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是一種高超的領導藝術
激勵理論認為,人是有不同層次需求的。 需求刺激了動機,動機產生了行為。 當低層次的物質需求得到滿足之後,人們就會追求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 根據這一理論觀點而衍生出的領導激勵,要求領導者運用不同的激勵手段,以滿足下屬的各種需求,激發下屬的工作熱情,進而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 領導激勵,作為一種激發與鼓勵組織成員的動機和行為的管理方法,其方法是否恰當適皮,其形式是否符合實際,其過程是否行之有效,都充分顯示出領導者的能力與智慧。 富有智慧的領導者,會把激勵變為領導工作的一支魔杖,在發揮神奇功效中創造工作的佳績。
###一、激勵是領導者的一門重要領導藝術
1.激勵與領導激勵的含義
一般認為,激勵是一個外來語,譯自英文單詞motivation,它含有激發動機、鼓勵行為、形成動力的意義。其實,在我國古代文獻中,也有激勵一詞。早在我國漢朝司馬遷所著的《史記?範雎蔡澤列傳》中,便有“欲以激勵應候”之語,意思是激發使其振作。
簡單地說,激勵就是激發人的內有潛力,開發人的發揮能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人滿足需求的過程,它從未能得到滿足的需求開始,以得到滿足的需求告終。
近年來,一些管理學者提出了一個較為完整並具有可操作性的定義:
所謂激勵,就是組織通過設計適當的外部獎酬形式和工作環境,以一定的行為規範和懲罰性措施,借助信息溝通,來激發、引導、保持和規範組織成員的行為,以有效地實現組織及其成員個人目標的係統活動。
可見,激勵就是通過調整外因來調動內因,從而使被激勵者的行為向提供激勵者預期的方向發展的過程。
所謂領導激勵,就是領導者遵循人的行為規律,運用物質、精神和情感相結合的手段,采取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激發下屬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保證組織目標的實現。也就是說,領導激勵是領導者激發和鼓勵人的動機和行為,調動其積極性或內在動力的一項領導活動。
激勵是與懲罰相反的一種基本領導方法。心理學家認為,激勵也是一種心理行為,其實質是通過對動機的強化,提高人們的積極性,從而達到改進行為狀態的目的。
在現代領導實踐中,領導者對下屬的有效激勵,使其行為與組織目標相一致,這一點對來自於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而言尤其重要。因此,激勵是領導者用人方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領導者的一項主要職能。
2.領導激勵的主要類型
激勵貫穿於領導工作的全過程,是實現領導職能的重要手段。現代領導者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激勵類型。從不同的角度,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將激勵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物質激勵、精神激勵與情感激勵按激勵的內容劃分,可將激勵分為物質激勵、精神激勵和情感激勵三種類型。
所謂物質激勵,是指領導者通過物質刺激的手段,鼓勵下屬積極工作。它的主要表現形式有正激勵,如增加工資、獎金、津貼、福利,獎小轎車,獎住房,獎其他物資,或獎勵一次旅遊等;負激勵,如罰款、降薪等。物質激勵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因為物質是人類生存的基礎,衣食住行是人類最基本的物質需要。物質激勵是激發人的動機、調動積極性的重要手段,是激勵的主要方式,也是目前我國各類組織內部使用得非常普遍的一種激勵方式。
所謂精神激勵,即是注重從精神方麵鼓勵下屬的工作積極性的一種激勵方式,是在較高層次上調動下屬以鼓勵其積極工作。精神激勵的激勵深度較深,維持時間也較長。在物質激勵不可能完全到位的情況下,有效的精神激勵可緩解某些特定時期下屬的不平衡心理。因此,創造一個激勵下屬奮發有為的環境,其功效是一般物質激勵難以替代的。精神激勵的具體形式很多,如授予榮譽稱號,頒發獲獎證書,上光榮榜,在電視或報紙上進行宣傳表彰,以個人名字命名,提拔擔任更重要的工作,提供機會深造等。
所謂情感激勵,即是以聯絡人的感情為基礎的激勵。這種激勵是領導者用情感去激發下屬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領導工作的核心是管人用人,而管人用人的核心則是管人心。“得民心者得天下”,管心就是得人心。
在管理中,製度約束固然重要,但要使下屬最大限度地釋放能量,“情感激勵”則是一條切實可行的途徑。對於人才來講,他們具有強烈的求知欲、自信心、自尊心和榮譽感,其高層次精神需求尤為突出。因此,對於人才,領導者不能把他們視為“經濟人”,僅僅滿足其生存和物質的需要,而要在管理中貫穿尊重、信任、溝通、關心、讚美等情感激勵手段,尊重他們的人格,給予他們公正的評價,滿足他們自我實現的多方麵的需求等,從而在組織內營造出人性化的、以人為本的環境與氛圍。情感激勵是激勵人才效果最好、成本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