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
50年代,衛生係統先後建立縣衛生工作者協會、中共縣衛生科支部、共青團衛生科支部。60年代,衛協會一度停止活動。80年代,相繼建工會、紅十字會,鄉鎮建有母嬰保健保償協會。90年代,縣建公民義務獻血委員會。至1992年,中共州市衛生局黨委轄直屬單位總支部1個,支部11個,包括32個黨小組,黨員251人。各鈒黨組織進行黨的理論教育和輪訓;結合整黨建黨,加強紀律檢查,處理違紀黨員,落實黨的政策。共青團州市衛生局委員會轄縣直單位支部(總支)6個,團員242人。團組織在黨組織領導下,協助開展各項政治活動和義務服務。工會轄基層組織6個,會員1081人,主要開展職工文體活動。衛協會有會員1653人,協會主要協助行政培訓村衛生人員,檢查監督封衛生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對個體開業者進行考核發證。紅十字會轄鄉鎮及其他係統下屬機枸20個,有會員5714人,在聯係外援、查災救災方麵成績顯著,被評為全國先進單位。公民義務獻血委員會開展3次公民無償獻血活幼,均超額完成上級下達計劃任務。
第一節組織建設
1949年下半年,丁如光任中共縣縣直機關支部書記兼縣衛生院院長,縣衛生院有黨員3名,屬縣直機關支部領導。1954年,縣衛生科建立支部,丁如光任書記,時有黨員8名。同年10月,縣人民醫院建立支部,屬縣直機關支部領導。1960年,縣衛生學校建立支部,1962年,支部隨衛校停辦撤銷。1965年,縣中醫院建立支部,隸屬縣直機關黨委領導。是年底,縣衛生係統有縣衛生科、人民醫院、中醫院等3個支部,有黨員95名。文化大革命初期,各支部癱瘓。1971年,縣衛生局建立支部。次年。職工醫院建立支部,屬縣直機關黨委領導。同時,人民醫院、中醫院等支部先後恢複建立機構,恢複組織生活。1976年,衛生學校複辦後建立支部。1978年10月,職工醫院支部撤銷,建立黨小組,屬局支部領導。1979年,縣衛生防疫站建立支部。1982年,局支部改建為總支部;職工醫院支部恢複。時各院、站支部均屬縣直機關黨委領導。1984年9月,局黨委建立,楊傳誠任書記。局黨委轄局機關、人民醫院中醫院、衛生進修學校、衛生防疫站、藥材公司、職工醫院等7個支部,有黨員176名。同年11月,人民醫院建立總支部,轄門診、院部後勤、病區、離退休幹部等4個支部。1986年,局黨委所轄11個支部215名黨員參加整黨,重新登記的黨員215名;醫藥公司支部被評為縣級先進黨支部,人民醫院門診支部被評為局先進支部;15名黨員受到縣、局黨委表彰,其中縣優秀黨員2名,局優秀黨員13名。1989年,局黨委在中醫院和職工醫院進行民主評議黨員試點工作。是年,醫藥公司支部劃歸縣經濟委員會黨委領導。1990年2月和12月,兩次民主評議黨員,參加評議的有11個支部230名黨員。評選衛生防疫站支部為先進黨支部,授予30名黨員優秀黨員稱號,局黨委表彰優秀黨員13名。
第二節黨員教育
1949~1983年,縣衛生科(局)、人民醫院、中醫院、衛生學校、職工醫院等單位黨員教育,由縣直機關支部(黨委)統一安排。其教育內容為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思想、黨的基本知識和各個曆史時期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各支部黨員幹部集中參加縣直機關統一學習,以支部為單位例行組織生活會。其間共舉辦讀書班42次,每期學習時同1~3周不等,受教育1700多人次。先後輸送19名黨員幹部參加縣黨校為期3~6個月集中培訓,其中副局級及其以上9人、股級10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重點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1984年9月起,黨員教育主要滲透到實際工作中去,普遍實行黨委包支部、支部包黨小組、黨小組包黨員方法。建立黨員思想工作一本帳,逐級記錄教育內容和學習效果。1988年底,縣衛生局建黨校。至1992年,每年對黨員例行為期1~2周輪訓。製定實施小組生活會、支委會、支部大會和黨課製度。對黨員幹部除按時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外,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
第三節紀檢工作
1984年前,縣衛生局紀律檢查工作先後由黨支部、總支部委員負責。1984年局黨委建立後,黨委委員張元順任紀律檢查委員,負責黨員、幹部違紀查處工作。是年,處理違紀黨員2名,其中開除黨籍1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1985年,結合整黨建黨處理違紀黨員2名。1987年,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建立,吳雲峰任書記。次年2月,李建生調任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局紀檢委有計劃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完善監督製度和機製。1989年5月,學習山東省郯城縣經驗,製定並實施《關於廉政建設的規定》、《改進工作作風減少經費開支的規定》、《機關工作實行兩公開、一監督的十項措施》等製度和規定。建立局機關政務公開欄和黨風黨紀監督舉報製度。設置違紀舉報箱,聘請46名老幹部、老黨員任黨風監督員。規定領導接待人民來信來訪日,建立人民來信來訪登記立檔製度,嚴肅查處違紀案件。至1992年,接待群眾來訪1500餘人次,處理人民來信730餘件次,結案率95%以上;為70人落實政策;處理違紀黨員幹部13名。其中,開除黨籍1人,撤銷黨內職務2人,黨內嚴重警告5人,黨內警告5人;查標準住房和違法、違章、違紀建私房處經濟案件100餘起,挽回經濟損失30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