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上-訪,正常情況下信-訪辦會把材料轉到相關部門。WwW COM
張桂珍跑過來反應韓博的問題,王副主任並沒有按正常程序辦理,原因主要有兩個:
一是她屬於很明顯的誣告,反應的情況自相矛盾、漏洞百出,光憑這些去調查一個幹部簡直是一個笑話。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起來很簡單,具體到一個人身上卻是另一回事,涉及到一個人的聲譽,不良影響一旦造成很難挽回。
二來韓博早調走了,南港-市委市政府隻管南港的人和事,鄰市的都管不著,何況鄰省的幹部。
態度很嚴肅甚至很嚴厲,擺明了這事他們不管。
張桂珍很難接受,一鑽進兒子租的車便急切地問:“錢律師,他們官官相護,現在怎麼辦?”
支隊長是副處級幹部,想扳倒一個支隊長談何容易,並且人家得很清楚,姓韓的現在不是南港-市公安局的幹部。
“張阿姨,中洋確實打過吳娜,而且造成了輕傷。這件事可大可,如果中洋態度好一點,能夠承認錯誤,我們再想辦法征得吳家人諒解,也就是拘幾的事。要是再這麼鬧下去,隻會逼他們上綱上線,一旦他們公事公辦,進入司法程序,真可能會判刑,不定連緩刑都很難爭取。”
遇到問題解決問題,錢律師本來就不讚同她跑過來告狀,豈能再跟著她瞎胡鬧。
張桂珍是很強勢,但不是傻子,很清楚其中的利害關係。
關鍵是吳家也請了律師,吳家律師提出的條件讓人根本無法接受,不光要離婚,還要賠償損失,甚至要新新的撫養權!
新新是她從帶大的,一看不見晚上都睡不著覺,真要是答應這個條件,新新以後就不再姓閻而是姓吳了,自己的孫子不僅要跟人家姓,以後想見一麵估計都不容易。
最讓她沮喪的是,吳娜現在有錢!
隻要有錢,孩子很好哄的,用不著三五年,新新對他爸爸,對爺爺奶奶就不再有感情。
“不行,我不同意,中洋也不會同意。”張桂珍清楚地明白一旦答應就會永遠地失去孫子,態度非常堅決。
跟她跑了三,錢律師算明白了。
這不隻是一起刑事案件,同樣是一起民事案件,焦點並不是關在看守所裏的閻中洋,而是她那個寶貝孫子,可能還涉及到她兒媳婦在江城的財產。
真不會過日子,有一個能幹的兒媳婦應該哄著,哪有這麼幹的。
錢律師暗罵一句,沉聲道:“張阿姨,主動權在人家那邊!句不中聽的話,吳娜根本不在乎您和中洋同不同意,她已經做好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的準備,複婚前進行過財產公證,現在又請了律師,甚至給我們下最後通牒。”
好好的一個家怎麼會鬧出這樣!
閻寶越想越難受,忍不住問:“錢律師,她真要是告,這官司我們能打贏嗎?”
“勝算不大,請誰來都沒用。”
一直保持沉默的閻中海抬頭看看後視鏡,冷不丁問:“錢律師,如果官司在江城打呢?”
“民事的肯定在江城打,不過勝算一樣不大。真要是走到那一步,中洋的日子可就不好過了,吳家肯定會不依不饒,公安肯定會上綱上線。”
“您不是思崗公安局沒有管轄權嗎?”
“我沒過他們沒有,隻過正常情況下他們應該不會管。對於刑事案件管轄權有明確規定,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他們是最初受理的。”
錢律師頓了頓,補充道:“對一些管轄不明確或有爭議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協商不成的,再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中洋這個案子的管轄權有爭議,關鍵江城市公安局不太可能因為中洋來跟南港-市公安局協商。
就算你們能找到大關係,江城市公安局願意幫這個忙,也要看南港-市公安局同不同意。要是南港-市公安局不同意移交,那就要找公安廳,由公安廳指定管轄,這可能嗎,這現實嗎?”
別找市公安局的關係,分局都不認識幾個人。
更重要的是,吳家有一個大靠山,姓韓的雖然調走了,但他在思崗縣公安局乃至南港-市公安局幹過,誰不給他麵子,就算能找到江城市公安局的關係也不一定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