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形勢下建設職工之家的目標和基本要求
新形勢下深入開展建家活動的目標是: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適應工會依法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基本職責的要求,著力加強調整勞動關係機製建設,突出抓好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大力推進基層工會的群眾化、民主化、法製化,努力把基層工會建設成為組織健全、維權到位、工作規範、作用明顯、職工信賴的職工之家。
緊密結合新的形勢和任務,深入開展建家活動的基本要求是:
(1)工會組織健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工作成效明顯;工會組織各項民主製度健全並得到認真執行,基層工會民主化、群眾化、法製化建設有成效;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職工(包括各種用工形式、多種用工期限的職工)入會率達到85%以上;職工小家建設工作紮實、規範。
(2)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民主管理製度,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各項職權。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認真實行廠務公開、民主評議企業領導人製度;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依照有關規定選舉職工代表參加董事會和監事會,職工董事和監事在工作中積極發揮作用,並堅持向職代會報告工作製度;法律規定的工會參與企業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各項製度得到落實並切實發揮作用。
(3)建立健全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製度,協商解決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建立集體合同的履約責任製和監督檢查製度,集體合同履行情況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納入企業行政和工會的目標管理;集體合同的內容符合實際,條款充實具體,履約率和職工認可率比較高;指導和幫助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加強群眾法律監督,形成協調勞動關係的有效機製,發生勞動爭議問題能夠在基層依法妥善解決。
(4)做好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協助和督促企業行政落實國家各項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法律法規;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協作、發明創造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有成效;職工教育經常化、製度化,業餘文化生活豐富多彩,職工素質不斷得到提高,工會在企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明顯。
(5)工會組織關心職工疾苦,傾聽職工呼聲,在職工就業、工資分配、勞動保護、社會保障等方麵為職工群眾說話辦事,履行好幫扶特困職工“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盡力為特困職工和困難職工提供幫助。
非公有製企業開展建家活動要從其特點出發,把“雙愛雙評”活動與建家活動統一起來,逐步提高建家水平。在落實建家基本要求的內容和標準上,可以與公有製企業有所區別。小型非公有製企業要把依法規範工會組織建設,監督企業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規定,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為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金,依法撥繳工會經費等,作為建家的重要內容,切實為職工辦實事。
科研、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單位和機關工會開展建家活動,要結合本行業、本係統的特點,著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開展院務、所務、校務和機關內部事務公開,積極反映職工的願望和要求,協助有關方麵提高職工思想道德和業務素質,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鄉鎮、街道及社區工會要認真組織所屬基層工會開展建家活動。要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適應鄉鎮、街道及社區工會開展建家活動的內容和形式,不斷拓寬建家的領域。基本要求是:抓好所轄企業工會組建工作和自身組織建設,配備必要的專職工會幹部;積極協調所轄區域的勞動關係,做好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直接承擔基層工會難以承擔的維權工作,努力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加強對基層工會幹部的培訓和保護工作等。
大中型企業深化建家活動要把重點放在車間、班組(科室),深入開展建設“職工小家”活動,夯實建家的基礎。基本要求是:加強工會分會、工會小組建設,由會員直接選舉工會分會負責人和工會小組長,建立一支熱心為職工群眾服務的積極分子隊伍;建立健全班組民主管理、民主參與、民主監督製度,定期召開民主管理會議,堅持各項公開製度,積極反映職工群眾的意願和要求;發揚團結友愛和集體主義精神,搞好互助互濟,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組織職工進行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製度,不斷改善職工生產作業環境,加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檢查監督,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加強“職工小家”陣地建設,因地製宜,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滿足職工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