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新聞出版與宣傳工作(4)(1 / 3)

工人政黨黨報理論中的一個概念,19世紀70年代由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開始指在黨的報刊上進行關於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的批評和反批評、對黨的領導機構和領導人的批評和反批評,後來逐步特指後一種情況。恩格斯1891年指出:“要使人們不要再總是過分客氣地對待黨內的官吏-自己的仆人,不要再總是把他們當做完美無缺的官僚,百依百順地服從他們,而不進行批評。”1919年,俄共(布)八大通過關於報紙的決議,從黨規上首次明確批評為黨報任務之一。1942年4月1日延安《解放日報》實行改版的當天,全文刊登了這一決議。1950年,中共中央做出《在報紙刊物上展開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決定》,再次號召學習蘇聯共產黨(布)八大關於報紙的決議和其他文件。《決定》有以下規定:①取消批評黨和政府的組織與人員的稿件須經被批評者同意後才能發表的做法,記者和編輯對公布的批評獨立負責。②任何人不得濫用權力壓製報紙刊物上的批評,或加以報複,否則繩之以黨紀國法。③如批評屬實,被批評者應在同一報刊上聲明接受並公布改正錯誤的結果,如有部分失實,報刊應做出更正,被批評者應接受批評正確的部分。1939年,蘇聯共產黨(布)中央做出決議,規定同級黨委的報紙不得在報紙上批評同級黨委和黨委會的決議,但有權向上級黨委和黨中央提出意見。1953年,中共中央宣傳部也做出了類似的批複。在實際執行中,同級報紙對同級黨的領導人通常也不能批評。

黨報的黨性

工人政黨黨報理論中的一個概念,指黨的新聞工作的黨派意識。1903年列寧首次將黨性這個概念和黨的新聞工作相聯係。1905年,他對黨報的黨性作了闡述,並進一步提出衡量黨報具有黨性的三條標準:是否承認黨綱;是否承認黨章和黨的策略決議;是否遵循各國無產階級自願聯盟的全部經驗。30年代,中國共產黨在新聞工作中開始使用黨性概念。1942年延安《解放日報》改版社論《致讀者》中談道:“這裏不僅要‘在對事變作任何估計時都必須直率而公開地站到一定社會集團的立場上’(列寧),不僅要在自己一切篇幅上,在每篇論文、每條通訊、每個消息……中都能貫徹黨的觀點、黨的見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報紙必須與整個黨的方針、黨的政策、黨的動向密切相聯,呼吸相通,是報紙應該成為實現黨的一切政策,一切號召的尖兵、倡導者。”1956年,中共中央在對《人民日報》編委會給中央的報告的批示中,對上述含義有所調整。這個批示說:“過去有一種論調說:‘《人民日報》的一字一句都必須代表中央’,‘報上發表的言論都必須完全正確,連讀者來信也必須完全正確’。這些論調顯然是不實際的,因為這不僅在事實上辦不到,而且對於我們的黨的政治影響不好。今後《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除了少數中央負責同誌的文章和少數的社論外,一般地可以不代表黨中央的意見,而且可以允許一些作者在《人民日報》上發表同我們共產黨人的見解相反的文章。這樣做就會使思想界更加活躍,使馬克思主義的真理愈辯愈明。”

黨報的黨性和人民性

中國共產黨黨報理論中的一對概念。由胡喬木在1945年發表的《人民的報紙》一文中首次提出並加以論證。建國後經過幾次論證與討論。1979~1982年,又成為我國新聞研究界廣泛討論的主要問題之一。關於這對概念的含義分歧意見較多。一般地說,黨性指黨報必須無條件地服從黨的領導,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人民性指黨報要反映人民的要求和願望。監督黨和國家機關及領導人的工作。在二者的關係上,主要有這樣幾種意見:①人民性是黨性的基礎。②黨性包含人民性,就是人民性。③黨性和人民性既一致又不一致。④二者完全一致。對“黨性”和“人民性”的關係問題存在著不同意見。1987年仍在使用的大學新聞係教材的結論是:黨報的黨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