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美文化差別,美國人作過不少文章。 “中國人多怪啊,同美國人恰恰相反。我們的姓在名字後麵,他們的在前麵;我們吃飯先喝湯,他們後喝湯;我們結婚穿白,他們送葬穿白;我們的上座是右,他們的上座是左;他們還吃狗肉和老鼠;他們的男女從來不公開接吻……”(但這裏我要提醒大家,今天有些中國青年大有“趕超美國”之勢)如此等等。
這些當然是表層差別。今天我試圖講一點深層差別。我認為美國文化是以個人為核心。中國文化是以群體(家庭、家族並逐步擴而大之)為核心。形象一點說,英語裏的“我”(I)是大寫的,而在舊中國,說“我”常用“敝人”,字則小一號,豎排時,寫在右側。起核心作用的是 “家”,自己是“自家”,別人是“人家”,全體是“大家”,全國是“國家”。不同的文化核心和相應的價值取向,表現在許多方麵,下麵列舉一些。
個人隱私
以“個人”為核心的美國人十分重視“個人隱私”(privacy),而中國人卻不大在乎。近些年,我國在司法、訴訟中引用了“個人隱私權”這個概念,但顯然尚未普及。
中國人攀談起來,相互問問年齡、工作,結婚沒有,孩子多大,甚至掙多少錢,十分自然。而美國人卻不會這樣做,因為他們認為這些都是“個人隱私”。有次乘火車,看到一位頗有身份而又敦厚可親的中國長者同一位懂點漢語的美國女學生交談起來,老先生就接二連三地問了一些“個人問題”。那位女郎不能領會“長者垂詢”的美意,竟反唇相譏說: “先生,你是在調查戶口吧! ”還聽說一件事,一位中國女生同一位剛到的美國同學同屋。美國女生外出,深夜才回,中國同屋擔心迷了路,很不放心,一直等到她回來,問了一聲: “唉,你到哪裏去了?”不料對方卻回答, “那你完全管不著!”中國姑娘滿心委屈,美國姑娘也一肚子氣,甚至猜疑同屋是有“監視”她的行蹤。
有位美國學生還向我抱怨說,校方未經學生同意,就把大家的分數公布了,這是不尊重“個人隱私”。記得 40年代我在美國學習時,公布分數是常事。看來有些美國人的“隱私觀念”更擴大了。另一位美國同學找我談話,抱怨給他的分數偏低。我解釋說: “有比較才有鑒別,要讓你看看別人的考卷嗎?”他說: “當然不要,除非他們同意。”同我住對麵公寓的美國教授,相處夠熟悉了,但他每次為件小事來找我,總得先打個電話,問問來一下行嗎?
這些雖屬小事,但都會引起誤解。至於未經授權就拆人信件(哪怕是一目了然的公事信),未經敲門就進入住室(哪怕是彼此已很熟悉),便會惹起麻煩。我有時對美國人開玩笑說: “你們像群刺蝟,一身是刺,保護自己。”一位相當熟悉中國情況的美國人說: “文化差異嘛。聽說你們每人都有份檔案,一切個人隱私都要向單位和領導公開,我們可受不了。可是你們的組織又那樣封閉,連公共事務也事事保密,我們也不理解。” “受不了”, “不理解”,誤會就往往產生了。
個人表現
中國人聽報告習慣靠後坐,請也不上前。課堂提問討論時,往往冷場。可學生下課後“侃大山”,話卻不少。這大概是出自“行高於人,人必非之”和“出頭椽子先爛”的傳統 “教養”吧。可美國人卻不這樣。在課堂上,你邊講,學生邊提問,有時問題像連珠炮,有些提問有水平,有些提問很荒唐,反正有疑就問,有話就講。
我的愛人王作民在美國采訪時,看到這樣一個鏡頭:那是 1982年 9月 1日美國“勞動節”,一位穿著引人注目的大紅衣衫的美國婦女在鬧市口穿行,一麵同行人握手,滿麵堆笑地央求: “請投我一票,謝謝!”一麵散發競選傳單,傳單上寫著“紐約需要我”, “紐約人會因有我這樣一個檢察長而自豪”。
在中國行嗎?我們現在也開始競選了,設想有位中年婦女穿一件大紅衫,到鬧市街口去對人說: “南京需要我,南京人會因選上我而自豪”,恐怕行人會側目而視,北方姑娘也許還會說: “瞧那德性!”競選人的正確說法也許是: “我個人水平有限,但在黨的領導下,在南京群眾的支持下,我將盡力而為!”
