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宗教之真(4)(3 / 3)

請回顧前此說過的一些話:

人的個體生命寄於此身,人的社會生命寄於此心。身低而心高;心大而身小;身有限,而心無限。

人類一般地固有其求生存的極強要求,但為革命不怕犧牲的偉大獻身精神,其力量不是更強嗎?這是很深的矛盾存在於個體生命與社會生命之間。如所共知,基督教原起自被壓迫被奴役被虐待的人們團結互助運動[27],曾具有一種革命精神的。佛教之興,亦是對其社會不平等製度的堅決反對者。救世是世界幾大宗教的通義;因此堅苦卓絕,服務人群,激昂慷慨,自我犧牲,成為宗教家的本色。——這說明幼稚的低級的宗教起於身,而偉大高明的宗教則起於心。

人類生命內在有其矛盾,社會在階級分化後內部總不單純,反映到宗教上便有高下不等種種因素混雜一起。宗教之不會衰亡下去而將隨時隨地屈伸變化不已,其道理在此。

人類社會文化的解剖

這裏說社會文化,意指人類在自然界中為其社會生活而改造利用自然,創製出有形質無形質的一切文明事物,從農工生產、交通、經濟以至宗教、政治、禮俗、法律、學術、教育無不總括在內。它原是渾整一體,不容割裂,如像有機物然;不過人們為便於指點措思,而人為地加以區分與綜合,多立名目如“農”、如“工”、如“宗教”、如“政治”雲雲,來表示其不同方麵,不同部門,不同環節而已。如何區分綜合一視乎需要和方便,沒有一定。

今為指示宗教在社會文化中的位置如何,有必要先把社會文化剖分為兩類:

一是屬於生活上的方法手段工具,那一類性質的事物,例如農工生產、建築交通以至文字、算術、自然科學、各項技藝等等。凡被稱為物質文明的均在此中,但其範圍又略寬廣些。寬度何在?如在社會科學內沒有階級性的純客觀知識實亦同自然科學一樣可以歸入此中。乃至行於社會間的某些規章製度。從其為一種便利的方法手段來說,亦未嚐不可歸入此中。

又一是表著社會人生是非好惡取舍。一切價值判斷及其傾向那類事物,如宗教信仰及其教會,哲學流派、文學、藝術、社會道德禮俗、國家法律製度及其機構、革命思想及其團體組織,等等皆是。凡今所雲上層建築者都在此中。俗所稱精神文明者,應亦屬於此。

前者主要是人在生活中對物的問題引生出來的那一類文化,特與人的智力和知識有關係。後者則是生活在社會裏從人如何對人(兼括人對自己,人對神在內)的問題上表見出來的那一類文化,特與人的情感意誌(神情態度)有關係。論其分量,前一類遠大過後者,論其重要性,則後一類遠大過前者。後者對社會生活具有權威和指導力量,而前者則居於從屬地位;這是最宜注意的。社會主義的社會生活所不同資本主義社會者,要於後一類事物見之,而在前一類事物上卻盡可從同。推而論之,要區別任何一時一地的社會文化,先要注意其後一類,這是主;次乃注意其前一類如何,這是從。

社會生產關係(主要是生產資料所有製問題)既表著其社會中人對人的關係,又聯係著人對物的問題(生產力)在一起。它綰合前後二者為其中介,是社會發展變化的大關鍵之所在,社會發展史即恒視乎此而劃分各不同階段。

從全人類曆史來看,社會發展可分五階段,但各族各地的社會不必然都一一經曆之。借喻個體生命,有的幼小而殤,有的青年壯年夭折,非人人皆長壽到達高年。世界古史上正見有不少顯著一時的某族某國,其後竟然從曆史上消失無聞,其當初興起的地方而今已經易主。此某族某國者在當時是大有其創造發達的社會文化,乃能有其顯赫史跡的。在衰亡後,其子孫豈必全絕,不過歸化到旁的社會中,多隨其他社會文化或轉入另一發展階段而生活去。曆史上所消失者,與其說是其血統族係不如說是其一時特有文化。還有的其族其國隻見衰微卻不衰亡,而後來複興之事;亦正以其社會文化自有不絕者在,乃有以維持其一族生命於不斷。像中國人(漢族)這樣以其獨創的社會文化綿繼其民族生命,經曆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雖中間衰落式微不止一度,今天獨得因社會主義的機運到來而複興者,世界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