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重大稅政改革營改增(1 / 1)

又是一年歲末時,盤點經典稅政,品味政策變遷,十八項政策,深刻影響經濟行為,2012年暗潮湧動,重大稅政改革破繭而出。這是山雨欲來的一年,這是稅政走進民生的一年,這是稅政穩中求變的一年。曆數十八項經典稅政,且看2012十八項重大稅收政策盤點。

《關於在北京等8省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2]71號)

從2012年開始的未來幾年內,營改增重大稅政改革都將是最重要的稅收政策,波瀾壯闊的稅製改革剛剛拉開序幕。

營業稅具有道道征收、全額重複納稅的屬性,而增值稅相比之下,隻對增值額征稅,可以有效避免重複納稅。有鑒於此,94稅改以來,營改增的呼聲一直不斷,而直到2012年1月1日,上海才推出對部分現代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的試點,基本政策是對六類現代服務業: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谘詢服務,以及交通運輸業開展營改增試點,試點稅率設計為三檔,有形動產租賃業17%、交通運輸業11%、其他現代服務業6%,對營業收入在50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適用3%的征收率。

營改增上海試點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一是部分試點行業企業,例如交通運輸業和有形動產租賃業稅負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次試點沒有考慮期初存貨的影響,這些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時,未抵扣進項稅額,而營業收入稅率按照11%、17%較高稅率征稅,會產生稅負不升反降,這個問題通過財政扶持來部分解決;二是對營改增試點周圍地區影響較大,由於試點地區的試點企業開出的發票,企業可以抵扣,因此形成政策窪地,周邊地區企業紛紛到試點地區開辦分公司,影響了周邊地區稅源,因此試點時間不宜過長,試點地區範圍不宜過小。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強勢推出營改增試點後,擴大試點的呼聲不斷,71號文件規定自2012年9月1日至12月1日,分別在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寧波市)、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八省市擴大營改增試點。上海試點僅僅半年多後,試點地區就迅速擴展八省,預示營改增步伐將會迅速擴大,而2013將是全麵推進營改增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