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
所謂宣傳,是指運用各種方式,傳播一定的觀念以影響和引導人們的態度,以及控製人們行動的一種社會行為。1622年羅馬教廷設“信仰宣傳委員會”(簡稱“宣傳”),通過教士們使用的各種文字和語言符號傳播教義。宣傳一詞的現代意義由此產生。宣傳的基本職能是勸服,它有不同的類型和層次,其共同特點是:①帶有明確目的。②內容有明顯的傾向。③活動範圍麵向社會。④注重規定的效果。⑤通常依附於各種文化傳播過程。現代意義的這一概念,戊戌變法前夕從日文譯介到我國,隨後廣為人知。宣傳是我黨傳播革命理論、教育人民大眾的重要方式。
黨的宣傳工作
黨的宣傳工作,是指通過宣傳鼓動、說服教育的方式,傳播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闡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對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進行思想教育,以達到實現黨的目的和任務的工作。黨的宣傳工作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和實踐性,是實現黨對人民群眾領導的重要渠道,是聯係黨和人民群眾的橋梁與紐帶,是團結全黨,鼓舞、激勵、動員群眾,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的基本途徑,是解決黨內外矛盾,調節社會關係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同時又是傳輸各類信息的重要陣地。
宣傳工作的性質
黨的宣傳工作的根本屬性,也稱本質屬性。它是由黨的性質決定的。這就決定了黨的宣傳工作在性質上是無產階級的輿論工具,其實質是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輿論工具,是黨和人民的喉舌。宣傳工作的性質從根本上說就是無產階級的階級性和黨性的集中體現。從而它又決定了宣傳工作必須為實現黨的基本路線即總任務、總目標服務的指導方針,決定了宣傳工作必須使馬克思主義在整個社會意識形態中占統治地位作為宣傳目的,決定了宣傳工作必須從根本上體現黨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成為黨緊密聯係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同時,還決定了宣傳工作的方向、任務和職能等。
宣傳工作的任務
從根本上說,黨的任務也就是宣傳工作的任務。但按照黨的任務的階段性來劃分,可分為根本任務和具體任務兩個層次,根本任務是戰略性的,即黨在一定曆史時期的較長時間內,為實現這一階段的基本目標而規定的任務。在新的曆史條件下,黨的宣傳工作的根本任務是完整、準確地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宣傳黨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排除一切錯誤思潮的幹擾,把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思想最大限度地引導到實現黨的總路線、總目標上來,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同心同德,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奮鬥。具體任務是策略性的,即黨在比較短的時間內,根據形勢的需要和局部目的而確立的具體工作任務。它是圍繞黨的宣傳的根本任務而製定的分支目標,通常包括四個方麵:①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②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③宣傳國內外形勢和黨的任務。④傳播各類信息,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科技、教育、體育、衛生等各方麵的信息。
宣傳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指宣傳工作在黨的工作中所居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黨的工作包括:組織工作、宣傳工作、紀律檢查工作、統戰工作、政法工作、軍隊工作以及對政府等各種國家機關、群眾團體實施政治領導工作等。宣傳工作擔負著宣傳黨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和反映人民群眾呼聲、願望和要求的使命,是黨和人民的輿論工具,是傳播黨的主張的重要途徑。它在黨的各項工作的實施中,起著先導、橋梁和紐帶的作用,並對黨的各項工作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有力的支持。因而,在黨的整個事業中,宣傳工作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宣傳工作的要素
指構成黨的宣傳工作的必要因素。主要包括宣傳主體、宣傳客體、宣傳鏈和宣傳效應四個基本要素。宣傳主體是指整個黨的宣傳活動中的啟動者和實施者。一般由三部分人組成:宣傳工作的決策者、組織者和實施者。這是按照黨的宣傳工作者的主要職責所作的大致區分,不是絕對的、固定不變的。在實際工作中,有的決策者同時又是組織者和實施者,而組織者又常兼做實施者,有時組織者和實施者也參與一定的決策活動。特殊情況下,黨的各級組織也是宣傳主體。宣傳客體是指宣傳者預期的宣傳所要影響的對象,即受傳者或稱宣傳對象。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客體包括人和一定的組織單位,狹義的客體專指人,主要包括觀眾、聽眾、讀者。一般指在社會生活中占主導地位的人民群眾,這是宣傳客體的主體成分,是黨的宣傳工作的主要對象。除此,還有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和世界各國人民以及人民的敵人。宣傳還是指介於宣傳主體和宣傳客體之間的各個環節,也就是把宣傳者作用於受傳者的活動連接起來的中間環節。它包括黨的宣傳工作內容、方法、工具、形式、手段、陣地和時機選擇等各個方麵。離開其中任何一個環節,黨的宣傳工作就無法進行。宣傳效應是指宣傳目的的實現程度,亦稱宣傳效果。這是黨的宣傳工作的歸宿和落腳點,是黨的宣傳工作全部成效的體現。這四個方麵的要素中,最重要的和最核心的要素是宣傳主體、宣傳客體和宣傳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