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梁實秋:《談聞一多》,收入《梁實秋懷人叢錄》。
所以,實在不能把胡適、羅隆基與聞一多同稱為自由主義者,雖然他們同在美國“受過教育”。當然,聞一多在生命的最後幾年走到另一個極端,即變成一個狂熱地談政治的人。但聞一多最後幾年的爭“民主”、談政治,也並不能與胡適、羅隆基們的政治言行等量齊觀。
五
1925年5月14日,聞一多在美國西岸登船回國。6月1日,船抵上海。至此,聞一多在美留學時間不到三年。按清華規定,聞一多可公費在美留學五年。中斷二年內,亦可複學。但聞一多終身不複踏上美利堅的土地。後來在清華大學任教,也總放棄出國的機會。按清華規定,教授任教滿五年,即有一年休假期,可出國研究考察。當時許多人都選擇了出國,但聞一多則自留美回來後便再無興趣走出國門。1937年,輪到聞一多休假。是年清華休假教授隻三人未選擇出國,其中就有聞一多。聞一多打算回湖北浠水老家度過這一年休假期。後來由於抗戰爆發,未回成湖北,隨校到了湖南。①
有的傳記這樣寫到聞一多回國時的舉動:“輪船駛進吳淞口……他突然脫下上身的西裝,扔到江裏:讓祖國的滔滔江水洗盡留學生活中所受的洋氣吧!……”①此一細節或許出於傳記作者的虛構,但這樣虛構聞一多的舉動,卻並不離譜。不到三年的留美生活,聞一多帶回了什麼呢?帶回了“中華文化的帝國主義”。但這並不屬於美國這塊土地上固有的東西。聞一多從美國帶回的屬於這塊土地上固有的東西,可以確認的,首先就是這身西裝了。現在,這身西裝也被扔進了江裏。回國後的聞一多,在一些生活細節上,也的確與其他一些留學生很不同:“雖然他在美國留過幾年學,他卻不愛講英語,連平時在談話中插進幾個英文的名詞或術語的時候都很少。我想起了有兩次在徐誌摩家集會,我們都遇到一位西裝筆挺、洋氣十足的中年教授,他用一口流利的英語同一多攀談,像開了龍頭的自來水,停都停不住。一多則自始至終都用中國話回答……時間一久,他(聞一多)也不大耐煩了,叼著雪茄,笑而不答;後來率性歪著身子,斜靠在長沙發上閉目養神……兩次的情況都差不多。雖說是件小事,我們卻可以看出兩種不同思想的具體表現。”②從這樣一些生活細節,也確實可以看出聞一多與那些西裝革履、愛講英語的英美留學生有著“不同”的“思想”。
①見《聞一多年譜長編》第497頁。
在美國居留不到三年的聞一多,實在不能說在美國受到了怎樣的“教育”。所以,如果以聞一多“是在美國接受教育的自由主義者”為邏輯起點來把他的死與美國聯係起來,那這個邏輯起點是不能成立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就根本不能把他的死與美國相聯係。撇開他的留美經曆,也完全可以把他的死與美國相聯係,而且會聯係得更自然。當時有的報刊也正是這樣做的。1946年10月4日上海《文彙報》發表了題為《實現四大自由——敬悼聞李二先生》的社評,文章把聞一多、李公樸的被殺與羅斯福所標舉的“四大自由”相聯係,並不提聞、李留美經曆。社評說:“李聞二先生之死是死於政治暗殺;這是無可掩飾的事實,這便是美國故總統羅斯福所標揭的四大自由中特別指出並堅決反對的恐怖行為。羅斯福曾明白地向全世界宣告,民主生活的精神與理想不外是實現四大自由——言論與發表的自由,信仰的自由,不虞匱乏的自由,與免於恐怖的自由。李聞二先生的寶貴生命,便是犧牲在這恐怖的行動中的。而且致死之由,僅僅因為發表了言論,而且言論中所涉及的又僅僅是對於民主理想的信仰。這些無恥的凶徒,因為反對二先生有言論與發表的自由,反對他們有信仰的自由,就出以無恥的恐怖行動。所以這一行動是徹頭徹尾地違反美國故總統羅斯福所標揭的民主精神與理想的!”這比“美國的槍打死的從美國受過教育回來的自由主義者”一類的聲討要理直氣壯得多,也令人信服得多。
①劉烜:《聞一多評傳》,第113頁。
②見《聞一多紀念文集》第2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