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服飾的曆史源遠流長,從原始社會、商周、春秋戰國、秦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宋遼夏金元、明清,到近現代,都以鮮明特色為世界所矚目。原始社會服飾(公元前21世紀之前)戰國時人撰寫的《呂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黃帝、胡曹或伯餘創造了衣裳。從出土文物方麵考察,服飾史的源頭,可上溯到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距今1.9萬年左右)遺址中,發現有1枚骨針和141件鑽孔的石、骨、貝、牙裝飾品。證實當時已能利用獸皮一類自然材料縫製簡單的衣服。中華服飾文化史由此發端。距今約1萬年,進入了新石器時代,紡織技術發明,服裝材料從此有了人工織造的布帛,服裝形式發生變化,功能也得到改善。貫頭衣和披單服等披風式服裝已成為典型的衣著,飾物也日趨繁複,並對服飾製度的形成產生重大影響。在紡織品出現之後,貫頭衣已發展為一種定型服式,在相當長時期、極廣闊的地域和較多的民族中普遍應用,基本上替代了舊石器時代部件衣著,成為人類服裝的祖型。新石器時代除有籠統式服裝外,還從一些陶塑遺物發現有冠、靴、頭飾、佩飾。商周服飾(約公元前16世紀~前771年)由商代到西周,是區分等級的上衣下裳形製和冠服製度以及服章製度逐步確立的時期。商代衣服材料主要是皮、革、絲、麻。由於紡織技術的進展,絲麻織物已占重要地位。商代人已能精細織造極薄的綢子,提花幾何紋錦、綺和絞織機的羅紗。衣料用色厚重。
西周時,等級製度逐步確立,周王朝設“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王室服飾。根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國冠服製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到周代已完整完善,春秋戰國之交被納入禮治。王室公卿為表示尊貴威嚴,在不同禮儀場合,頂冠既要冕弁有序,穿衣著裳也須采用不同形式、顏色和圖案。最著名的為《尚書·益稷》所載十二章服:“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繪、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繡,以五彩彰施於五色作服。”十二章紋遂成為曆代帝王上衣下裳的服章製度,一直延用到清帝遜位、袁世凱複辟稱帝。從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飾裝飾雖繁簡不同,但上衣下裳已分明,奠定了中國服裝的基本形製。
春秋戰國服飾(公元前770~221年)春秋戰國時期織繡工藝的巨大進步,使服飾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目日見繁多。河南襄邑的花錦,山東齊魯的冰紈、綺、縞、文繡,風行全國。工藝的傳播,使多樣、精美的衣著服飾脫穎而出。春秋戰國時期,不僅王侯本人一身華服,從臣客卿也是足飾珠璣,腰金佩玉,衣裘冠履,均求貴重。古人佩玉,尊卑有度,並賦以人格象征。影響所及,上層人士不論男女,都須佩帶幾件或成組列的美麗雕玉。劍,是當時的新兵器,貴族為示勇武兼用自衛,又必佩帶一把鑲金嵌玉的寶劍。腰間革帶還流行各種帶鉤,彼此爭巧。男女的帽,更引人注目,精致的用薄如蟬翼的輕紗,貴重的用黃金珠玉;形狀有的如覆杯上聳。鞋,多用小鹿皮製作,或用絲縷、細草編成;冬天皮衣極重白狐裘,價值千金。女子愛用毛皮鑲在袖口衣緣作出鋒,還有半截式露指的薄質錦繡手套,無不異常美觀。春秋戰國時期的衣著,上層人物的寬博、下層社會的窄小,已趨迥然。深衣有將身體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階層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百姓的禮服,男女通用,可能形成於春秋戰國之交。深衣把以前各自獨立的上衣、下裳合二為一,卻又保持一分為二的界線,上下不通縫、不通幅。最智巧的設計,是在兩腋下腰縫與袖縫交界處各嵌入一片矩形麵料,其作用能使平麵剪裁立體化,可以完美地表現人的體形,兩袖也獲得更大的展轉運肘功能。據記載,深衣有4種不同名稱:深衣、長衣、麻衣、中衣。從出土文物看,春秋戰國時衣裳連屬的服裝較多,用處也廣,有些可以看作深衣的變式。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頒胡服令,推行胡服騎射。胡服指當時“胡人”的服飾,與中原地區寬衣博帶的服裝有較大差異,特征是衣長齊膝,腰束郭洛帶,用帶鉤,穿靴,便於騎射活動。春秋戰國時期的衣服款式空前豐富多樣,不僅表現於深衣和胡服。樂人有戴風兜帽的,舞人有長及數尺的袖子,有人還常戴鴟角或鵲尾冠,穿小袖長裙衣和斜露臂褶的下裳。這些都與多采的社會生活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