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5日至6日,省政協九屆十六次常委會議在沈陽召開,與會常委圍繞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認真履行職能,積極建言獻策,提出許多好的意見和建議。現將常委意見、建議進行歸納整理,供省委、省政府決策參考。
1.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一是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製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建議把盡可能多的農村事業發展納入省市公共財政保障範圍,並加大這項工作的力度,加快推進,同時盡量減少對縣鄉配套資金的要求。二是製定城鄉一體的就業製度。建立中心鎮勞動力市場,向行政村輻射,實現城鄉就業信息資源共享。建立覆蓋城鄉的就業和失業統計製度,搭建城鄉一體的勞動保障服務平台。三是完善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係。逐步建立覆蓋城鎮居民和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險製度,實行養老等險種合並征繳。建立被征占地農民就業和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障機製,使其享受城市失業人員的相關政策。對被征占地的農民應實行失地必保、即征即保的政策,對已被征占地尚未納入養老保險的農民應分期、分批予以補保。
2.加快發展縣域經濟。一是放權讓利,激發縣域經濟發展動力。逐步擴大縣級管理權限,推行“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製,進一步理順省市縣鄉分配關係,壯大縣級財政。二是著力解決縣域經濟發展的瓶頸問題。建議省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幫助縣級政府解決土地等製約縣域經濟發展的問題。對全省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編,重新清算核定縣域建設用地和基本農田用地,在保證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的前提下盡可能解決我省縣域經濟發展工業的用地指標。三是優化縣域經濟發展的環境。省直、市直各部門都要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全麵清理針對縣鄉的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考核評比項目,切實減輕縣、鄉負擔。
3.加大農村金融的支農力度。一是積極爭取開發性金融的資金支持。培訓縣區幹部,使之了解開發銀行的運作方式和信貸模式,爭取開發銀行的資金支持。篩選和申報公共財政領域的資源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爭取亞洲開發銀行和世界銀行等開發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二是要繼續推進和深化改革,扶持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可向國家建議,由國家財政或政策性銀行向商業銀行發行“支農金融債券”,將籌集的資金委托農信社代理運作,切實增加農信社的資金來源和支農投入。三是加大商業性金融機構支農資金投放力度。建議銀監局加強對這方麵工作的指導與監督,建立考核評價製度,定期公布各銀行涉農貸款的投放情況。撤銷隻存不貸或達不到存貸比例的縣域商業銀行網點,讓出縣域存款市場。四是盡快推進農業保險試點。建議省政府按照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在總結試點和借鑒外省經驗的基礎上,製定具體的遼寧農業保險實施意見,推進我省農業保險工作進程。五是解決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建議研究實行多種形式的抵押、質押辦法,政府出資的各類信用擔保機構要拓展農村擔保業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農業擔保機構,建立擔保基金,給予開展農村擔保業務的商業性擔保機構優惠政策,鼓勵發展互助製、合作製等多種形式的農村擔保組織。
4.努力搞活農村商業。一是不斷開拓農村市場。組織工業品下鄉,向農村延伸連鎖經營網點,解決農民買難問題。著力構築高效暢通的農產品購銷網絡,解決農民的賣難問題。二是啟動“品牌工程”,培育品牌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投入力度,提高批發市場經營檔次,促進上市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增強交易功能。三是著力構建城鄉市場新商圈。鼓勵和吸引各方商業資本向小城鎮延伸經營觸角,通過商業的介入提升小城鎮土地的“含金量”,擴大小城鎮對周邊區域的吸納力和輻射力。
5.加快推進農業科技進步。一是整合資源,完善以政府為主體、層次分明、任務明確、隊伍精幹的農業技術推廣體係,同時發揮各種所有製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組織的作用。二是發揮現代農業示範基地的作用,建立層次分明的示範體係。依托各級農業技術推廣站(中心)建立國有公益性現代農業示範基地,負責為農民提供可在當地推廣應用的農作物品種、農藥、化肥等產品和技術。建立以龍頭企業為主體的現代農業示範基地,承擔企業主營項目的生產標準示範。建立集科普教育和觀光於一體的觀光農業示範基地,承擔現代農業教育和觀光休閑任務。三是建立新型農業科技創新體係。發揮省內農業院校和省市農科院所作用,建立以原始技術創新為核心的省級新型科技創新基地。在作物優質超高產、生物質能利用等領域建立省級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團隊,在動植物高產優質安全生產技術、節水節能應用技術等領域建立省和市級應用技術創新中心。
6.發展勞務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一是切實加強對發展勞務經濟的組織領導。市、縣和鄉鎮應成立發展勞務經濟的工作機構。外經、工商、公安、勞動、物價、金融、新聞等部門通力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製。在農民務工相對集中的地方,搞好信息反饋和跟蹤服務,切實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二是積極培育勞務中介組織。要積極扶持群眾信任度高的勞務公司,促其發展壯大,幫助他們申請並取得國家級外派勞務資質,拓寬外派勞務渠道。要研究製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使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更加明確,行為有法可依。要依法查處和取締坑農害農的黑中介組織。三是鼓勵支持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堅持走培訓、輸出、積累、再創業的發展之路,激發勞務返鄉人員自主創業的潛能。積極為回鄉人員在承包土地流轉、翻新建房、開辦企業等方麵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