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到悉尼去,我還是吃不慣洋人吃的東西,所以一個人特地跑到唐人街去,找回了十多年前去過的一家華人餐館,想叫一兩道中國菜,以滿足口腹之欲。而所以要找回同一家餐館,是因為那一次跟那家餐館的老板萍水相逢,卻談得很投機。再說,他雖然說是老板,同時也是廚師,一切親力親為。他做的菜,相當地道,很合我的口味。隻是,事隔這麼多年,他的餐館,他的人,是不是都還在呢?總算我運氣不錯,我竟然找到了餐館,也看見了他。
上一次看見他時,他隻是個三十出頭的年輕人,現在已經是個頭發微白的中年人了。
“哈羅,法蘭士,你好嗎?”我像見到老朋友那樣地跟他打招呼。
他看了我一眼,先愣了一下,然後興高采烈地說:“是你呀,法蘭士,好久不見了。”
說起來也真巧,我們兩個人的洋名都叫法蘭士,這也就是雖然事隔那麼多年,我們彼此都還能叫出對方名字的緣故。
當法蘭士不再忙著招呼客人時,他主動走到我的桌子旁邊坐下,問我:“怎麼還記得我這個人?”
我說:“我還記得你告訴過我你的奮鬥史呢!”
“是嗎?”他好像不太相信。
“是呀。”然後我把當年他講給我聽的事簡單地複述一遍,接著問他:“是這樣嗎?”
他點點頭:“沒錯,你的記性真好。”
“不是我的記性好,而是他鄉遇華人,分外親切,印象也就特別深。”我對法蘭士的認識是:他本來是一名浪跡天涯的浪子,不知哪裏是真正的故鄉。那時他窮途末路,來到悉尼時,和一名在餐館工作的洋婦愛麗絲一見鍾情,終於共結連理,還生了三個孩子。也就是說:法蘭士由孑然一身,一下子就變成五口之家的男主人了。從此,他總算定居下來,不再做流浪人。他找到了幸福,幸福也慷慨地賜給了他。這時,我發覺法蘭士的妻子不在櫃台後站著,問起他,他沮喪地說:“我們離婚了。”
問他為什麼,他說:“連我自己也說不清楚,也許夫妻之間,也跟一般人一樣,隻能共患難,不能同享清福。都已經是老夫老妻了,她卻說我不再愛她、在乎她,便棄我而去了。”
“沒有第三者?”
法蘭士搖搖頭:“據我所知,沒有。”
“那就怪了。”我不明白。
“洋人到底是洋人,”法蘭士說,“他們有些想法,的確是跟我們華人不同的。”
“那麼孩子呢?你的那三個孩子,跟誰?爸爸還是媽媽?”我總要問到這件事。
法蘭士歎了一口氣:“都跟了媽媽。”
我表示驚訝和不平:“這怎麼可以?”
“沒辦法,”法蘭士說,“這是孩子自己的選擇。你沒見過他們長大的樣子,你不知道,他們雖然有華人的血統,但是一個個紅頭發、藍眼睛,跟純洋人一模一樣,這就難怪他們要向著媽媽了。”
“那麼你現在……”我話還沒說完,法蘭士接著話頭說:“我現在又被打回原形,成了孤家寡人了。”
我一時竟不知道怎麼安慰法蘭士,隻好說:“不一樣的日子,還過得慣嗎?”
法蘭士斬釘截鐵:“過得慣也得過,過不慣也得過,有什麼辦法呢?人總應該麵對現實呀!”他一副兵來將擋,很豁達的樣子。
但是作為聽故事的人的我,卻替法蘭士感到心有戚戚焉。我想,少年壯誌在消磨殆盡之後,再麵對重大的打擊,他承受得了嗎?
談到這裏,有客人進門來,法蘭士站起身,準備去招待客人。走了兩步,卻回過身來,對我說:“總之,我現在充分地了解到、體會到:人生雖短,卻有許多變數,我們就沉著地等待著應變吧。”他居然擠出了一個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