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課題的進行過程,包括本書的寫作過程中,我又繼續搜集和使用了大量來自網絡的資料。例如,通過美國貿易代表的網頁,我搜集到了大量的有關各種“301條款”,包括“特別301條款”在最近幾年發展情況的資料。這就使得課題報告和後來擴寫的書稿使用了最新的和最直接的資料。也是通過美國貿易代表的網頁,我搜集到了自1995年以來有關中美知識產權爭端進展的資料。這包括美國貿易代表每年的《國家貿易評估報告》、每年的“特別301條款”審查報告中有關中國的說明,以及美國貿易代表在參議院和眾議院有關委員會上就中美知識產權爭端所作的證詞。其中,有關中國打擊盜版、侵權的情況和中方提供給美方的一些數字對我來說都是彌足珍貴的。我想,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在國內搜集有關的情況和統計數字將是非常困難的。有人可能會告訴你,某些資料和統計數字是保密的。從這一點上說如果沒有網絡的發展和來自網上的豐富資料,本書的相當一部分內容是寫不出來的。
網絡的發展,既帶來了資料搜集上的便利,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困惑。就資料的搜集來說,網絡有兩個特點。一是資料十分豐富,要想就某一個主題搜集到所有的資料是根本不可能的。二是信息傳播極為快捷,某一事件發生或某一決定做出後,當天就可以在網上反映出來。就本書的內容來說,有關美國貿易法的各種“301條款”和美國與中國等貿易夥伴的知識產權爭端幾乎每天都有新的進展,並且很快就在網上有所反映。如果想等到窮盡了所有的資料,書稿就不會有完成之日。
所以,我隻得以1999年12月底作為本書所使用資料的截止日期。而對於此後見於網上的資料,則隻好忍痛割愛了。
在這裏,我還特別想說明鄭成思先生與本書稿的關係。
記得課題開始之時,鄭先生就明確告訴我,主要工作由我來做,將來的成果也隻署我的名字,他自己絕不在成果上署名。在課題進行的過程中,他又幾次明確而堅決地表達過不在成果上署名的意思。但實際的情況是,課題報告和最後的書稿都有鄭先生的心血在內。在課題進行的過程中,我曾就許多問題,包括課題報告的框架與他討論。鄭先生所提出的許多建議和看法,都融進了最後的課題報告中。本書是在課題報告的基礎上擴寫的,自然仍有鄭先生的建議和看法在內。鄭先生絕不在課題報告上署名,有他自己的道理。但我必須對有關情況加以說明,以示不敢掠人之美。
在本書的結論部分,有一個內容是“尋求國際法與國內法上的平衡點”,這是我依據鄭先生在課題申請書中的一段文字擴寫的。能夠這樣明確而深刻地說明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知識產權的涉外保護和知識產權涉外保護中的法律衝突,說明三者的關係,決非我的學識所及。因此,從版權的角度來說,本書結論中的這一部分內容就有了兩個版權。一是鄭先生對課題申請書中的那段文字表述的版權,一是我對擴寫出來的文字表述的版權。而且,我所享有的僅僅是擴寫或演繹的版權,是從屬於鄭先生的版權的。假如日後有人想使用書中的這段文字,則不僅要獲得我的許可,而且要獲得鄭先生的許可。因為,我隻有權許可我演繹出來的那部分表述,無權許可屬於鄭先生的表述。
此外,我還想特別感謝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副局長吳伯明先生、外交學院的姚壯教授、北京大學的陳美章教授,以及我的同事、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的李順德教授和唐廣良教授。他們都是“美國的‘特別301條款’與我國的對策”課題報告的評審人,並且在評審書中或以其他的方式提出了一些寶貴的意見和建議。這些意見和建議,也都反映在了我最後完成的書稿中。
本書的初稿,也就是“美國的‘特別301條款’與我國的對策”的課題報告是從1999年2月開始寫作的。不久就發生了以美國為首的“北約”不經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授權,公然違背國際法的基本準則而空襲南斯拉夫的事件。
本書初稿的絕大多數內容都是在“北約”狂轟濫炸南斯拉夫的轟鳴聲中完成的。而當本書初稿進行到“結論”部分進行到“特別301條款是美國經濟強權的體現”時,更發生了駭人聽聞的美國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