要是那位紐約婦女也采用中國方式,對美國選民說: “我水平有限,但在共和黨(或民主黨)的領導下,在紐約群眾的支持下,”等等,我想她的競選經理肯定會勸她立刻去看精神科醫生!
1987年初我在華盛頓看到一件事。白宮周圍有些個體攝影戶,他們的“道具”是裏根總統和南希夫人的膠版彩照,大小如同真人,遠看栩栩如生。顧客可以摟著總統的肩頭,或和顏悅色,或怒目而視,留影為念。
作家劉心武在一篇訪美遊記中說,他在洛杉磯海灘的遊戲打靶攤上,看到靶子之一竟是裏根總統的照相膠版,問美國朋友為什麼,他們說不過是 “好玩”而已。
美國人的一個文化特點是樂於表現自己,也敢於表現自己,所以我們才看到或聽到那麼多異想天開的美國“噱頭”或“洋相”。但且慢嗤之以鼻,這種自我表現同美國人的“刻意求新和不斷創造的精神,密切相關。
同美國人相比,我們卻過分習慣於“述而不作”、 “不為人先”了。
墮胎風波
以個人或群體為核心的文化差別,也表現在對個人自由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上。為什麼我國的計劃生育、特別是人工流產問題,會在美國引起一次次叫嚷呢?有些美國人有政治打算,借題發揮,這不去說。但為什麼他們要借這個題呢?因為確實存在著可資發揮的文化差異。
夫婦之間,生兒育女,這在美國人看來屬於最內層的“個人隱私 ”和起碼的“個人自由”。如果政府工作人員向美國太太宣傳避孕方式和避孕工具,如果已經出現“既成事實”,還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動員人工流產,這同美國人的“文化心理”是大相徑庭的。
美國那邊一叫嚷,我們許多中國人很惱火。我看過一個材料,中國計劃生育工作者說: “我們是 ‘五加皮’幹部,為了動員節育,硬著頭皮,厚著臉皮,磨破嘴皮,跑破腳皮,餓著肚皮。但為了執行基本國策,為了實現國家富強,我們必須幹下去。讓那些美國老爺叫吧!”你看一方麵強調“個人隱私、個人自由”,另一方麵強調基本國策和國家繁榮。 “文化衝突”就來了。但是我想指出,有許多美國人克服了“文化偏見”,讚成甚至推崇我國的計劃生育。研究中國的權威、哈佛大學教授費正清擔心亞非拉的“人口爆炸”,嘲諷美國興起的“崇拜胎兒的新宗教”(指反對墮胎的一股狂熱),因而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控製人口這一必要的事業中,正在為世界帶頭”(見《偉大的中國革命》一書)。前總統尼克鬆也寫道: “按裏根政府中有些人的強烈主張,企圖把我們關於墮胎的看法強加給中國,那是荒唐可笑的。中國是一個過於擁擠的國家,麵臨的選擇是人口控製或者是饑饉災荒。”(見《沒有戰爭的勝利》一書)人權問題
有些美國人,特別某些議員,愛對中國人權情況評頭論足。對於人權,由於文化背景不同,中美之間的看法也有很大差異。長期遭受到列強侵淩的中國人,講人權首先強調民族獨立、民族尊嚴之權。對於貧窮落後的國家,講人權首先強調生存之權。對於發展中國家,講人權不能拋開國家發展之權。這些都可稱為集體人權。的確,如果當了外國人的奴隸或者是窮得缺吃少穿,人權對大多數人隻是奢談而已。對於美國人和其他西方人,人權卻主要指個人的政治權利和自由,於是誤解就產生了。
每當國會上就中國人權問題說三道四時,許多中國人感到惱火。他們反駁說:像當年南京大屠殺時,幾十萬中國人遭劫,為什麼美國沒有站出來維護中國的人權? 40年代後期中國內戰,烽煙遍地,血肉橫飛,美國為什麼不給蔣介石尖銳地上幾堂“人權課”,卻偏偏向他提供飛機大炮和彈藥?而現在中國政府為了維護社會安定,便於開放改革,懲處幾個搗亂分子,你們卻大叫大嚷!
