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出走
我要從南走到北
我還要從白走到黑
我要人們都看見我
卻不知道我是誰
——崔健《假行僧》
(一)
十五歲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東的火車上,我沒有買票。列車員沒有為難一個高中學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盡頭。我到了海邊,沒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實上,海很髒。我肚子也很餓,到了晚上會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敗的英雄行動。我又回到母親身邊。
我總是以為我很恨自己的母親,我以為她是我的假想敵,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愛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樣,痛恨資產階級家庭,但實際我的家人是工人階級。我總希望很多年之後當我回來時,我會長得高大和美麗。我仁慈、慷慨、大度,擁有各種神奇的力量,寬容地原諒了當年扯我頭發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歲那年,我暗戀的男生給我寫了一封信,告訴我他已經設計出了永動機。我從而知道不可能依靠設計永動機來換取他的歡心。我於是盼望能夠來一次真正的、義無返顧的私奔。就像當年不能用出走來爭取母親的注意一樣,我知道耍盡所有伎倆也不能夠吸引我愛的人來愛我。同樣的,設計永動機也是如出一轍的愚蠢。
十五歲的那個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為一盤孟庭葦的磁帶。那是那一年我唯一能夠擁有的磁帶。我用單放機反反複複地聽了很久。那個單放機本來是用來收聽廣播和複習英語的,可它最後隻是培養了一種精致的憂傷。我後來分析自己為什麼很喜歡聽這些泡沫一樣的孟庭葦,因為她是一個怨婦。我是一個有怨婦情結的人,總是想背叛抑或出走,離開我愛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別人誤解,要別人誤解之後更加愛我。這是一個小女人的陰險之處。現在明白不可能隻是端坐在那裏就會有人主動向我走來,告訴我他認識我並且愛我。我也知道等到老的時候,也不會有人對我說,他依然愛我,他根本不可能不愛我。
(二)
我一直以為我的男友是這樣的:英俊,善良,頭腦簡單,愛喝當地盛產的蓮藕粉、冰糖綠豆粉。他有點懶惰,有點賴皮,胸無大誌。他不會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紅,也常常忽視我新做的發型。他也許不是很愛我,但他又沒有勇氣更換。更何況,單位裏已經沒有更像樣的女孩。到了晚上,我們要到城裏的電影院去看電影,在馬路上拖手走路,晚風輕輕地拂過新洗的頭發。情人節到來之前,我要為他織出像樣的毛衣。在戀愛幾年之後,我們有了結婚的嫌疑。但是他剛過更年期的母親可能並不喜歡我,她可能會用掃帚很凶地把我們趕出去,所以,在嫁過去之前,我首先要學會的是跑步。飛快地跑開。
我與男友認識三個月之後就決定結婚了。我去見他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