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好的機會,怎麼舍得便宜菜了,我把自己的舌頭送進去。
我們是一對連體嬰。
我們都是嬰兒,2年停止生長的嬰兒。
我和靜說過要去見威,所以整整和童生活了兩天。
我們牽著手去超市,我一包包拿零食,童又偷偷把零食一包包扔出來。
我們去電影院看電影,我在座位上趁機偷摸了童兩下。
我們去泡吧,我命令童不準穿的太露。
我們睡午覺,醒來發現童沒睡,定定的坐在旁邊,用手撫摩著我的臉,眼睛紅通通的。「睡不著,想多看看你,多摸摸你。」我把她一把扯下來:「好戚美啊。可惜我們還要在一起一輩子,這麼戚美太浪費了……」我們看電視,一人捧一碟自己炸的蝦片。看到宋惠喬出來,童激動的一邊含著蝦片,一邊口齒不清的扯著我說:「看,我就說我瘦下來像她吧,你還不信,現在像不像?」我要回家了,童倔,非要送我。而且還賴皮,說好送我出門,結果跟著車一直送到我家門前。童不敢進去,坐在出租車裏,眼巴巴的望著我一步一回頭的走進去。
童,比靜先,可現在卻成了偷偷摸摸的第三者。
真難受。
這種離別真他媽難受。
我甚至有衝動馬上和靜攤牌。
靜沒有多問我去看威的情況。沒有發現我的「外遇」。周一上班,除了要發給員工的工資,我把流動資金都取出來,交給靜。
這樣,除了公司,其他已經財產全部都在靜手上。隻等東窗事發,我什麼也不要了,淨身出戶,算是補償靜。
中飯、晚飯,除了有應酬外,我一定和童一起吃。我和她纏綿到晚上11點,哄童睡了才回家。
當然童沒睡著,她隻是作出睡著的樣子。
每次出了大門回頭望,都可以看見童的房間又亮起燈。
(十九)我以為這樣的生活,不出3天,靜就會發現,豈料一過就是2個月。
靜似乎很理解我「工作忙」,對早出晚歸的丈夫見怪不怪。
周末我也去陪童,周六晚上還睡她那,甚至周日回家隨便用個「打牌晚了,在XX那睡的」理由打發靜,她也沒有責難我。
難道,靜早已經知道,卻不願說破,故意裝聾作啞來維持婚姻?
我為靜心酸。拿和童那種灼熱的感情比,真不清楚和靜冷靜的生活是不是愛。
但靜是在我最失意的時候,解救了我。
我感激,也不想傷害她。
靜是在我開公司之前嫁給我的,雖然後來生意做好了,在生活條件上從沒有虧待過她,可靜也算是我糟糠之妻。如果靜真是裝聾作啞,那她為我們婚姻所做的犧牲和所受的委屈,也是我一輩子補償不了的。
靜像母親,包容我。
而童,像我孩子。
童從來不問我什麼時候和靜離婚,從來不問今天靜發現什麼了沒有,她隻是一次次默默送我出門。
再過一個月後如果還是這樣,我也會主動向靜提出離婚。
這種生活,不是享受齊人之福,是折磨。
周日,回家,晚上11點了,家裏還沒有亮燈。在我「加班」的時間,靜想必給自己也安排了很多活動。
哎……我歎息著,上樓,開門、開燈。
靜嚇了我一跳,她原來在家,正坐在客廳裏,沒開燈,不說話。
她發現了?看來我們婚姻真的到了要結束的時候。
我也不說話,把房門鑰匙輕輕擺在茶幾上,坐到她旁邊。
靜遞給我一張紙。
不是離婚協議書。
抬頭寫著市婦幼醫院。上麵有我不懂的名稱和符號。
「這是什麼?」「化驗單,我得了XX,也就是性病中的一種。你老實說吧,是那時我叫你去看病你就沒看還是現在還好這口?」我錯愕。
靜得了性病!
靜得了性病,那我肯定有,那童也肯定有。
我從25歲開始就不喜歡桑拿和找雞,好久都沒有搞過*******同時應付老婆和愛人,再要找別的女人,鐵棒都要磨成針。
自己很清楚,三個人中,傳染源肯定不是我。
不是我,那就是靜或者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