美國的有些“人權衛土”,政治上別有用心,不去細說。但我確實遇到過不少普通美國人,他們真誠希望中國能更加尊重個人權利,希望像 “文革”那樣的悲劇永不重演。這種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對美國人而言,“造物主賦予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個人“追求生命、自由和幸福的權利”等等,是從小就能背誦,深入人心的信條。
文化根源
為什麼中美文化有這種本質差別呢?
簡單而言,美國人突出個人,一則是因為美國文化是西方“文藝複興”時期就興起的“人文主義”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人文主義反對宗教神學和神道的禁錮,主張人的“個性自由和解放”。其次,美國是由一批對舊世界強烈不滿,到新大陸去追求個人發展的歐洲移民創建的國家,舊傳統較少。
中國為什麼小寫“敝人”呢?極簡單地說,第一,以儒家為主的傳統文化高度重視“人倫”(倫字的原意就是類別和次序)、 “禮教”、 “三綱五常”。第二,宋明理學使傳統文化進一步僵化,不但要求“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而且要求“明天理,滅人欲”。在西方人文主義和啟蒙運動的影響下,中國的先進分子終於在“五四”運動中發出了“禮教吃人”、 “打倒孔家店”、 “要民主,要科學”的呐喊。
但是中華民族當時麵臨著一項更緊迫的任務,快亡國了,千百萬人揭不開鍋了,於是, “工農兵學商,一起來救亡”, “打土豪,分田地”。幾十年連綿不斷的階級戰爭和民族戰爭,需要統一意誌、集中指揮、鐵的紀律和強人領導。個人的自我實現,個性的自由馳騁,個人和纖細柔情等等,不能不“小局服從大局”, “靠邊站,靠後站”,這是可以理解的。
遺憾的是到了 50年代,救亡的任務應該說已經基本完成,卻又出了個階級鬥爭 “逐步升級”。到了“文革”達到頂峰,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變為天天鬥、月月鬥、年年鬥,整整鬥了 10年。什麼個人價值、個人尊嚴、個人權利,理論上統統批倒批臭,實踐上則已剝奪殆盡。
物極必反,改革開放 10年, “敝人”放大一些了。不是嗎?經濟改革十分複雜,但說到底不就是較多地承認個人利益,重視個人的主動性、創造性和基層的活力嗎?政治體製改革剛剛開始,其方向是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製,民主和法製當然離不開擴大和保證公民的個人權利和自由。在文化藝術方麵更加明顯。作家和藝術家們顯示了個人的風格,作品中的人不再是按政治模式刻出的英雄和壞蛋,而是現實生活中能夠見到的,有七情六欲的個人。
“敝人”擴大些了,這是好事。沒有億萬人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千端萬緒的現代化大業怎能幹得成?在社會主義這個大框架中, “個人”得到承認,有了騰躍、創造、探索的餘地了。我不崇拜美國文化的“堅強個人主義”,但卻為中國文化中個人的“增值”而慶幸。從中國文化改造的角度看,這可能是一個曆史的轉折。
由於這一轉變,中美文化近些年來距離縮小了,中國人和美國人之間的共同語言多起來了。正因為如此,我們中美學人才能友好相聚,客觀冷靜地共同探討彼此文化的長短和得失。
那麼,中美文化會走向完全融合嗎?我看不會。兩者的根源差異太大,兩國社會製度的根本區別不會消除。讓我引用兩位美國學者的話:
羅斯 ·特裏爾 10年前寫道(見《中國的不同》一書):
我們美國人一直把個人作為道義觀念的主體。中國人則把“集體救亡行動”(collective rescue operation)作為道義觀念的主體。這仍是我們之間的差別所在。我認為中國方麵有著引起變化的一些種子。美國方麵也有一兩個可能引起變化的種子。
