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審議可先在擬稿人員中間進行,在草稿初具規模後,再組織有關部門、分工會一起進行參與討論。製度的草稿應提前分發給有關領導、會員(職工)代表和涉及各個部門、各個分工會、各有關人員,以便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參閱、分析研討,在討論會上闡述較為成熟、有建設性的見解、建議。在聽取、征求有關部門、單位的意見評議後,擬稿人員(工作組)可在參考這些意見建議基礎上在工作組中再進行分析研討,以不斷完善管理製度。
試行修訂
在經過反複討論審議之後,製定的製度初具規模,即可在局部範圍內或小範圍內試行。在試行中要注意收集各方麵的信息和反饋,並進行必要的情況記錄,對試行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討,製定相應的措施,對製度加以必要的修訂充實。重要的管理製度應報請上級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全麵推廣
在試行基本成功之後,企業工會管理製度即可進行全麵推廣,正式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應組織職工認真學習管理製度的基本內容。在全麵推廣時,如發現問題或不足之處,可依照一定的程序進行補充、說明,甚至變更,但在實施上要謹慎嚴肅,力求維護製度的權威性、穩定性。
4.基層工會管理製度建設應注意的事項
在企業工會管理製度建設中,不僅要遵循有關的原則、程序,而且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合法性
管理製度建設一定要依據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而應在管理製度中貫徹、融進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隻有這樣,才能保證製度的合法性。
可行性
可行性是指企業工會管理製度建設應該從本企業的自身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嚴密地製定管理製度,切不可脫離本企業實際搞大而空、缺乏可行性的製度,或者推行要求過低、管理寬鬆的製度。
嚴肅性
企業工會管理製度一經正式推行,組織中的每一位成員,不論是領導還是普通會員都應照章行事,做到製度麵前人人平等,有章必依,違章必究。否則,製度就會缺乏權威性、嚴肅性,變得蒼白無力,形同虛設,管理製度也就不可能有效,必將陷入管理鬆懈、紀律渙散的危險境地。
先進性
先進性是指製度管理應該是最新的、符合科學的現代化管理。管理製度不僅要合法、可行,而且應是有效、先進的。
5.基層工會的基本製度
企業工會的基本製度
從一般意義上講,基本製度是指帶有根本性的管理製度。基本製度涉及企業工會工作的全局,直接影響到企業工會工作的基本運作。從目前來看,企業工會基本製度一般包括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工會領導製度等方麵。
企業工會委員會工作條例
企業工會委員會工作條例是根據職代會的有關規定來確定工作原則,企業工會委員會的組成辦法、程序和工會委員會的職權,確定工會委員會的工作任務,明確工會與職代會、工會與行政、工會與黨組織之間的關係等等。
企業工會委員會工作條例是企業工會組織的行動準則和工作規定,它是工會開展工作的基本條件之一。
企業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製度
工會是一個群眾性組織,工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製,工會工作必須體現它的群眾化、民主化特點。因此,工會委員會實行的是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除了對黨組織、上級工會的決定和職代會的決議必須堅決執行,並集體討論貫徹和執行的方法、措施外,需要集體討論或決定的事項有:工會工作的重大事宜、工作計劃、總結等;工會經費的使用範圍、工會財務的預決算;開除工會會員的會籍;有關職工權益的重大問題和向行政、職代會提出的重大建議等等。
6.基層工會的日常工作製度
企業工會的日常工作製度是指企業工會組織根據企業工會的職能而開展的各項活動的規範的總稱。企業工會作為基層單位職工群眾利益的合法代表、基層社團法人,具有它自己的工作職責和範圍。對這些工作職責和任務加以規範化,有利於企業工會工作效率的提高,增強科學性,減少盲目性,增強預見性,減少隨意性,使工會組織發揮出應有的功能。
企業工會業務工作製度是依據工會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所具有的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社會職能而確定的,並根據相應的法規政策並結合本單位實際而製定。
企業工會的民主管理製度
企業工會的民主管理製度是指企業工會對外實行企業民主管理、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民主評議、民主選舉的一係列製度。它是工會代表職工群眾實施民主管理權力,促進基層民主,對內實現工會工作民主化的重要製度。這方麵的製度主要有:企業民主管理的有關規定、職代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製度、廠務公開製度、企業領導人廉潔自律和業務招待費向職代會報告製度、工會內部民主集中製、工會領導人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製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