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通貨膨脹的非經濟思考(2 / 3)

政治體製改革的嚴重滯後使國家機關效率低下,信息不靈,決策不準,對經濟活動失去了控製。對於盲目進口小汽車等,國家雖然有種種限製性規定,但並不起多大作用。1981年至1986年,全國單是進口小汽車用去的外彙大約折合人民幣200億元。綜合新華社報道:1987年,全國各地無賬可查的白吃、白拿和胡亂購買豪華進口小汽車等揮霍掉的錢,約有530多億人民幣,與國家統計局掌握的“按章辦事”的社會集團高消費的款項一樣多。兩者相加,1060多億,約相當於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1/10,為當年國家用於農業生產和發展各項農業事業支出的8倍。這種揮霍現象,對十分脆弱的國民經濟的衝擊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政治體製改革的嚴重滯後,也是“官商”紛起,“官倒”猖獗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官倒”的橫行,恰恰又是通貨膨脹產生和惡化的誘發基因和催化劑。“官商”“官倒”之所以產生和屢禁不止,並不是單純的經濟現象,而是有著十分深刻的政治和社會根源的。它與目前我國存在的集權型政治體製和與此相適應的認同型傳統文化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在這樣的背景下,國家機關中一些有權有勢而又想“先富起來”的大小官員,乘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新秩序尚未建立之際,運用手中的權力牟取私利和小集團利益,在經濟領域進行超經濟的、權力的競爭。其結果必然幹擾經濟秩序,使消費基金膨脹,誘發和加劇通貨膨脹。

政治體製改革的嚴重滯後使政治過程阻塞,使政府難以掌握各利益集團的利益要求,並在充分的利益表達基礎上形成科學的決策。因此,在物價與工資改革方麵,某些措施和方案不能為大多數人接受,貫徹起來阻力重重。另外,決策在執行過程中也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及時的信息反饋,缺乏修錯機製,這樣既不能保證真正貫徹執行,又不能及時予以調整。由於渠道不暢,梗阻嚴重,使中央的政策呈現嚴重的變形,有些甚至貫徹不下去。比如基建規模過大、社會集團購買力過旺、消費基金膨脹等問題,中央三令五申,但就是控製不住,互相攀比之風盛行,使本已無序的經濟更加無序。

政治體製改革不進行,政府行為不能科學民主有序,腐敗現象不能鏟除,通貨膨脹的惡性發展就難以遏製,經濟體製改革就難以深入,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秩序就難以建立。我們必須麵對這一現實,在政治體製改革和政治民主化建設方麵真正有所作為。

再從世界寬闊的角度看,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在遏製通貨膨脹時也注意到了通貨膨脹與政治體製的關係問題。南斯拉夫通貨膨脹率(以零售價格漲幅為主要標誌)1985年為76%,1988年達到125%;在匈牙利,1981~1986年平均6.5%,1988年為16%;在波蘭,1985年為15%,1988年達74%。這些國家在治理通貨膨脹時共同的感受是:“在總體上控製通貨膨脹的努力與深化經濟改革,政治改革是密不可分的。”東歐等社會主義國家的經驗和理論取向,一定意義上揭示了社會主義國家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某種共同性,其中有值得我們思索和借鑒的東西,它們從另一個側麵給我們以深刻的啟示。

原因之三:公民客觀上的不合作,使不豐富的市場進一步受到衝擊,使通貨膨脹更加惡化

我國的公民是國家的主人,絕大多數的公民是愛國的,是願意與政府合作、搞好物價工資改革的。但通過對近期通貨膨脹的考察,不難發現,由於決策中的某些片麵性,執行中的神秘性,以及傳統文化等因素的作用,公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經濟承受能力都不足以承受特別強大的衝擊力,這就使其內心願望和客觀行動發生了嚴重的錯位,使物價改革缺少堅實的群眾基礎,使這項政策缺少“資源”,因而在執行中必然引出與決策初衷相違背的現象。國民的這種“不合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認識上的不到位和利益要求的紛亂。改革以來,黨和政府在思想認識領域做了大量的工作,理論界和大眾傳播媒介對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改革目標、方針和步驟等都做了大量的宣傳解釋工作。這些工作在國民中的作用是不同的,有的全部接受了,有的接受了一部分,有的絲毫沒有接受,有的甚至強烈排斥。因此,一部分人的思想認識跟不上改革和發展的形勢和要求,在行動上就不自覺地與改革的方針相脫節。比如物價改革,這是改革中比較關鍵的環節,不改不行,但人們長期習慣於物價凝固不變的環境,加上怕個人利益遭受損害,因此對物價改革持保守和抵製態度。其行動,主要表現在把手中的資金統統用於消費,或購物保值,而不肯儲蓄或用於生產經營,對物價改革多有責難非難。這是一種不健康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