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濕地日(2月2日):
每年2月2日為國際濕地日。根據1971年在伊朗拉姆薩爾簽訂的《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濕地指“長久或暫時性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帶有靜止或流動、或為淡水、半鹹水、鹹水體,包括低潮時不超過6米的水域”。濕地對於保護生物多樣性,特別是禽類的生息和遷徙有重要作用。
世界水日(3月22日):
1993年1月18日,第47屆聯合國大會作出決議,確定每年3月22日為“世界水日”。從1994年開始,我國政府把“水法宣傳周”時間改為每年的3月22日~28日。
世界氣象日(3月23日):
1960年世界氣象組織執行委員會決定把每年3月23日定為世界性紀念日,要求各成員國每年在這一天舉行慶祝活動,並廣泛宣傳氣象工作的重要作用。每年世界氣象日都有一個中心活動內容,各成員國在這一天可根據當年的中心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和紀念活動,如組織群眾到氣象台站參觀訪問,舉行有政府領導人參加的群眾慶祝儀式,舉辦氣象儀表裝備、照片、圖表和資料的展覽,舉行記者招待會,放映氣象科學電影,發行紀念郵票等。
地球一小時:
“地球一小時”是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所提出的一項倡議,希望個人、社區、企業和政府在每年3月最後一個星期六20:31~21:30熄燈一小時,來表明他們對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支持。
世界地球日(4月22日):
1969年美國威斯康星州參議員蓋洛德·尼爾森提議,在美國各大學校園內舉辦環保問題的講演會。不久,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學生丹尼斯·海斯將尼爾森的提議擴展為在全美舉辦大規模的社區環保活動,並選定1970年4月22日為第一個“地球日”。
國際生物多樣性日(5月22日):
《保護生物多樣性公約》於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為紀念這一有意義的日子,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從1995年起每年的12月29日為“國際生物多樣性日”。2001年5月17日,根據第55屆聯合國大會第201號決議,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改為每年5月22日。
世界無煙日(5月31日):
1987年世界衛生組織把4月7日定為“世界無煙日”,但後來改為5月31日,以提醒人們重視香煙對人類健康的危害。
世界環境日(6月5日):
1972年6月5日~16日,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來自113個國家的政府代表和民間人士就世界當代環境問題以及保護全球環境戰略等問題進行了研討,製定了《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和109條建議的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提出了7個共同觀點和26項共同原則,以鼓舞和指導世界各國人民保持和改善人類環境,並建議將此次大會的開幕日定為“世界環境日”。1972年10月,第2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日”。
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幹旱日(6月17日):
由於日益嚴重的全球荒漠化問題不斷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從1995年起,每年的6月17日被定為“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幹旱日”。
國際保護臭氧層日(9月16日):
1987年9月16日,46個國家在加拿大蒙特利爾簽署了《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開始采取保護臭氧層的具體行動。聯合國設立這一紀念日旨在喚起人們保護臭氧層的意識,並采取協調一致的行動以保護地球環境和人類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