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千裏戈壁,連綿不絕的漫天飛沙,人跡罕至的死亡之地。一支駝隊,正排著整齊的隊列,行走在漫無邊際的沙漠之中。狂風不時呼嘯而過,帶起陣陣駝鈴聲,響徹在沙漠中,朝著四麵八方,飄散而去。
駝隊中一個看上去隻有二十多歲的青年,正將手中的一隻羊皮水壺高高的舉起,咕咚咕咚的大口吞咽著羊皮水壺中流出來的渾濁的水。青年臉上貪婪的神情,隨著渾水的不斷倒入口中,而越加濃烈。
終於,這青年小心的將手中的羊皮水壺放下,生怕不小心灑落了哪怕最小的一滴水滴,這在這無盡的戈壁沙漠中,幾乎是最難以饒恕的罪過了。青年將羊皮水壺舉在耳朵邊,使勁的晃了晃,聽著水壺中的水撞擊在水壺壁上發出的清脆聲響,這才露出滿意的神情。
“天華,省著點喝,距離下一個水源,還有足足兩天的行程。”駝隊中一個領頭的看上去五十來歲的老人,將駝峰上有些歪掉的箱子用力扳正,咧著幹裂的幾乎可以看見血絲的嘴唇,笑著對那個青年道。
“紮魯特大叔,”又有一個看上去與先前那個青年年紀相仿的青年從後麵道:“隨他吧,要是喝完了,我這還有點,足夠我們兩個堅持兩天了。”
“哈哈…。”駝隊中其他成員,紛紛發出了豪爽的大笑。
“建邦,想不到,你們兩個漢族小子,感情好的就如同這沙漠中的烈陽花與烈陽草一樣,比親兄弟還要親啊。”駝隊中立時有一個漢子高聲道。
傳說中,在這無盡的西域戈壁中。有兩種神奇的植物,叫做烈陽花與烈陽草。這兩種植物總是相伴而生,隻要見到其中一種,就必然能夠見到另外一種。
“嘿嘿,”先前被叫做天華的青年也得意一笑,回道:“我們兄弟兩個的感情,比烈陽花與烈陽草還要深厚。”青年雖然沒有見過烈陽花和烈陽草是什麼樣子,但是這些日子和駝隊中人的相處,對他們語言習慣也算有些了解。
“好了,好了。”領頭的紮魯特,是一個多年行走在戈壁上的老人,也是駝隊中最有經驗的向導。這時候紮魯特對著身後跟著的駝隊眾人高聲道:“都別說話了,節省點體力吧,後麵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呢。”
聽見紮魯特的聲音,駝隊中所有的人都立刻閉上了嘴巴。整支駝隊,又陷入了剛才的那種沉默中,隻有駝鈴,還不時的在周圍向外擴散。
太陽,不知不覺中,爬到了駝隊的頭頂上。火辣辣的日光,幾乎把駝隊眾人身上的每一滴水份都榨幹。就連一隻常年生活在沙漠中的毒蠍,這時候也老實的趴在幾塊岩石投下的庇蔭處,一動也不動。
“紮魯特大叔,”秦建邦加快步子超前追了兩步,來到領隊的紮魯特身邊,小聲道:“能不能找個地方,叫大夥休息一下,再這樣下去,我怕大夥很可能會撐不住。”
紮魯特大叔本來是沙漠邊上的牧民,早已經不走沙漠中的商路很多年了。可是最近紮魯特大叔的兒子,又給他添了一個孫子和一個孫女。而原先的大孫子又剛剛考上了大學,家裏的日子一下子開始變得緊巴巴起來。於是,紮魯特大叔不顧家人的反對,執意操起了舊業,再一次走上了這條被稱為死亡之路的商路。
跟隨紮魯特走這條商路的基本上都是生活在沙漠邊緣的貧苦牧民,大多是迫於生活才鼓起勇氣來闖一闖這被稱為死亡之路的商路。要知道,沙漠中間,一些隱世的民族中產出的香料,放在外麵的社會中,都是價值不菲的暴利商品。要是運氣好,甚至能夠淘到一些價值連城的珍稀寶石。而紮魯特大叔所帶領的這支商隊,這次的目的地,就是沙漠中的一支隱世民族。紮魯特大叔年輕的時候,曾經跟隨商隊,與這個民族做過生意。那次的收獲,足以令紮魯特大叔一輩子都牢牢記住那個地方。
這兩個名叫秦建邦和趙天華的漢族小子,是自己主動要求跟著駝隊到沙漠中。原本紮魯特並不想帶上這兩個異族的小夥子,但是經不住兩個人的軟磨硬泡,這才勉強答應了下來。但是經過幾天的相處,紮魯特發現這兩個小夥子做事勤快,腿腳靈活,所以駝隊中的眾人,都開始喜歡上了這兩個異族的青年。尤其是這個秦建邦,不但做事勤快,更是聰明伶俐,博學多才。就連在沙漠中行走多年的紮魯特,對這個秦建邦,也是讚不絕口。
“現在不能休息。”紮魯特耐心的跟秦建邦解釋道:“這個地段,在這片沙漠中,被稱為天葬。何謂天葬,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刮起無盡的狂風,一旦被卷進風裏,那就再也沒有活下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