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章 鄧小平:中美關係正常化“兩秒鍾”就可以完成(4)(1 / 3)

卡特試圖加快美中關係正常化的進程,於是在從戴維營回來的第二天,即9月19日會見了中國駐美聯絡處主任柴澤民,想給正在進行的美中建交談判以進一步的推動。他說美國已經接受了中國關於實現關係正常化的全部三個條件,也向中國攤出了“底牌”,提出了華盛頓方麵的三個條件:

其一,美國將繼續保持與台灣的商務和文化的聯係;

其二,美國相信中國與台灣之間的問題會得到和平解決;

其三,在關係正常化之後,允許美國繼續向台灣出售防禦性武器。

卡特堅持最根本的一條就是第三條,在實現關係正常化之後,華盛頓有權繼續向台灣出售防禦性武器。他向柴澤民解釋說,沒有一個美國總統會讚成終止對台灣銷售武器,他也理解中方對這一問題的立場,並表示華盛頓將會避免對台出售進攻性武器。同時,卡特總統也表達了美國對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重視。

這樣,在卡特會見柴澤民之後,美方覺得“底牌”已經亮出,雙方能否達成協議,就要看中方能否接受美方的條件了。但到了10月上旬,中國方麵對卡特向柴澤民發出的談話並沒有作出積極的回答。

研究中國問題的羅伯特·羅斯對中國領導人的沉默作了如下分析:

“對於中國領導人來說,容忍華盛頓堅持在實現關係正常化之後繼續對台出售武器是困難的。北京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領導人相信美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政府的承認,將迫使華盛頓對這一原則作出相應的承諾。然而,美國繼續對台出售武器將在一個決定性領域中向北京的國家主權提出挑戰。繼續對台出售武器也將維護台北的防禦能力並象征著美國繼續對台防禦的承諾,這就削弱了中國孤立台灣的能力,也削弱了迫使美國默認北京的要求的能力。”

卡特為了推動中美建交談判,準備采取一種主動進取性的姿態。他在10月11日從外地回到華盛頓,立即就會見了布熱津斯基及剛從北京奉召回來的伍德科克。他強調了將1月1日作為結束關係正常化談判的預定日期,並指示布熱津斯基直接起草一份建交公報草案讓伍德科克帶回北京。

當伍德科克返回北京時,公報草案還未草擬好。這時,華盛頓發生了關於美中關係正常化日期問題的爭論:布熱津斯基要在公報上把1月15日定為實現關係正常化的日期,而萬斯國務卿則反對確定任何具體日期,表示寧願根據美蘇軍控會談進展來確定美中關係正常化的日程表。最後還是由卡特總統裁決:不僅要在公報上寫明日期,而且讚成確定為1月1日。實現關係正常化的進程之快,大大超出了布熱津斯基的期望。

對台軍售和美越建交:影響美中建交的兩個

矛盾問題又需總統決斷

在卡特期望美中建交談判能盡快獲得進展的時候,又有兩個可能影響談判達成協議的敏感問題捅進了橢圓形辦公室,需要他拍板決斷。

這兩個問題,一個是向台灣出售先進飛機的問題,另一個是美越關係正常化的問題。矛盾雙方仍然是國務院和國家安全委員會,實質上就是萬斯和布熱津斯基的矛盾衝突。

本來在美中建交談判剛剛開始的時候,卡特曾經指示國務院做一個友好姿態,於7月1日宣布取消向台灣出售64架性能十分先進的F4戰鬥機的計劃。但在9月初,建交談判停滯不前的時候,中國駐美聯絡處副主任韓敘在華盛頓就一篇新聞報道約見助理國務卿霍爾布魯克,提出質詢,並表示了強烈的不滿。據這篇新聞報道透露,美國有關當局正在考慮向台灣轉移銷售十分先進的飛機。

其實,這篇新聞報道並非捕風捉影、空穴來風。台灣軍方一直希望能從美國購買更具進攻性、性能先進的F-4、F-16戰鬥機,但由於這批飛機帶有明顯的進攻性質,台灣的請求一直遭到福特政府的反對,卡特政府也於7月1日宣布停售了一批F-4戰鬥機。這次,原來美國與台灣合作生產F-5E戰鬥機的協議將於1978年失效,而新的協議必須及時產生。台灣方麵跟美國防部磋商之後,國務院的台灣科這時準備了一份報告,建議美國政府賣更為先進的戰機給台灣。台灣要求購買的機型是在F-5E上配置改進的導航係統和更加先進的空對空導彈。這種改進型定為F-5G。它雖然隻有單引擎,但比F-5E的雙引擎更有力。助理國務卿霍爾布魯克接受了台灣科的建議,國防部也答應極力推進將F-5G售給台灣。

韓敘表示了中方的不滿,國家安全委員會堅決反對在這個關鍵時刻對台提升武器轉讓的機型。布熱津斯基和奧克森伯格都認為,在伍德科克正在北京進行一線談判的時候,向台灣出售先進戰機會為建交談判設置不必要的障礙,使談判更難進行。他們促請總統決斷,在這個時候不要批準F-5G售台。正在期望美中建交談判獲得成功的卡特總統當然不願意談判為此受阻,所以就決定拒絕向台灣轉讓F-5G,而隻是延長合作生產F-5E的協議。卡特總統對國務院指示,他的對台軍售政策隻能跟他向北京作出的承諾相一致,即隻出售防禦性武器。在F-5G的售台計劃遭否決後,台灣方麵又提出要購買F-4戰機,也隻能遭到國務院的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