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舉行慶祝中國含有熱核裝置試驗成功座談會1966年5月10日,省政協召開各位副主席、部分常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負責人座談會,熱烈慶祝中國含有熱核裝置試驗成功。座談會由省政協副主席馬靖主持。楊澄中、吳鴻賓、李翰園、金少英、嚴樹棠、盧忠良、馬鵬程、馬光宗、李誌民、毛憲章等在會上發言。大家都感到這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是令人歡欣鼓舞的重大勝利,是對7億中國人民和全世界愛好和平人民的巨大鼓舞,是對保衛祖國和維護世界和平的重大貢獻,一致表示熱烈祝賀。
第五節第四屆省政協與委員和人民群眾的聯係
一、四屆一次會議後與委員和人民群眾的聯係1977年12月,省政協四屆一次全委會議後,組織在蘭委員和愛國人士學習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和政治理論、時事政策,開展了揭批林彪、“四人幫”反革命罪行及其代理人的鬥爭,參加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問題的討論,使大家從“左”的思想束縛中逐步解放出來。並組織部分委員赴重慶、韶山、南昌、井岡山、上海、南京等地參觀,受到了革命傳統教育。1978年處理人民來信937件,接待群眾來訪196人次。1979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政協組成部分委員和各界人士參觀團,赴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上海、江蘇等地參觀學習。參加學習參觀團的有中共、民革、民盟、九三學社、民建的成員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少數民族、歸僑、台胞、特別邀請人士和統戰部門的有關人員共58人。省政協副主席黃正清、謝鬆柏、嚴樹棠和17名常委、18名委員參加學習參觀。這次參觀學習的目的是:開闊眼界,增長見識,提高覺悟,激發幹勁,為“四化”建設作貢獻。參觀學習過程中受到7省、市黨政機關和政協組織的熱情接待和情況介紹,順利完成了任務。
二、四屆二次會議後與委員和人民群眾的聯係1979年12月省政協四屆二次會議後,組織委員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進行了討論,提出了修改意見。組織在蘭省政協常委,省伊協、佛協成員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參加了兩次座談會,結合甘肅實際,學習討論了中共中央(1980)31號文件,廣泛聽取了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意見,向有關方麵作了反映。組織委員參加了物價和民族政策執行情況的大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及時處理了存在的問題;各委員工作組召開委員及有關人士座談會、報告會、討論會共30多次,提出意見、建議60多條;組織委員對貫徹落實農村經濟政策情況、貫徹落實知識分子政策情況、貫徹執行民族政策情況及蘭州少年管教所和工讀學校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和視察,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處理人民來信378件,接待來訪群眾78人次。組織委員和各界人士學習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組織輔導報告66次,加深了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重大意義的理解和認識。
1980年9月13日至10月16日,省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和各界人士學習參觀團,赴陝西省的西安、延安、榆林地區,參觀了工農業生產,學習了政協工作經驗,瞻仰了革命聖地,觀看了名勝古跡,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形勢教育、革命傳統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通過參觀學習,增長了知識,開闊了眼界,增強了建設“四化”和搞好政協工作的信心。參加這次學習參觀團的共有40人,其中黨外委員和各方麵愛國人士占90%。省政協副主席吳鴻賓、王世傑、駱是愚、雷恩鈞、王誌勻與委員一起學習參觀。
三、四屆三次會議後與委員和人民群眾的聯係1980年12月,省政協四屆三次全委會議後,組織委員在各種會議上就“四化”建設、政府工作、人民群眾生活中的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建議100多條;組織委員和各界人士學習貫徹了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組織在蘭省政協委員、省級各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愛國人士、省工商聯、參事室負責人共50多人,座談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等10名主犯的正義判決,認為判決充分體現了“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和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是中國社會主義法製的偉大勝利,一致表示堅決擁護特別法庭的正義判決;各工作組舉行報告會、座談會28次,參加1300多人次,反映委員建議50多條;組織委員和各界人士60多人參觀了農業、文教、文物、工廠等,對監獄管教、農村多種經營、民族宗教等工作進行了視察,提出了建議;認真處理了人民來信,促進了有關政策的落實。據統計,1979年至1981年,四屆省政協共收到人民來信1209件,其中屬於要求落實政策的733件,占606%;反映工作及生活待遇的270件,占223%;控告揭發問題的53件,占43%;查詢與獻計獻策的81件,占66%;其他72件,占59%。在處理方麵,由省政協直接處理的37件,占238%;轉省上有關部門處理的1072件,占762%。通過人民來信來訪的處理,促進了當時進行的落實政策工作,收到了化解矛盾,增強團結,密切幹群關係,調動各方麵積極性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