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穿進一篇種`馬太監文(1 / 2)

太元山翠微峰的高崖之上,站著一抹修長的白色身影,他麵朝群山,負手而立,似在遠眺風景。此時正值三月,草長鶯飛,春山如繡,群山綿亙中風光無限。不知不覺,夕陽銜山,暝嵐四起,可那負手觀景的男子仍還站立在崖上並未離去,仍舊如鬆柏一樣站得筆直,於春寒霧嵐之中顯出一股孤傲淩然之氣。

隻見他猿臂蜂腰,體態頎長,兩道劍眉斜飛入鬢,一雙俊眼燦若星辰,睫毛長有二分,越發顯出一泓秋水,麵如冠玉,口若敷朱,越發顯得豐神俊朗,神采飛揚。裏麵穿一件白色長袍,衣襟、袖擺上飾以精致的雲紋刺繡,外罩一件黑白鑲嵌繪有陰陽魚圖案的紗衣,三千青絲高綰在頭頂結成發髻,落下兩條白色飄帶。

凜冽的天風鼓起他的袖擺,吹亂他的發絲,發絲衣衫迎風飛舞,頗有一種乘風欲去,羽化登仙的飄渺出塵之感。

凝視遠方良久,那年輕人忽地幽幽地歎了口氣,眉宇之間籠罩上一絲愁雲,距離他從這個世界醒來已經過去三天了,在待了整整三天之後,他不得不相信,不得不承認,他是真得穿越了,而且還是穿書,坑爹那這是!更加坑爹的是,他穿的是篇太監文,他穿的書中人物是個炮灰!

傅均是個種`馬小說愛好者,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在某文學網站上淘各類金手指大開,極盡意`淫之能事的1男N女升級流小說,俗稱種`馬小說。傅均的妹妹傅芸對他老是看種`馬小說這一點很有意見,認為他異想天開,不切實際,而且跟他開玩笑說,那些種`馬小說裏的主角都不能跟他比,他才是最大的種`馬,因為他身邊的每個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得喊他“夫君”。

不過傅均覺得看文嘛,圖的就是一個爽字,幹嘛還要上綱上線的,他因此對他妹妹說,你不也喜歡看那些狂霸酷拽diǎo動不動就愛承包魚塘的總裁文嘛,二哥莫把大哥說。話還沒說完,腦袋已經被一個抱枕砸中了,傅芸朝他喊道:“不要拽文,請說人話!”

然而他哪裏知道,有一天他竟然陰差陽錯地穿進了他以前看過的一篇種`馬文裏,而且還是篇太監文,寫到一半,下麵就沒了,作者棄文已久。

至於自己是怎麼穿進來的,他完全是一頭霧水,隻記得三天前他在馬路邊等紅燈,突然間好像被人在頭上打了一拳,兩眼一抹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哪家的犯罪份子這麼囂張,光`天`化`日在大馬路上就敢打暈行人搶劫?

雖然傅均對他突然暈倒之後就直接魂穿到小說裏這件詭異的事很是耿耿於懷,不過他現在最在意的是他穿的這具身體,穿的這個人物,是個炮灰,是個不作就不會死的炮灰,坑爹那這是!

這本小說就是某點上非常常見的1男N女修真升級流小說,名字叫踏仙逆途。書中的主角,被傅芸吐槽為種`馬豬腳的是個爹娘死得早,家徒四壁,狗都嫌家貧,被鄰居小孩一路欺負長大的草根男,要去修仙也沒有靈根,被修真門派踢到外門當雜役弟子,每天累死累活,受盡欺侮。

突然間就擁有了一個又一個的金手指,經曆了一場又一場的奇遇,修為一次賽一次地爆表,收了一個又一個的妹子,滅掉了一個又一個的仇敵,最後把以往欺侮他的甲乙丙丁踩進了塵埃,稱霸天下,草根逆襲的故事。夠熱血,夠勵誌,夠酸爽吧,傅均要的就是這個feel。

但同時總有那麼一個不知好歹,自以為天之驕子,性格驕縱狂妄,比主角的家境、長相、靈根好上那麼一咪`咪的配角甚至是炮灰,以欺負蹂`躪主角為平生最大的愛好和追求。而主角在這樣的逆境之中忍辱負重,臥薪嚐膽,終於虎軀一震,霸氣側漏,農奴翻身把歌唱,哦不,是diǎo絲逆襲把高帥富踩,踩踩踩!

而傅均此時穿的這個人物就是後來被主角踩在腳底下的炮灰高帥富,被他搶走風頭,被他搶走女人,被他幹掉。這就是一個畢生執著於與主角作對作死的高帥富炮灰的一生,而且這貨還跟他重名,也叫傅均。

傅均當初看的時候就不樂意了,自己跟炮灰同名同姓,這叫他怎麼代入主角,怎麼開心地看主角虐炮灰?第二個不樂意的地方,主角叫齊漱雲,傅均嫌他名字太娘氣,而且不光名字娘氣,長相也娘氣,記得主角剛剛出場時是十四歲的模樣,作者用“體態羸弱纖細,長相斯文秀美”這類的形容妹子的話一筆帶過。

傅均不樂意了,長得像妹子,以後還怎麼霸氣側漏地把妹子?遂有棄文的念頭,後來文荒的時候,重溫了一遍,覺得隻要忽略主角那個娘氣的名字和長得比妹子還漂亮的顏,小說的情節還是很具有可讀性的。但是他看得正起勁的時候,就突然發現下麵沒了,作者已經斷更將近兩年了。

摔!作者,我喊你一聲太監,你敢答應嗎?

其實作者在文章開頭就解釋了齊漱雲這個名字的來曆,給主角原本就悲慘的身世又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話說傅家和齊家以前都是本地的大族,兩家是世交,傅均與齊漱雲從小指腹為婚,約定生出一男一女就結為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