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詹姆斯真的是從來沒有在NBA,在東部見到過這麼剛的球員。
這三年,格蘭傑帶著史蒂芬森加上大衛韋斯特,羅伊希伯特,喬治希爾等等這些人那是真的硬!
偏偏詹姆斯在東部因為不想消耗太大,一直都是留著力的,所以兩隻球隊碰在一起之後,詹姆斯和騎士打的是真的相當的難受。
雖然一直沒有被葉斯收入門牆,但是格蘭傑一直都把自己當葉斯的傳人自居。
他的跑位,他的投籃,他的三分,他的防守,他的空切,他的傳球等等等等的技能一直自稱是學習的葉斯。
所以在接受采訪的時候一直都是‘自封Yes’。
但是對於格蘭傑這樣的自封,很多人都不承認。
“尼瑪的還Yes呢,你一83年,22歲才進NBA的渣渣,哪裏有資格自稱Yes?NBA的那些Yes,哪一個不是NCAA甚至是高中時候就叱吒風雲的之驕子?Yes?你也配?!”
這是詹姆斯和騎士球迷對格蘭傑這種行為的評價。
騎士球迷這樣的法翻譯一下就是,跟唐伯虎點秋香中石榴姐假如自稱‘秋香’一樣,你石榴酒又老又醜,哪裏有一點點秋香的影子?
這話可是的相當的狠毒。
不過,讓人非常意外的是,這卻並沒有打擊到格蘭傑,甚至讓格蘭傑對抗詹姆斯的心態變得更加的瘋狂。
騎士球迷他又老又醜,不配Yes的稱呼。
格蘭傑覺得,還是有道理的。
他出身不佳,22歲才進NBA,他所在的新墨西哥大學也確實算不上什麼NCAA的名校。
他這樣的出身,確實配不上Yes這個神聖的稱號,就跟鮑文自己是喬丹接班人,也會被群嘲一樣。
這沒有什麼毛病。
可也正是因為他知道,如果不是因為Yes,他在NBA的命運也許就跟這些騎士球迷的那樣,又老又醜,不會有絲毫的亮點。
可是因為Yes,他的職業生涯,他的人生都發生了變化。
那麼Yes對他,Yes這個稱號對他,就不止是一個符號那麼的簡單了。
“總有一,我會讓你們承認,我配得上Yes的這個稱號!”
這是他整個職業生涯的最大追求!
所以,騎士球迷對格蘭傑的嘲諷不但沒有打擊到他,而且還讓格蘭傑變得更加的瘋狂。
同時也讓詹姆斯在步行者麵前顯得更加的難受。
當一隻球隊抱著“騎士可以贏,詹姆斯必須死!”這樣的情緒和你打球的時候,你很難不難受。
總決賽和勇士隊打,詹姆斯很多機智的動作,甚至都是跟格蘭傑跟史蒂芬森學的。
在格蘭傑和史蒂芬森麵前他唯唯諾諾,但是在追夢和勇士麵前,就不用忍著了,直接重拳出擊了。
格蘭傑和史蒂芬森在詹姆斯看來就是兩亡命之徒,和追夢勇士他們追求總冠軍不一樣,格蘭傑和史蒂芬森那是真的不在乎什麼勝利什麼總冠軍,就是要幹掉他的,他不唯唯諾諾,難道真的硬拚?就算最後他一個換兩個,他勒布朗詹姆斯也是虧的一方啊!
所以,該唯唯諾諾就唯唯諾諾,強的怕不要命的,沒毛病。
話,格蘭傑自稱Yes這件事,最開始椰粉和超音速的球迷也是非常的反感的。
NBA的Yes,都是‘實力強大風流倜儻’的之驕子,中間混進這樣一個平平無奇或者是‘又老又醜’的存在,不是給‘Yes’這個群體抹黑嗎?
何況,騎士球迷也的沒錯啊,你83年的,你都比Yes大了四歲,什麼啊,還要點臉?
當初隆多曆史地位那麼高,隆多基德是‘隆多’,都被基德認為是自己的‘一生之恥’。
不過,這三年,格蘭傑的異軍突起,在東部把詹姆斯弄的狼狽不堪,還是得到了很多椰粉和超音速球迷的認可的。
雖然不是認可格蘭傑的‘Yes’稱號,但是卻非常認可格蘭傑這個人。
甚至NBA的第一椰粉和超音速球迷不是十五是第二曾經在推特上過:“嚐謂下才、惟己與椒、格蘭傑為三”
翻譯過來就是,下有本事的粉絲,隻有三個,一個是我,一個是‘泡椒科爪’,一個是格蘭傑。
這三個人,兩個是網上對抗詹蜜的領袖,一個是NBA的球場上打擊詹姆斯的瘋犬。
而且三人都做到了讓詹姆斯渾身難受。
從某種意義上來,不是十五是第二的很不錯。
和其他那些千千萬萬隻能嘴炮的椰粉科粉相比,他們三人確實是下粉絲的巔峰了。
從此之後,格蘭傑就成了公認或者是被認證的‘腦殘椰粉’。
對於聯盟中自己這個如此瘋狂的粉絲,葉斯還是非常了解的。
所以,這場和步行者的比賽,葉斯特意為格蘭傑準備了兩件球衣。
一件是他以前穿過的九號球衣,一件是他這場比賽穿的14號球衣。
三年多前,格蘭傑是沒有資格從他的手上得到他的原味球衣的。
能和他互換原味球衣的球員,在整個NBA都是鳳毛麟角的。
但是這三年格蘭傑在東部季後賽的表現,讓他一舉成為NBA曆史上第一個獲得葉斯的九號和十四號兩件原味球衣的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