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義務勞動(求訂閱)(2 / 2)

最終,除了常規的辦公大廳以及高管辦公室外,瀚海還規劃出了一處錄音編曲室,方便李青寫歌錄歌。

前者還好,裝修一下,花費不了多少錢,隻是李青要求組建的錄音室,那就太燒錢了。

音響設備,錄音設備,編曲設備等等,如果追求精致,那麼,沒有個十多萬是絕對辦不出理想效果的。

李青又開始發愁了,沒錢真是寸步難行。

還好,前兩,《暴雨梨花》在音樂超市第三周的銷售成績也正式出來了。

因為鮑芸芸第三周在音樂超市舉辦了簽售會的原因,這一期鮑芸芸在銷售榜上悍然殺入第一名,與第二名的冷淩相差近五千張的距離。

雖然與上周冷淩超出鮑芸芸近萬張所有差距,但能在冷淩的擠壓下,一連三周都能獲得如此恐怖的成績,這已經不單單是運氣的成分了。

這一次,鮑芸芸的殺出重圍,正式讓她的1997年歌壇新人王的稱號,再無法撼動。

再過一周,《暴雨梨花》的全國銷售成績就能正式計算出來了。

到時候,宏誌唱片的銷售資金回攏,也是到了正式結算的時候了。

按照《暴雨梨花》目前的銷售成績,一個月的銷售額,應該在**十萬張左右。

一張專輯銷售15元。

而李青的專輯銷售分成是三個百分點,除去稅收,李青應該能拿到三十多萬,若是算上磁帶的分成,李青大概能有五十萬左右的分成收入。

看起來不多,但就一個月的銷售額來,這已經算是很逆了。

後續的分成收入雖然會逐漸減少,但也不是沒有,隻要再生產,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銷售分成流入李青的荷包裏。

而行業內對《暴雨梨花》這張專輯的預估銷售數字,則是兩個白金是打底,三白金雖然有點玄乎,但並不是不可能,但這需要時間來堆積,有可能是一兩年,有可能是一二十年。

但無論如何,能夠單月銷售近一百萬唱片的歌手,已經是擠進了歌壇一線歌手的位置。

而鮑芸芸也憑借《暴雨梨花》這張專輯,也開始正式向歌壇新後的目標邁進。

一切都在像好的方向穩步發展。

隻要專輯銷售分成到手,李青就能對錄音室進行一番大刀闊斧的組建了。

也就在這個時候,《音樂之星》再次給李青打來電話。

“哥,求您了,距離開播沒剩幾了,張導剛剛給我下達了最後通知,也是我的最後一次機會,讓我務必把您請來,不然我這工作鐵定就沒了,您就賞個臉行嗎?拍攝幾張宣傳照而已,費不了多長時間的!”

電話裏,吳三兒哀求道:“這可是冠軍賽啊,您不為節目組著想,也得為您的萬千粉絲著想啊!”

李青一聽,當時就氣笑了。

好一個強詞奪理啊!

把關鍵點全部都往粉絲身上推,你怎麼不你們節目組摳門,請我拍宣傳照都不給勞務費的?

你們發行的海報,使用我的肖像權,賣出去的金錢,能有我的一份嗎?

李青雖然對拿到《音樂之星》冠軍有些渴望,但還不至於饑渴到事前就殷勤到義務勞動的地步。

什麼?

您謝思捷和劉強能拍,我為什麼不能拍?

您這不是廢話嗎?

他們能拍,能增加粉絲增加人氣,背後的經紀公司肯定大力支持,因為事後能走商演能拍廣告代言,甚至人氣足了還能發唱片。

那請問我能嗎?

不能?嘿,那您就閉嘴好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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