另一位是費正清,他於 1986年寫道(見《偉大的中國革命》一書):
在這個(指現代科技)基礎上,中國革命現在已導致中外要素的某種融合,而形成了一種新的中國文化綜合體(a new Chinese culturai synthe-sie)。但是切勿匆忙得出結論,認為中國人正在變得愈來愈像我們了。
不管怎樣,各行各業的中國人同美國人的交往愈來愈多,這就要求我們了解美國文化,了解美國人的“文化心理”,也可以說要“知人知麵而知心 ”吧。(段連城)
附錄 Ⅰ中國人的家庭生活
(美)何天爵
至少在一個方麵中國為世界上的其他國家樹立了一個很值得仿效的良好榜樣。在這個帝國之內,男必娶,女必嫁。沒有人與別人“搭夥”(boards)打光棍。因此,一般地來說,在中國,有多少達到結婚年齡的人,便有多少結婚的夫婦,而有多少結婚的夫婦,便有相同數量的未來家庭。物以稀為貴,由於單身漢和老處女極其少見,所以偶爾有一兩個便成了非常引人注目的風景。
然而在中國結婚並不意味著隨即產生一個新的、獨立的家庭。婚姻並不能解除一名男子對其雙親所擔負的責任和義務,更不能夠在任何程度上削弱他那天經地義地對父母的服從和贍養。隻要父母健在,他便永遠年輕,永遠是兒子,永遠不能獨立。所有的新婚夫婦都毫無例外地與新郎的父母住在一起。事實上,舉行婚禮時最最重要和最本質的一項內容,是關於新娘的交接儀式。必須先把那位坐在花轎裏的姑娘接到新郎父母的麵前,在那裏才最後把她交給新郎。完成這一儀式後,新娘子便失去了與她自己的家、家人以及自己生身父母的直接聯係,成為其丈夫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員。在新家庭中新娘子看去似乎基本上不是丈夫的妻子,倒更像是婆婆的仆人,一名苦力。
在中國,年輕的已婚女子的命運非常悲慘,絕對不值得稱羨。結婚之前,她根本無權選擇將與之結合的那個男子。而且至少從理論上講,與她結婚者是她從未謀麵,從未交談過一句話的人。在選定結婚的良辰吉日,她就被送到丈夫的家裏。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那一交接儀式中,她就像囊中之物,裝在口袋裏的小貓一般,因為從頭到腳,她都被“包裝 ”得嚴嚴實實。作為另一角色的新郎官,在事先他同樣也沒有見過未來的妻子,因為他也同樣無權參與選擇配偶的份兒,所以,他與她的關係形同路人,彼此無關痛癢,甚至非常冷漠,除此之外不會再有其他的結果。當然,他們在婚後也許會逐漸產生一些好感甚至愛情。但是,在婚前他們之間絕對不存在什麼感情。將兩人拴在一起的那條婚姻紐帶與戀愛沒有絲毫的瓜葛。在新的家庭中,新娘隻是變成了一名任意使喚的下等仆人。仆人所做的一切最低賤、最繁重的家務活全部一古腦地壓在她的身上。維持她苟延殘喘的唯一正當的理由,在於她能夠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在生孩子之前,她通常不被冠以已婚女子(married woman)的稱號,他們在談起她或者與她說話時,仍然稱她為“姑娘”(girl)。在中國,一名女子不是在結婚時,而是在變成母親之後,她的稱號才由“女士”(Miss)轉變為 “夫人”(Mrs)。隻有做了母親,尤其是生個兒子之後,那麼她的境遇才會比那終生承受重壓的馱獸(abeasto burden)稍好一些,她才會贏得一定程度的尊重和認可。但是,許多年輕的妻子們等不到這一天的到來。她們經常以自殺或者企圖以自殺的方式作為對婆婆那慘無人道、無法容忍的虐待的反抗和逃避。
