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將此書獻給我在密蘇裏大學英文係的朋友和早年的同事。他們立刻會發現這是一本虛構的小說,即其中所描繪的人物沒有以任何真人為本,無論在世的還是已故的;另外,其中沒有任何事件映射我所熟悉的密蘇裏大學的真實事件。同樣他們還會發覺,我冒昧竄用了密蘇裏大學的名稱,還有其外在形態及曆史沿革,所以,事實上,在小說當中它同樣是一個虛構的地方。】
威廉·斯通納是1910年進的密蘇裏大學,那年他十九歲。求學八個春秋後,正當第一次世界大戰拚殺猶酣的時候,他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職位,此後就在這所大學教書,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職稱始終沒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級別。修完他的課後記憶猶新的學生寥寥無幾。他死後,幾位同事向學校圖書館捐贈了一部中世紀的文獻手稿,權當對他的紀念。這部書稿也許還能從珍稀古籍典藏庫裏找到,書上寫了段題記:“敬贈密蘇裏大學圖書館,以緬懷英文係的威廉·斯通納。諸位同仁謹記。”
如果偶爾有學生碰巧看到這個名字,也許會納悶威廉·斯通納是誰,但促使他探究的好奇心頂多止於提個漫不經心的問題。斯通納活著的時候同事對他並不怎麼尊崇,現在幾乎絕口不提了。對年紀稍長的同事來說,他的名字意味著讓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個最後結局;在年紀更輕的聽來,這個名字不過是勾起毫無意義的過去的某種聲音而已,而且沒有什麼共性可以跟他們本人或者自己的職業聯係起來。
他於1891年出生在密蘇裏中部布恩維爾村附近的一家小農場,距離大學所在地哥倫比亞約有四十英裏。雖然他出生的時候父母都還很年輕——父親二十五歲,母親勉強二十歲——可是,即便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斯通納都覺得他們老了。父親三十歲的時候顯得像四十歲,因為常年勞作,腰身已經佝僂,經常絕望地盯著年複一年支撐著全家生活的那塊貧瘠的土地。母親對自己的生活還能夠耐心對待,好像那不過是她必須要忍受的一段稍微漫長的瞬間。她雙眼透著蒼白的淡色,模模糊糊,眼睛周圍的皺紋,在貼著頭頂梳起、後麵挽了個髻的稀薄灰發的襯托下,顯得更加耀眼。
從自己最早能記得的時候開始,威廉·斯通納就有很多活兒必須要做。六歲的時候,他就得從那幾頭瘦骨嶙峋的母牛身上擠奶,把幾隻豬趕進離屋子不遠的圈裏,還要到一窩母雞那裏去收雞蛋。甚至從去距離農場八裏路的鄉村學校讀書開始,從黎明前到天黑後,他的這段時間都要被一兩種活兒所占據。十七歲的時候,在農活的重壓下,他已經開始駝背。
這是一個孤單的家庭,家裏隻有他一個孩子,全家被逃不掉的辛勞緊緊地束縛在一塊兒。黃昏的時候,一家三口坐在那間小廚房裏,亮著唯一的那盞油燈,凝視著昏黃的燈焰。經常在這個時候或者晚飯和上床睡覺之間的工夫,唯一能聽到的聲音就是靠背椅裏某個身軀單調的活動聲,以及在那幢年邁的老房子下麵某個木器發出的微弱而柔和的吱呀聲。
這幢房子建在一片荒蕪的四方形平地上,走廊和門扉附近那些不曾漆刷的木椽已經塌陷。由於長年累月的侵蝕,房子已經帶上那片幹燥土地的顏色——灰色和褐黃色,中間還夾雜著白色條紋。房子的另外一側是一條長長的走廊,稀稀落落地點綴著幾把靠背椅和若幹砍削過的桌子,還有一個廚房,全家有限的相聚時間大部分就是在那裏打發的。另一側是兩間臥室,每間裏麵都擺放著鐵製的床架,塗成白色,外加一把靠背椅,一張桌子,上麵有一盞燈和一隻洗臉盆。地板是沒有塗過漆的木塊砌成,分布很不均勻,由於老化,有些還開裂了,順著裂縫,灰塵不斷地滲透出來,斯通納的母親每天都要清掃。
在學校,他每天都要做功課,差不多也像家務活兒,隻是沒有農場的那些活兒讓人精疲力竭。1910年春天,他讀完了高中,心想可以接手多幹點田裏的活兒;在他看來,父親好像變得越來越遲鈍,那幾個月過去後又變得更加疲憊。
可是,那年晚春的一個黃昏,這兩個男人給莊稼除了整整一天草,晚飯的碗碟收拾好了後,父親在廚房跟他交談起來。
“上星期縣裏來了個辦事的。”
斯通納從平整地鋪在那張圓形餐桌上的紅白格子圖案的油布上抬起頭來,望著父親。他沒說什麼。
“那人說他們在哥倫比亞的大學裏新設了個學院。他們叫農學院。那人還說你應該去那裏。得要四年。”
“四年,”斯通納說,“要花好多錢吧?”
