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
法國大革命之前,世界各地都有著關於著裝的規定,服裝的麵料和顏色必須與所屬的階級地位相配。在歐洲,紫紅色標誌著貴族的特權;在中國,明亮的黃色專屬於皇帝。在漫長的中世紀,隻有亮麗的顏色才被認為是漂亮的,這是因為亮麗純正的色彩其染料價格昂貴,有的需要從國外進口,生產和印染工藝繁複,隻有權貴階層才穿得起。
如今再沒有一種顏色代表著階級特權了,不過有一種顏色卻具有了性別意味,那就是粉色!
提到粉色,人們不由自主地想到童話中的公主和芭比娃娃,如今地球人都知道,粉色絲帶是女人的象征。不過很多人卻並不知道,粉色並不總是如此女人氣十足,它曾經是中性的,甚至還有雄赳赳的男子氣的一麵。
貴族男人的顏色
從喬托畫於1365年的《奧尼桑蒂聖母子》到17世紀巴洛克時期西班牙畫家巴托洛米·埃斯特班·牟利羅(BartoloméEsteban Murillo,1617—1682)的《聖家族》,童年的耶穌都穿粉色的衣服。從某種意義上說,耶穌的形象也展示了曆史上兒童的形象,告訴我們當時很多貴族的男孩都穿粉色的外衣。當時是沒有兒童服裝這一說的,兒童服裝就是成人服裝的縮小版,所以這也說明,在古代年齡較大的男性也穿粉紅色的衣服。粉紅色服裝不但和性別無關,而且和年齡也無關。
因為法國皇帝路易十五的著名情婦、社交名媛蓬帕杜夫人喜歡這種顏色,粉色還一度成為流行時尚。年輕時的蓬帕杜夫人就喜歡粉色,“她或者穿著淺藍色的衣服、坐著粉紅色的馬車,或者穿著粉紅色的衣服、坐著淺藍色的馬車”,停在國王的必經之路上,終於引起了國王的注意。
作為路易十五時期曆時二十餘年的法國實際皇後,再加上對美麗事物的天然敏感和擅長色彩搭配,蓬帕杜夫人成了當時時尚的引領者和洛可可風尚當之無愧的主導者和推動者,洛可可彩粉畫中的粉紅色和薄荷色是蓬帕杜夫人最喜歡的顏色。她把塞夫勒瓷器變成寫字桌上的流行飾品,其中一款經典粉紅因此被稱作蓬帕杜玫瑰紅。
洛可可時代,粉紅色成為了禮拜儀式的色彩,這是粉紅色作為男性象征色的一個特別表現。當時,富裕的貴族捐獻出他們棄置的衣服給教會,這些衣服可以修改為作禮拜的長袍和裝飾幃簾。但教會根本無法利用這些粉紅色的麵料,因為隻有白色、紅色、黑色、紫色才是屬於教會的色彩。對此教會找出了解決之道:粉紅色在1729年被宣布為禮拜儀式的色彩。自此天主教的神職人員在基督降臨節期間的第三個星期日和齋期的第三個星期日可以穿粉紅色。
在古代,服裝的顏色沒有性別之分隻有階級之別,高階神職人員和貴族顯貴擁有繽紛的色彩,而農民、平民買不起那些色彩豔麗持久的衣服。他們的襯衫、馬甲、長襪這些衣服通常是植物染料染成的灰色、褐色,而且很容易褪色。色彩突出表現了古代人的財富和地位,用來闡釋權力和身份,炫耀財富和地位。
中世紀的人們最愛豔麗的顏色,對色彩的狂熱引發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為這種狂熱激起了窮人的嫉妒和不滿。中世紀的鄉村和城鎮都是一片灰蒙蒙、陰沉沉的,與某個19世紀製造業城鎮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即。如此一來一位身穿猩紅色或紫色鬥篷,騎著馬穿過大街小巷的貴族就很招人羨慕嫉妒恨了。
1453年,土耳其人攻占了君士坦丁堡——這個古代印染藝術的中心。一些手工業者逃亡他鄉。印染的秘方隨著這些工匠傳到了各處。很快世界各地都能印染人們需求的顏色了。印染從一種神秘的技藝發展成為手工業,印染方法更加簡單化,有光澤的色彩和深顏色在價格上的區別開始縮小。
到了19世紀,德國化學家首先發現了苯胺染料,這種合成染料因為價格便宜、不易褪色很快風靡世界,這也導致曾經稀罕的色彩的普及和平民化。1877年,比利時法語作家德科斯特在他的《淘氣包梯爾》一書中描寫了一次穿越低地國家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的旅行,所到之處,主人公無不為色彩的民主化感到吃驚,他看到大街小巷裏的人們都穿著色彩繽紛的衣服。在阿姆斯特丹,“人群中有許多紫色和粉紅色的亮點,這是荷蘭的家仆們最喜歡的顏色”。在店鋪裏,看到各種款式,色彩多得令人眼花繚亂的絲巾和織物。主人公終於明白了像紫色這樣曾經尊貴的色彩不再是財富和華貴的象征,因而當然無法再賦予穿著者顯赫的地位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