在中國, “母親”這一稱呼是所有已婚婦女的護身符和榮耀所在。然而即使在這一點上,如果從西方的觀點出發,她們的地位也非常奇特,不可思議:她是自己孩子的獨裁者,可以要求他們絕對無條件地服從自己。哪怕自己的孩子已年逾花甲、白發滿頭,早已成為了另外數個家庭的父親或者祖父。鬥轉星移,她也會變成幾個媳婦的恐懼之源:她會向她們作威作福,把她在做小媳婦時忍氣吞聲遭受的一切苦難和折磨,再重新發泄到自己的兒媳們身上。但是隻要麵對丈夫,她就除了扮演一位仆人的角色之外,什麼也不是。在她去世之後,按照清朝的法律規定,兒子們必須為她披麻戴孝,一百天之內不準剃頭刮臉。但是,如果她的丈夫也效仿兒子們的做法,或者表現出一些哀傷的樣子,那麼他就是自找麻煩:他就會因此成為眾人冷嘲熱諷的對象、鄙夷唾棄的靶子。作為男人,隻要他喜歡或者看著合適,他就可以隨時再娶妻子。但是,如果一名寡婦再嫁給另一個男人,那將被視為一件大逆不道、極不光彩的事情。中國人講話時通常不願把一件不合時宜的事情說白了。他們從來不說 “王寡婦又結婚了”,而是說“王寡婦朝前邁出了一步。”如果一位年輕的寡婦希望出人頭地,希望得到萬眾的景仰,比如說為了讓皇帝下令建一座貞節牌坊褒獎她的品德,她會一頭撞在丈夫的棺材上,結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她的抱負不是太大,出人頭地的願望不是十分強烈,她會終其餘生侍奉照顧自己的公婆。事實上中國的婦女在結婚後便失去了自己的名姓,丈夫的姓便是她們的姓。
有一次,在與清朝的一些高級官員交談時,我提到了恭親王的妻子去世的問題,並且認為這位王爺當然要暫且放棄處理政務,閉門韜晦一段時間。
“不會不會,”內閣的一名成員笑著說, “妻子的過去對我們輕如鴻毛,有什麼值得傷心落淚?隻要王爺喜歡新人,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事實上王爺的身邊早已經有了另外的好幾個。在中國,無論從法律還是從倫理道德上,隻要一名男子供養得起,他願意娶幾個妻子就可以娶幾個妻子。第一個妻子,或者說正妻,要比其他後娶的妻子們擁有一定的優越地位。雖然都是丈夫的隸屬,但她是隸屬中的頭。她們所生的全部孩子都有合法的地位,都有相同的繼承權。從以下事實可以證明上述原則是在實際中得到認可和推行的:皇帝大多至少都有四房以上的正妻(head wives),同時還有七十五到一百名的側房( assistant wives),也就是我們應當稱之為情婦的。皇帝要負責去認真琢磨和研究所有這些正宮和側房們為他所生育的全部兒子們的秉性以及天賦,從中找出最合適的人選,讓他將來繼承自己的皇位。正如我們所預料的,皇帝的最後選擇常常落在他最寵愛的妃子(側妻)所生的兒子身上,於是這個兒子便成為皇位的繼承者。乾隆作為幾百年中國曆史上最有作為的皇帝之一,是他父親的第十四個兒子;死於 1875年的同治皇帝,一生平庸,沒有什麼值得評說,也不是正宮所生。
然而在中國的中等和較貧困的階層中,一夫一妻製是非常通行的做法,極少有例外,有些讀者也許會從以下事實中找出某種內在的聯係。第一,雖然清朝法律允許男子隨意娶妻,數量不限,但是實際上很少有人真正娶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妻子;第二,我們在前一章中已經敘述過,在漢字當中,家庭中有一個女子意味著平安祥和(“安”),如果有兩個女人則意味著 “好”戲不斷,吵鬧連連(女女),如果有三個女人,那可不得了,那將意味著將要發生最丟臉的事情和最嚴重的奸謀(“奸”)。我們說,如果在這些彼此孤立毫不相關的事實中存在某些內在的聯係,那是毫不奇怪的。中國人是一個既非常注重實際,又很富於哲理思考的民族。他們一定發現了一夫多妻製是極不明智的做法,於是便把他們的這一認識深化滲透到其語言結構中去,以便世世代代永遠作為對其子孫的警示。這一做法是很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您就此判定說中國婦女除了在家庭中做苦力和生兒育女之外,便再也無所事事,那是很不妥當的。在一個家庭中,母親對於自己的女兒擁有絕對的管理控製權,直到她(她們)嫁到婆家,從她的身邊消失為止。對於兒子,是母親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他們的生活。