“你可以自己幹活頂住宿和夥食費,”父親說,“你媽媽的大表哥在哥倫比亞城外不遠有個地方。需要買些書和東西。我每月會給你寄上兩三美元。”
斯通納的雙手平攤在桌布上,在燈盞亮光的照耀下,桌布閃爍著暗淡的光。他去的最遠的地方沒有超出過布恩維爾,頂多十五英裏遠。他盡量抑製著讓自己的聲音保持平穩。
“你想過,這地方,完全靠你自己能應付下來嗎?”斯通納問道。
“你媽和我應該能應付下來。我會在北二十畝那裏改種小麥,那會砍掉手工活兒。”
斯通納望著母親。“媽呢?”他問道。
母親用平淡無奇的語調說:“照你爸說的去做吧。”
“你們真的想讓我去嗎?”他問道,似乎半是希望得到否定的答複。“你們真的想讓我去嗎?”
父親在椅子裏挪了挪身子。他看著自己粗壯、長滿老繭的手指,泥土鑽進那些幹裂的縫隙,深邃得都不可能洗掉了。他把手指鎖在一起,從桌上舉起來,那態度幾乎像個禱告者。
“說來我從來沒有上過什麼學,”他說,望著自己的手,“讀完六年級後就開始在一家農場幹活了。年輕的時候不用上學也能支持。可是現在我就不知道了。就像這土地,一年比一年幹枯,幹活一年比一年辛苦;不像我還是小孩子時那樣肥沃了。縣裏的人說,他們想到了很多新點子,有很多幹活兒的辦法,會在大學教給你。他說的可能沒錯。有時我在地裏幹活的時候也會琢磨。”他打住不說了,手指緊緊攥在一起,緊握著的手放在桌上。“我開始琢磨——”他愁眉苦臉地看著自己的手,又搖了搖頭,“秋天了你就去上大學吧。你媽媽和我能應付得了。”
這是斯通納平生聽到的父親說的最長的一次話。那年秋天,他去了哥倫比亞,到大學報到,注冊成為農學院的一名新生。
他去哥倫比亞的時候穿著一套嶄新的黑色絨麵呢正裝,是花了媽媽的雞蛋錢從希爾斯-羅布克公司的產品目錄上訂的,還帶了件父親的舊大衣,穿了條藍色的毛嗶嘰褲子,這條褲子他每月穿一次上布恩維爾的衛理公會教堂,又帶了兩件襯衣,兩件換洗的工作服,二十五美元現金,那是他父親用秋收的麥子作抵押借來的。他從布恩維爾步行出發,父親和母親老早駕著農場那輛驢拉的平板車送過來的。
那是一個燥熱的秋日,從布恩維爾到哥倫比亞的路上塵土飛揚;他走了將近一個小時,才有一輛運貨馬車出現在身旁,司機問他要不要搭一段。他點了點頭,然後坐到馬車的座位上。他的毛嗶嘰褲子到膝蓋那裏都被塵土染成了紅色。他那被太陽和風蹂躪成褐色的臉龐,沾滿了厚厚的灰塵,路上的塵土和汗水交融在一起。在漫長的車程中,他一個勁兒地用那雙笨拙的手拍打著褲子,不斷用手指捋著高聳的淺褐色直發,他的頭發就是不肯服服帖帖地貼在腦袋上。
下午晚些時候,他們到了哥倫比亞。司機讓斯通納在城郊下了車,指著一群掩映在高高的榆樹中的建築,“你要上的大學到了,”他說,“你要讀書的地方就在那裏。”
司機駕著馬車離開後有那麼幾分鍾,斯通納站著沒動,盯著那片建築群。他還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壯觀的東西。紅色的磚牆建築從一片寬闊的綠色田地向上延伸過去,這片田地不時被石頭小徑和小塊的花園隔斷。敬畏之下,他忽然有種從未出現過的安全和靜謐感。雖然時間已經不早了,他還是在校園的邊角走了很長時間,隻是觀望著,好像自己無權進去。
天色快黑時他才向一個過路的打聽去亞什蘭·格雷維爾的方向怎麼走,這條路將把他帶到吉姆·弗特——母親的大表哥的農場,他要給這個親戚幹活;天完全黑了他才來到那幢木結構的兩層的白房子,他就要在這裏住下了。他以前沒有見過弗特兩口子,這麼晚了來見他們,他感覺怪怪的。
