前,手槍一般由槍機、複近簧、複近簧導杆、連接座、擊發機構、發射器、彈匣、握把、槍管等部分組成。

2.手槍的性能和特點

手槍是指可單手發射的短槍。它是近戰和自衛用的小型武器,短小輕便,能突然開火,在50米內具有良好的殺傷力。

手槍具有重量輕、體積小的特點,滿裝槍彈的軍用手槍的總重量一般在1千克左右,警用手槍在800克左右,便於隨身攜帶。手槍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易於大批量生產,生產成本較低。

手槍的槍管較短,有采用小口徑的,口徑多在7.62~11.43毫米之間,但大多采用9毫米口徑,適用於殺傷近距離內的有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