母親要求他們從出生的那一天起,就要絕對順從她,一直到她去世為止。另外,鄉村中的老婦人不僅能使各種流言蜚語四處流衍傳布,而且也能使之在整個社區之內銷聲匿跡。因此她們在調控社會輿論方麵的確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在鄉村事務的處理中她們也發揮著潛在的作用,她們甚至還能拍板決定一些顯然與她們毫無關係的事情。這一現象可能與她們所據有的對兒子至高無上的絕對專製地位有關。清朝在三十多年的時間裏有兩個女人即鹹豐皇帝的兩宮皇太後,實際上控製了朝廷的內政外交事務。在所有嚴重危機的關頭,她們的意誌和判斷總最被奉為最高、最終的神明和權威,因而總是左右著朝廷的大政方針。然而,按照東方的禮俗,她們生活在嚴格封閉的圈子之中,以至於當必須召開國務會議時,她們雖然必須親自出席,但要有一掛簾子把她們和朝臣們隔開。那些內閣官員們隻聞其聲,而不見其麵。兩位皇後中有一位已於幾年前去世。但是另一位仍然精力充沛,非常活躍。看來在國家的內外事務中她還要繼續發揮重要的作用。
以上兩個女人的例子很確切地說明了在清朝帝國內婦女所擁有的獨特地位。作為妻子,很顯然她們沒有任何形式的影響力;而作為母親,她們則法力無邊。鹹豐在世做皇帝時,他的兩宮皇太後不過是供他任意玩樂的木偶而已。她們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默默無聞,也沒有人聽說她們有任何獨特的才能。但是當 1861年鹹豐皇帝命歸黃泉之後,機會來了。她們策劃並發動了“辛酉政變”,將朝廷的大權獨攬在手。慈禧太後垂簾聽政,一直到現在。從 1875年 1月起,直到以後二十多年的時間裏在位的皇帝並不是兩宮皇太後的親生兒子,而是前任皇帝的侄子。但是他要絕對地尊重和服從慈禧太後的旨意。這表明,母性控製(maternal control)在中國是一種非常突出和異常重要的實際權力。
然後我們應當注意到,無論在中國還是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強者總是支配著弱者。中國的婦女們總是被各種各樣的清規戒律、遺風陋俗所束縛和限製,不能越雷池一步。她們沒有受教育的權利,得不到社會的認可,至多不過是比仆人的地位稍高一些的人物。然而她們中也有的人能夠訓導和支配自己的丈夫,使他成為自己的傳聲筒和代言人。類似的例子屢見不鮮。事實上中國的婦女從來沒有忘記,她們長一隻嘴巴可以利用。不管她們在其他方麵的才能如何,有一點可以肯定,即她們用尖銳犀利、連篇累牘的語言去詛咒叫罵的能力是無與倫比的。任何人隻要有機會親臨其境聆聽一次這樣的典型叫罵,他就會注意到那一陣又一陣接連不斷的連珠炮般的罵聲裏,所選擇的詞彙是多麼形象生動,出神入化;他會感到周圍的空氣都在打顫,風雲為之變色,天地都要塌陷。很幸運,那些語言根本無法翻譯成英語。隻要您有過這樣的一次經曆,就會很自然地相信,中國女人的舌頭裏隱藏著一件男人們根本無法對付的武器。隻要麵對它,男人們不是趕緊溜之大吉,便是乖乖地就範,躲到其石榴裙下。遇到這種情況,他的男性鄰居們絕對不會來安慰他。相反地,他們會對他冷嘲熱諷,譏笑挖苦,這絕不是出於對他妻子的同情或者憐憫,而是由於他太無能,竟然連自己的妻子都管不住。也就是說,他們嘲笑他不能使妻子閉上嘴巴,不能讓她服服帖帖。