兩口子隻是點了個頭算是歡迎他,然後仔細地審視著。過了會兒,斯通納站在門口過道已經很尷尬的時候,弗特才帶他走進一個暗淡的小客廳,裏麵擠滿了裹得嚴嚴實實的家具,幾張顏色暗淡的桌上放著些小擺設。他都沒有坐下來。
“吃晚飯了嗎?”弗特問。
“沒有,先生。”斯通納答道。
弗特太太彎著食指朝他勾了勾,然後悄然離開。斯通納跟著她穿過幾個房間,來到廚房。弗特太太示意讓他挨著桌邊坐下。她端來一壺牛奶,拿來幾塊方形的冷玉米麵包,放在他麵前。他喝了口牛奶,可是因為太興奮,嘴巴很幹燥,吃不下麵包。
弗特走進房間,站在老婆身旁。他個頭挺矮,還不到五英尺三寸,臉很瘦削,鼻子特尖。他老婆比他高四英寸,而且很肥胖;無框眼鏡遮住了她的眼睛,薄薄的嘴唇緊閉著。斯通納喝牛奶的時候,兩口子怒氣衝衝地看著。
“早上給牲口喂吃的喂水喝,讓豬出來休息休息。”弗特吩咐道,語速很快。
斯通納茫然地看著他。“什麼?”
“這就是要你早上幹的活兒,”弗特說,“上學之前幹完。然後,晚上再喂食,放豬,收雞蛋,擠奶。有工夫了再劈柴火。周末的時候,我幹啥你就幫著幹。”
“好的,先生。”斯通納回答道。
弗特仔細端詳了他片刻說,“大學。”然後搖了搖頭。
就這樣,為了九個月的食宿,他要給牲口喂水,喂食,放豬,收雞蛋,擠奶,劈柴。還要耕田犁地,挖殘根(冬季的時候還要破開三英寸深的凍土),要給弗特太太攪拌黃油,木棍在奶水中上下翻騰的時候,她飛快地擺動著腦袋,麵帶嚴厲的首肯表情看著斯通納。
斯通納住在樓上一間當過儲藏室的房子裏,唯一的家具是張黑色鐵製床架,邊框都塌軟了,支撐著一張單薄的席子,還有一張桌子,上麵放著一盞油燈,還有一把靠背椅,胡亂放在地板上,還有一隻他當書桌用的大箱子。冬天,他唯一能夠獲得的熱量就是從樓下房間裏透上來的熱氣;他用分給自己的破被子和毯子裹住身子,然後在手上哈著氣,這樣翻書時不至於割到手。
他在大學做功課完全就像在農場幹農活——全心全意,兢兢業業,既談不上愉快也沒有多大的痛苦。第一學年結束的時候,他的分數平均在B略微偏下。他很高興,不是很低,也不在乎不是特別高。他感覺自己學到很多以前從不知道的東西,可是這對他來說隻是意味著到了第二學年,他可以做的跟頭年一樣。
大學一年級結束後的那年夏天,他回到父親的農場幫著種莊稼。有一回,父親問他是不是喜歡學校,他回答說挺好。父親點點頭就不再提這事兒了。
直到第二學年回校的時候,威廉·斯通納才明白自己為什麼來上大學。
到大學二年級的時候,他已經是校園裏大家都熟悉的身影了。他一年四季都穿著那套不變的黑色平絨套裝,白襯衣,係著領結,手腕從外套的袖口裏伸出來,褲子在腿上難看地飄蕩著,好像那套製服以前是別人穿過的。
隨著雇主越來越懶惰,他幹活的時間不斷增加,而且晚上還要在自己的房間花很長時間做布置的作業;他已經著手又一輪學習內容了,這將讓他獲得農學院的理學士學位。第二學年的第一個學期,他要學兩門基礎科學,一門農學院的土壤化學課程,一門差不多要求所有大學生都要修的課程——一個學期的英國文學概論。
最初的幾個星期過後,理工課程沒有碰到多大的困難;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太多的東西需要記憶。土壤化學課總體上他還很感興趣;他從來沒有想到過,那些黃褐色的土塊,他有生以來大部分時間都在打交道的土塊,看上去遠不是那麼回事,他開始隱隱約約發現,自己不斷增長的土壤知識,等回到父親的農場後或許會有用。可是,必修的英國文學概論卻空前地讓他有些煩惱和不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