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有一個名叫福瑪斯的法國人,來到非洲的大草原上,被那些往來穿梭的動物給迷住了,便喜歡上了打獵這種活動。
1965年7月的一天,他帶著一名向導來到草原上打獵。福瑪斯看見前麵有一群羚羊在草叢中奔跑,便舉起槍,向著羚羊群射擊。他打中了一隻羚羊的後腿,可那隻羚羊卻沒停下,仍然一瘸一拐地跑著。福瑪斯又補了一槍,才把它打死。向導跑過去,拾起羚羊放到吉普車的後座上。這時,向導突然把手放在耳後,好像在認真聽什麼聲音,表情顯得奇特而緊張。福瑪斯從來沒有見到向導有過這種表情,便端起槍,循著向導聽聲音的方向走去。
往前沒走多遠,福瑪斯就看見一群斑馬跑過來,他鬆了一口氣,自言自語道:”不過是一群斑馬,有什麼值得緊張的?”他剛把緊張的心放下來,突然發現在那群奔跑的斑馬後麵,有一個奇怪的東西在追趕它們。再仔細一看,原來是一頭怪獸。這頭怪獸身高1米左右,四肢很短,跑起來卻比馬還快,最奇特的是它的身上長滿了又粗又硬的毫毛。”像是豪豬,但又不是。它是什麼東西呢?”福瑪斯在心裏問著自己。
這時,那頭怪獸已追上了一匹斑馬,隻見它奮力一躍,將身上尖硬的毫毛刺入斑馬的體內,然後又迅速地跑開了。那匹可憐的斑馬身上立刻出現了密密麻麻的血洞,不斷噴出鮮紅的血來,把周圍的草地都給染紅了。
很快,那匹斑馬由於流血過多,倒在了地上。那頭怪獸沒跑多遠,看到斑馬倒下後,就又跑了回來,瘋狂地吃起斑馬肉來。福瑪斯見狀,產生了惻隱之心,舉起槍向那頭怪獸射去,可惜子彈打在了地上,沒有擊中那頭怪獸。槍聲驚動了那頭怪獸,它丟下自己好不容易得來的美餐,將全身的毛一收,像箭一樣鑽到地下不見了。福瑪斯他們跑過去一看,發現地上有一個很深的洞,不知道通到什麼地方。
後來,福瑪斯回到巴黎,到國立圖書館去查閱動物圖譜,但是沒有找到那頭怪獸的圖樣,於是他把自己的見聞寫成報告公之於眾。一些人懷疑他的報告的真實性,認為地球上不可能存在這種”土行孫”式的動物。那麼,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呢?福瑪斯所說的那頭非洲草原上的怪獸真的存在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