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這個年代,歐洲人均收入是亞洲的十幾倍,雇傭東亞地區的勞動力,那也是物美價廉。
這也不是沒有隱患,起碼在民族融合上,難度增加了好幾倍,當然這也比無法融合當地土著好。
殖民大臣約西普·耶拉契奇提醒道:“陛下,如果大量招募海外勞動力,未來的治安、勞資衝突,都會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他到是不擔心本土移民受欺負,恰恰相反,約西普·耶拉契奇擔心的是本土移民欺負外來勞工,引發社會矛盾。
永遠不要考驗殖民者們的節操,除了弗朗茨這種家大業大愛惜羽毛的還注意吃相外,很多農場主、種植園主、礦主都是為了利益無所不知其及。
這方麵老牌貴族們做的還好一些,他們招募的勞工大都是自家原來的農奴,屬於知根知底的,為了家族聲譽還有所收斂。
還在進行資本原始積累的爆發戶就不同了,拖欠、克扣薪水,甚至是賴漳事情時有發生。對自己人都是如此,外來勞工就更不用了。
因為這些饒胡作非為,殖民地政府的工作量大增。最後,不得不搞勞工雇傭登記製度。
國內都沒有實施的戶籍製度,在殖民地反而先開始實施了。要不是技術問題,弗朗茨都準備發放身份證了。
現在殖民地人少,這麼管理還可以。隨著未來人口的不斷增加,這個管理難度也會直線上升。
猶豫了片刻功夫後,弗朗茨狠狠的:“亂世用重典,殖民政府必須要把社會秩序建立起來,嚴厲打擊犯罪分子。
幫派組織、街頭混混、長時間晃蕩的無業遊民,全部給我丟進礦場裏麵去。
勞資衝突問題,就抓典型殺一儆百好了。逮著幾個問題嚴重的嚴肅處理,然後進行宣傳。”
坦率的,弗朗茨這個命令和法律是相違背的,不過殖民地不是本土,維也納政府從來沒有過要使用本土的法律。
造成社會治安問題的主要是就業,如果所有人都有正當工作,黑社會的生存空間也就了。
弗朗茨的命令相當於從源頭上斷絕了幫派組織的發展,現在修改規則了,不需要等犯罪過後才能抓捕,隻要是幫派分子就送去挖礦。
就連事不斷、大事不犯的混混,警方也不需要尋找犯罪證據,直接丟礦山勞動改造。
無業遊民也一樣,在勞動力嚴重缺乏的殖民地,都找不到工作,那麼幹脆政府安排工作好了。
不用擔心,弗朗茨是有節操的。沒有犯罪證據被送進況且挖礦的人,政府還是要市場價支付工資,沒有什麼冤枉不冤枉的法。
犯罪分子、潛在犯罪分子都挖礦去了,如果社會治安還能夠惡化,那麼殖民地官員就可以自己去挖礦了。
相比社會治安,勞資衝突實際上還是問題。市場需求決定了勞資雙方的關係。
在勞動力嚴重缺乏的時候,還敢克扣工資,不怕人家撂挑子不幹?
弗朗茨不認為這種蠢貨會很多。前麵這麼幹的人,都是一幫沒有把心態擺正的蠢貨,現在已經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真正麻煩的是勞動力過剩的時候,這些人才敢肆意妄為。政府想要嚴厲監管,還要考慮帶來的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