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理所當然。鴉片戰爭以來,列強侵略中國,用賣身契一樣的條約強迫賠款。日本通過《馬關條約》從中國掠走白銀2.3億兩白銀,加上掠奪的財物,共獲得3.4億兩白銀,相當於日本軍費支出的3.4倍,年財政收入的6.4倍,清朝年財政收入的4.6倍。清朝為支付賠款,向俄、法、英、德四國三次借款3億兩白銀,還款本息高達8.5億兩白銀,直到1940年才還清。加上《辛醜條約》,日本獲得賠款折合7.65億兩銀元。許多中國人都憋著一股勁,總有一天要日本賠款。比如1871年普法戰爭,法國賠償德國50億法郎。一戰法國勝利,就索賠1300億馬克。
1931-1945年,日本從中國掠奪煤炭5.86億噸、生鐵3350萬噸、黃金22噸、糧食5.4億噸、木材1億立方米,其它財產不計其數。
戰後初期,中國估計直接損失620億美元,準備索賠。新中國成立後又再次統計,稱各種損失折合當時美元計算數額高達1000億以上。
1947年10月25日,同盟國向日本提出了索賠要求,總計金額為540億美元,中國以“受害最久,犧牲最烈”為由據理力爭,堅持應獲日本賠償總數的40%。日本全權特使河田烈宣稱:“我國遺留在貴國大陸之財產,為數甚巨,以美金計,當值數百億美元,以此項巨額財產充作賠償之用,應屬已足。今貴方若再要求服務補償,實與貴方屢屢宣示對日寬大之旨不符。”
日軍在中國燒毀房屋
美國放棄索賠,還提供援助,仿佛美國在向日本賠償。國民政府也提倡“以德報怨”,將100多萬日軍戰俘與僑民運送回日本。蘇聯從德國獲得120億美元戰爭賠償。而最終日本賠償外國16億美元,僅相當於對國內戰死者遺族賠償的1/58.並利用對緬甸、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等國賠償,進行經濟滲透,成功開辟海外市場。
從1948年到1949年,中國賠償委員會派船隻到日本橫須賀接受日本的賠償物資,先後22次,運回賠償物資15000餘箱,全部價值2250萬美元。這個數字隻有中國政府提出的賠償要求的萬分之三,每個死傷者平均不到1美元。賠償物資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設備首推吳港海軍兵工廠的1.5萬千瓦發電設備一套,其次是200噸碼頭式起重機一具。美國政府於1949年5月13日向盟總頒發臨時指令,取消了“先期拆遷”計劃的執行,停止了日本對各盟國的賠償。
1952年,國民黨為爭取日本反共,放棄賠償請求權,以示以德報怨。日本遲遲沒與新中國建交,部分原因出於對國民黨感激之情。日方認為新中國急於被國際社會承認,估計可能放棄賠款。但是考慮如果數額適當,可以賠償。中國百姓傳聞,日本準備賠償每家一台半導體收音機,甚至每家全套家電。
中國政府考慮,中國曾經大量支付賠款,受害深重。一戰後,戰爭賠償使德國產生了納粹黨。1972年7月以後,中國為實現與日本邦交正常化進行積極準備,周恩來作出指示:
中日邦交恢複以前,台灣的蔣介石已經先於我們放棄了賠償要求,共產黨的肚量不能比蔣介石還小。第二,日本為了與我國恢複邦交,必須與台灣斷交。中央關於日本與台灣的關係,在賠償問題上采取寬容態度,有利於使日本靠近我們。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對華賠償,其負擔最終將落在廣大日本人民頭上,這樣,為了支付對中國的賠償,他們將長期被迫過著艱難的生活。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與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願望。
當時中國人以為日本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周恩來特殊強調:“我國不要求賠償,因為日本人民也和我國人民一樣,是日本軍閥的受害者。”
而中國傳統重義輕利,寬諒對手。百姓長期遠離法治秩序,習慣於聽從領袖的所說所為,對於個人權利漠視成自然,普遍沒有起碼的伸張受害權利的意識和機會。據說,受害嚴重的東北等地個別群眾不理解放棄賠償,周恩來還親自到東北傳達“毛主席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