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科舉製度的鼎盛和終結(2)(1 / 3)

進士題名碑就是將金榜題名的進士之名刻於碑上而成。最早見於唐代雁塔題名,據說韋肇及第,偶爾題名寺塔,於是後人相繼仿效,借以光宗耀祖。明、清兩代每科都要刻“進士題名碑”,立於北京國子監內,至今仍完好地保留著。在潔白如玉的石碑上,人們會找到一個又一個熟悉的名字,如林則徐、曾國藩、李鴻章、翁同龢、康有為等。清光緒三十年最後一科的進士題名碑上,第二甲進士名刻有“沈鈞儒,浙江秀水人”字樣(沈鈞儒先生是著名的愛國人士,解放後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等職)。

5.南北榜案與南北取士

明初,會試取士,不分南北。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春會試,以翰林學士劉三吾、白信蹈為考試官,取錄五十一名,是為春榜。因所錄五十一名全係南方人,故又稱南榜。北方舉人全部落選為曆科所不見。這引起北方舉人的強烈不滿,因此聯名上疏指責主考官劉三吾包庇南方人。明太祖朱元璋命人於落第試卷中再擇卷複閱,增錄北方人入仕。但經複閱後上呈的試卷文理不佳,並有犯禁忌之語。結果認為劉三吾並未舞弊違法,原榜維持不變。北方舉人不服,上告說劉三吾、白信蹈等人故意以陋卷進呈,肆行欺騙。朱元璋大怒,對考試官嚴加治罪,處死白信蹈等人,劉三吾時年已85歲,以年老免死,革職充軍。六月,朱元璋親自策問,取錄六十一名,是為夏榜。因所錄六十一人全係北方人,故又稱北榜。因此,曆史上把這次充滿血腥的科舉考試事件稱為“南北榜”案,又稱“春夏榜”之爭。此事件開明朝分南北取士之先例,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年)製定了南北錄取名額,南人占五分之三,北人占五分之二。以後,雖然比例有一些變化,但“分地而取”的原則卻沒有改變。清代承襲明製,始終執行南北分省取進士的辦法。

6.八股文

提到明、清科舉,一般人最熟悉的就是八股文,但與曆史上的詩、賦、論等科舉文體比較,人們最不熟悉的也是八股文。今天很少有人讀過八股文原作。因為八股文的唯一用途就是考科舉,此外絕無其他實用價值。但八股文在明、清時是非常重要的,它關係到一個人能不能科舉考試中進士升官。所以當時有小說說道:“當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須講漢唐。”“漢”是指漢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詩,漢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詩歌也好,都不如當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由此可以看出八股文在當時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當時的人們都一門心思地撲在八股文上,隻有八股文章才能敲開科舉考試的大門。

八股文,是明、清兩代專門用於科舉考試的一種特殊文體,稱為製義,又稱製藝、時文、八比文。這種文體,專取“四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並且以朱熹的注釋為標準。由於題目的來源不同,分別被稱為“四書”文和“五經”文。八股文到底起於何時,尚無定論。《明史》說是朱元璋和劉基訂立的,顧炎武則說始於明代成化年間(1465—1487),還有人認為起源於北宋。總之八股文的確不是一種故意創立的文體,其形成過程很長,大約定型於明代中葉。

八股文有固定的格式,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固定段落組成。“破題”,規定用兩句點明題意,“破題”的基礎是“認題”,即理解題意。承題是進一步闡明破題的意旨,起到補充闡發主題的作用。“起講”又稱“小講”“原起”,必須緊扣程朱的集注等內容,模仿以古人的語氣,代聖賢立言。“入手”又稱“入題”“領上”“領題”“落題”“提筆”,用三、四句引入本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