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為了愛情(2 / 2)

米安剩下了碗裏的湯:“我不是說的這個。”

“那說的是什麼?”

“我聽說你媽要把一個什麼朋友的海歸兒子介紹給你做男朋友,而且他對你也有意思,現在被我這麼一弄,海歸也泡湯了,你不恨我?”

“你就是聽我媽說的吧?”看到米安做了一個被揭穿的動作,“這件事情我還真不恨你。你說的那個海歸我認識,但是我們兩個不合適。”

看著梅美美的狀態,米安愈發的對這個女人產生好奇:“一個海歸,可以了。條件也不能太高。”

梅美美的臉色頓時變得暗淡了下來:“所有人都這麼說,我真沒想到連你也會這麼說。”

“我好像沒說過分的話吧?”

梅美美像是一個孩子,說著:“我隻是不想為了結婚而結婚。”

米安還是不明白:“難道他不像他表麵那樣優秀?”

“不,他很優秀。他的工作、工資、相貌、人品都很好,隻是我們不適合在一起。”

“還是不明白。”

梅美美:“他們都說,行了,不要太挑了,女孩子挑剔了不好。可是我就是不知道我挑剔什麼了?我沒要車,沒要房,沒要存折,沒要什麼樣的身份,什麼樣的地位。我要的隻是簡單的愛情而已,我甚至可以不要鑽戒,我們兩個隻要擁有愛情,他給我的哪怕是一個環,我也願意和他走。”

梅美美:“我就是不想為了合適,為了還可以,為了他喜歡我,或者他愛我,我就要嫁給她,為了父母,為了年齡,我隻想為了我自己,為了我的愛情。”

米安似乎理解了梅美美:“你是做律師的,你應該知道愛情這種東西並不意味著有了就會長久,它沒有任何的界限。它沒有任何的保證,沒有了不但一無所有,而且還會遍體鱗傷。”

梅美美說著:“我做了那麼多的案例,這點我當然明白,可是我就是不想就這麼不明不白的結婚。就算是有一天到了必須分開的時刻,起碼也會想起曾經相愛過。要不然,到了老的那一天,連愛都沒有愛過,那將是最遺憾的事。”

米安說:“找到一個男人容易,但是找到了男人並不等於找到了愛情。”

“對,就是這個意思。”梅美美說道。

明證局裏:

“我願意娶王愛作為我的妻子。”

“我願意嫁林木森作為我的丈夫。”

“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您、珍惜您,對您忠實,直到永永遠遠。”

婚姻就是把兩根單獨的筷子湊在一起,變成一雙筷子。在我們吃飯時,沒有人會在意手裏拿著的是不是一雙筷子。筷子有長、短、粗、細、彎、直,它同人一樣,差不多不意味著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