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政協地區工作委員會,加強對各縣政協工作的聯係指導為了適應人民政協工作日趨活躍和發展的新形勢,經省政協建議,中共甘肅省委決定,於1990年11月起將地區政協聯絡處改為政協地區工作委員會,為這些地區進一步做好人民政協工作提供了有利條件。政協地區工作委員會共有定西、隴南、慶陽、平涼、武威、張掖、酒泉7個單位,在當地黨委領導下,加強與所在地區各縣政協組織和各級政協委員的聯係,組織委員開展視察、調查和谘詢、建議活動,為當地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貢獻力量。1991年9月28日,省政協六屆十五次常委會議通過了《政協甘肅省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內容共有4章10條。第一章,總則規定,政協地區工作委員會是政協甘肅省委員會的派出機構(為地級建製)。同時接受當地黨委的領導;按照政協甘肅省全委會、常委會的決議,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工作。第二章,職責和任務是:傳達貫徹全國政協、省政協會議精神,協調指導縣(市)政協工作;加強同本地區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各界人士的聯係與合作;與所在地區的全國政協委員和省政協委員保持密切聯係;對地區的大政方針和重要事務以及群眾生產、生活,愛國統一戰線內部關係進行政治協商;組織委員進行調查或視察;及時向省政協、中共地委彙報調查、視察結果,並與有關部門互通情況;協助辦理委員提案;加強理論研究,不斷提高參政議政水平;對縣(市)政協機關建設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總結交流政協工作經驗,指導縣(市)政協開展工作;承辦省政協和中共地委交辦的其他工作等,共10個方麵。第三章,工作機構,規定政協地區工作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下設辦公室和必要的工作機構,並配備與之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政協地區工作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組成主任會議,討論有關重大事項;主任、副主任由政協甘肅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主任、副主任列席省政協全委會、常委會;政協地區工作委員會的經費列入本地區財政預算,編製、辦公設施由本地區統籌解決。第四章,附則,規定本條例從省政協常委會通過之日起試行。
第七節第七屆省政協與州、市、縣政協的聯係
一、舉辦地縣政協領導幹部研討班和培訓班
1.1993年8月26日至9月7日,省政協在省社會主義學院舉辦了縣級政協領導幹部研討班,在換屆中新進縣級政協領導班子的78名主席或副主席參加了這次研討班。研討班采取了學習與輔導、學習與研討、學習與參觀相結合的方法,比較係統地學習了黨的統戰理論和政協基本知識,並就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推進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規範化、製度化,進一步開創政協工作新局麵進行了研討。研討班開始時,中共甘肅省委副書記孫英出席開學典禮講話並合影留念。省政協副主席黎中就舉辦這次研討班的必要性、內容和要求作了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