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 打老婆的下場(2 / 3)

提到丈夫自然而然會提到今夜生的事,江亞男絕對是個女權主義者,很氣憤,咬牙切齒:“打老婆,算什麼男人啊!他運氣好,這是在國內的,要是在美國,這事可沒那麼容易放過的。”

“在美國會怎麼樣?”李曉蕾打了個哈欠,靠在車窗上問。

“在美國兩口子打架,如果女方打911,警察趕到現女方有傷痕,會馬上逮捕男方。即使女方不報警,如果鄰居聽到聲音不對也會報警,男方一樣會被逮捕。

別打架,就是兩口子或者戀人在街上鬧別扭,女的生氣地前麵走,男的追著拉拉扯扯,都會有路人報警,甚至充當證人。要是女方被打傷去看病,即使她不挨打真相,醫生懷疑是被打的,也會報警處理。”

“然後呢?”李曉蕾心不在焉問。

江亞男遇到過這事,聊得眉飛色舞:“打人的老公被警察帶走,一般會被關上1至,才能上庭聽候法官的落,再交幾千美元才能保釋。而且保釋之後,法官會給女方一張保護令。保護令分有條件的和無條件的,有條件的保護令允許丈夫回家,但不能再對妻子出威脅。如果出威脅,妻子一打911,他會再度被抓,處罰更重。

無條件的保護令是禁止丈夫回家,禁止丈夫給妻子打電話、傳真、寫電子郵件,甚至不能通過第三方同妻子接觸,讓你跟家庭整個隔離。這種保護令可能是一個月、幾個月,乃至一年。

我一個學長就因為打老婆被抓過,兩口子都是一流大學畢業的,雙雙應聘到一家國際知名公司工作。結婚生子,感情算不錯,因為瑣事打了一架,他老婆一氣之下打了911,後果卻大大乎他老婆的預想,反倒使老婆懊悔不迭。”

“怎麼懊悔不迭?”

“我那個動粗的學長被警察帶走時,他妻子現事態嚴重,再想想孩子、保釋金、律師費用,反悔不想起訴,不願作證。但事情已經不是她能控製的,不管她怎麼翻供,怎麼千方百計替丈夫往輕裏開脫,法官就是不相信。”

離婚不是一件容易事,要考慮方方麵麵因素。

李曉蕾能夠理解,下意識:“她可以不告。”

“她不想告,警方也不會隨便撤消案件,因為家暴案件在美國是公訴案件,直接交給檢察官處理,隻有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才有權決定是否起訴。在許多情況下,哪怕受害方不願出庭作證,檢方也可以將警察報告作為呈堂證據,會視傷勢及案情形,以輕罪或重罪起訴出手打人的男人。”

“最後呢?”

“最後慘了,我那個學長花大把銀子找好律師,爭取把案子撤銷,檢察官不給律師麵子,堅持起訴,隻能爭取到輕判,被控襲擊罪,罰款兩千美元,判坐牢十牢。出來之後必須上三個月的家庭輔導課程,每星期都要上二個時,必須自已支付大筆課程費用。”

江亞男輕歎口氣,接著道:“進了監獄服刑對人前途的影響很大。被判罪,就會有犯罪記錄。他沒入籍,屬於在美國打老婆的外國男人。去年不知道因為什麼事回國,結果出了美國就回不去了,犯罪記錄直接影響入境。

就算能入境,一般雇主也會對被雇人進行背景調查。如果現有犯罪紀錄,對所申請的工作也會有影響。所以,美國男人搞家暴,往往是賠了老婆、孩子和錢財,弄不好還會丟了名聲和工作。”

“我對美國不感興趣,對你那個學長感興趣,現在呢,現在是不是兩地分居?”

“離了,他入不了境,去不了美國,他妻子又不願意帶孩子回來,就因為一氣之下的一巴掌,什麼都沒了。”

“活該!”

“同意!”

“我以為你同情你那個學長呢?”

“怎麼可能,女人當然幫女人,何況還是一個被丈夫打的女人。不這些了,你老公,他打算怎麼幫他那個青梅竹馬的同學收拾那個混蛋。”

“不知道,快到家了,到家我問問。”

不知不覺,居然聊了一路。

趕到闊別已久的鄉下老家,取出年貨,走進巷子,家裏仍亮著燈。

跟往年一樣,公安家“聚賭”,隻是把現金換成撲克牌做的籌碼,大廳一桌,西邊房間一桌,韓媽李媽正同姐夫李泰鵬的母親一起在廚房給賭徒們做夜宵,大姐韓芳肯定在樓上帶三個家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