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他們剛吃過午飯,正在街上漫無目的的逛著,連他也沒了主意,經常看電視,還有聽別人說,戀人們約會,無非吃飯逛街,看電影,也沒了其他的娛樂項目,就算有特別的,比如說去遊樂園,他根本不會去,所以想都不會想。
今天本來說好帶她出來玩,如果這時候結束,未免太沒意思,他還沒無趣到這種程度,於是一邊走著一邊想著。
路過一家西裝店,蕭夢君發現櫥窗裏的模特身上的領帶夾非常好看,便拉著君陌然走到櫥窗前,指著那個,喜笑顏開道:“覺得這個挺漂亮的,你喜歡嗎?”
君陌然吃穿不愁,對這種物品,更不在意,隻要他想,更名貴的都是信手拈來,又不好拂了蕭夢君的麵子,隻好笑著點點頭,蕭夢君便笑嘻嘻地,拉他走了進去。
這家店主要賣的是西裝,那領帶夾不過是老板特地配上去的一個裝飾品,是非賣品。
蕭夢君指名道姓要,老板卻不好意思地說:“這位小姐非常抱歉,這位領帶夾不過是我看適合這位模特身上的領帶,特地加上去的,這是我托朋友特地從國外帶回來的私人物品,一直都沒有帶,隻想著等這件領帶賣出去後,自己便佩戴,因為我本人也很喜歡,所以不買真的不好意思。”
一聽老板說這是他的,而且,不知道是新貨舊貨君陌然便不想要了,就算蕭夢君喜歡,他也不會接受。
想拉著她離開,蕭夢君卻繼續撒嬌:“老板,我是真的很喜歡,這也是我送,我身旁這位的第一個禮物,意義非凡,你也說這是在國外帶的,就讓你朋友再幫你帶一個就是了,這個就讓給我好不好,我可以出大價錢的。”
喜歡就要拿下,做一件事就要堅持到底,這是蕭夢君做事的原則。
“小姐,真的很對不起這些都是真的嗎?要不你看看店裏別的物品,也有其他的領帶夾,也可以看看都不錯的。”老板麵露難色。
君陌然不想繼續,沉聲道:“既然老板不想賣,那就算了,我也不是特別喜歡,我們走吧。”
第一次約會,讓蕭夢君買禮物,他本就不喜歡,要是這樣別人不想賣的還需要賣弄人情,他就更不喜歡了。
蕭夢君還想繼續和老板說一說,君陌然的態度十分強硬,她sb繼續下去,會惹他不開心,這樣就得不償失了,隻好怒了努嘴,傲嬌的看了眼老板。
出去後,她小聲詢問:“不是挺好看的嗎?我覺得也很配你的氣質,我知道,這樣的價格對你來說可能隻是路邊攤,根本不起眼,並非出自名師之手,但是抱歉,我能拿出手的,也隻有這種價格,如果真的降低了你的身份,真的很抱歉,以後我會注意的。”想了想,蕭夢君覺得也隻有這個理由才會讓君陌然的態度如此堅決。
他身價不菲,家中的名牌更是無數,這種店雖然看起來也有檔次,也隻是無名的牌子,對他來說,真的很不起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