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報告1 我國城市青年社會組織發展狀況研究報告
為了解我國城市青年社會組織發展狀況和發展環境,共青團開展青年社會組織工作的基本情況,探討進一步做好青年社會組織工作的路徑,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於2013年開展了青年社會組織發展狀況課題研究。
從工作角度來說,共青團開展的青年社會組織工作,聯係的青年社會組織包括兩類:一是以青年為主體的社會組織,二是以青年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會組織。本次調查限定在以40周歲以下青年為主體的社會組織中,主要是活躍於社會生活各領域的青年社會組織(包括隸屬於共青團或由共青團聯係的社會組織)和高校社團。
課題組在全國9個城市發放了城市青年社會組織發展狀況調查問卷,並開展了座談和訪談,座談訪談了城市青年社會組織60家。具體發放問卷的城市包括保定、常州、漢中、濟南、重慶、沈陽、廈門、上海、廣東省,共發放問卷1600份,回收有效問卷1432份。在有效樣本中:青年社會組織的領袖占15.8%,中層幹部占24.1%,普通成員占60%;男性占48.8%,女性占52.2%;20歲及以下占15.5%,21~25歲占34.8%,26~30歲占28.7%,31~35歲占10.3%,36~40歲占10.8%;博士研究生占2%,碩士研究生占12.4%,大學本科(含雙學士) 55.4%,大專、高職及以下占30.2%。另外,為進行比較,在問卷發放過程中,兼顧了青年社會組織的登記狀況,而不是按二者的實際分布比例發放問卷。
以下是依據該調查結果形成的分析報告。
一、城市青年社會組織發展概況
總體來看,我國城市青年社會組織發展迅速,成員文化水平較高,多數青年社會組織熱心公益,同時,存在地域上的不平衡性。另外,在青年社會組織中,尚未形成組織嚴密、規模龐大、曆史悠久、影響巨大的青年自組織。
1. 大部分城市青年社會組織存在時間在5年以下
近幾年,我國的青年社會組織出現蓬勃發展,大量各種類型的青年社會組織不斷湧現。但實際上青年社會組織在我國快速發展起來不過十來年的時間,其間,不斷有青年社會組織產生,也不斷有青年社會組織解散消失,因此,普遍存在時間較短。從調研數據來看,大部分青年社會組織成立的時間在5年以下,其中,1年及以下的占20%,1~3年的占38.2%,3~5年的占19.2%,三者合計占77.4%。這一數據表明,雖然我國城市青年社會組織處於蓬勃發展中,但尚處於發展初期,總體上還不穩定。
就分組數據來看,已登記的青年社會組織總體成立的時間更長。未登記的青年社會組織成立3年以上的占31.8%,而已登記的青年社會組織成立3年以上的占45.7%。相對而言,已登記青年社會組織大多經過了較長時間的發展曆程,發展穩定,更為成熟,處於平穩發展階段。
2. 青年社會組織的類型以興趣類和公益服務類為主
調研表明,青年之所以自我組織起來,形成社會組織,主要基於興趣愛好、價值吸引、服務需求,這是青年社會組織形成的三大主因。因此,在青年社會組織的類型分布上,以興趣類和公益服務類為主成為一個突出特征。
從青年參與社會組織的原因來看,“共同的理想和追求”“為社會貢獻一份力量”等價值追求因素排在第一位,“工作需要”“交朋友”“增長知識”“鍛煉提高個人能力”“獲得服務”等服務需求因素排第二位,“興趣愛好”的因素排第三位。
青年社會組織的類型與青年參與組織的原因上具有一致性。調研數據表明,公益服務類占青年社會組織總量的近一半,達48.5%,興趣類占五分之一,達20.4%,二者合計約占青年社會組織總量的七成。由於社會組織類型上具有交叉性和模糊性,如興趣類、環保類等青年社會組織也從事公益活動,甚至以公益為發展方向,因此,公益類青年社會組織的實際比重比調研數據反映出的更大。
3. 青年社會組織以體製外青年為成員主體
從調研數據來看,青年社會組織成員中,在校學生所占比例最高,達26.8%,非公企事業單位員工所占比例位居其次,占23.3%,如果加上自雇傭者和無業人群,從職業構成的角度來說,體製外青年所占比例最高,達34.2%。由於高校學生處於非就業狀態,因此,如果考察青年社會組織中處於就業狀態的成員構成,體製外就業青年約占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