中國人的地域觀念和彼此之間的地域聯係非常強烈和緊密。因此,當新的家庭建立時,他們總是將房子蓋在離所分化出來的“老家”最近的周圍地方。這樣在中國你就會發現一組組的家庭群落,或者一窩一窩的家庭組合緊緊圍繞在其老根—父母雙親的周圍。你也許會發現整個的村落幾乎無例外地由同姓的人家組成,並且你也可能發現這些同姓人家中有的家庭是四世同堂,甚至是五世同堂。 “史密斯村”(Smith ville)、 “瓊斯莊”(Jones ville)或者說得更地道準確一些, “張家莊”、 “王家鎮”、“李家十字村”等等,這些村莊鄉鎮的名字或者類似的地名在中國極為普遍,比比皆是,在清朝帝國內的所有地名中占很大的比例。在中國,每個家庭的財產共有,土地共同耕作。隻有一個大家庭的男性家長去世後,才可能分家產、分土地。在日常生活中,一個家庭的所有成員,不管男女老幼,都要參加勞動,下地幹活。如果土地很多,大得像一個農場,他們的全體成員便黎明即起,勞作終日,黃昏而歸。在中國,你會常常看到,婦女和男子一道,在田間地頭勞作。有一次我曾看到一位農夫手扶犁把,前麵牽引的是一頭牛、一隻猴子、還有農夫的妻子。那三位並駕齊驅,共同拉犁。
那些被人們不太尊重地稱為“跑馬地球的人”(the globe trotters)—也就是那些腰纏萬貫、周遊世界看風景的人,他們雖然神通廣大,見多識廣,但是麵對中國人,他們卻認為是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中國人與自己的家庭、家族的聯係十分緊密和強烈。他們從來不遊山玩水,尋歡作樂。除由於私事或者公務而不得不出門遠行外,其他的時間他們從不須臾離家一步。在他們外出期間,不論到了國外還是在國內的其他任何地方,他都永遠視自己為漂泊在外的他鄉異客,他都永遠不同程度地犯那種思鄉病。而且不管他自己的家鄉有多麼貧窮落後,麵目可憎,他都魂牽夢繞地期盼著有朝一日重歸故裏,並把此視作終生的歡樂所在。
如果不徹底改變自己的自然天賦性格,中國人將不是也永遠不會成為踏遍世界的殖民者。雖然,我們的確可以在美洲—無論北美還是南美,在澳洲、在緬甸、在泰國、在東印度群島、在爪哇、在日本等地,都可以發現中國人的足跡,但是,他們在上述任何一個地區都不是永久的居留者。他們根本不是殖民者,而是短期的移民者。在這方麵他們很像那成群結隊的候鳥。這種鳥總是在某個地區覓食幾個月之後,接著便飛往另一個它們記得清清楚楚、卻異常遙遠的地方去築巢和孵育後代。中國人一般是出於萬般無奈,或者是在迫不得已的非常時刻,才離開自己的家,進入他本人所以認為的一種流亡狀態。因此,往往在還沒有動身出發之前,他們早就精心地盤算好了打道回家的各種計劃。這些計劃以及與之相聯係的各種期望和夢想使他總是耿耿於懷,縈繞於心,從不會變得淡薄。如果對航行於中國與世界各條航線的客輪上出洋的中國旅客作一番認真的調查統計,並且讓這種調查統計持續若幹年的話,那麼我們將會發現,實際上原先出洋的那些人又陸陸續續返回了大清帝國。他們雖然來來去去,恰似那上述的候鳥,但是百川歸海,大浪淘沙,他們的最終歸宿還是生養自己的故土。那些不幸客死異國他鄉的漂泊者,總是毫無例外地提前拜托他人,請求將自己的屍骨想方設法帶回自己的家鄉,以安息長眠於自己先人的身旁墓側。如果美國人能夠準確地統計一下在過去的二十年中向美國移民的所有中國人的總數,然後再把那一數字與二十年後的今天,我們所發現的實際葬在美國的中國人的數字作一比較的話,其結果將會使我們異常驚訝,因為後一數字絕對小得可憐。毫無疑問,那些將屍骨永遠葬在了美國的中國人,大都是迷途的羔羊。他們貧困潦倒,在自己的家鄉舉目無親,無依無靠。
中國人是精打細算,工於心計的商人。作為一個民族,他們是吃苦耐勞、忠信可靠、善於忍耐的勞動者。然而更重要的,中國人是一個酷愛自己家鄉的民族(a lover of his home)。雖然他們許多人漂泊流落於世界各地,忍受種種饑寒交迫、虐待淩辱和艱難險阻,但他們也僅僅是漂泊流浪而已。他們最熱切的期盼和刻骨銘心的追求,就是最終要回歸故裏,與自己的家人安度晚年;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百年之後,他們要與自己的先祖們歸葬在一起。不管是迫於形勢流浪到了國外,還是在國內的其他地方安了家,落了戶,他們都要最終實現以上願望。與其說他們這一獨特的做法是基於對國家的熱愛,倒更不如說這是一種鄉土情結的使然。比如,廣東人決不會成為永駐北京的常客。他們也許會去北京做生意(實際上許多人的確如此),但是這些人永遠視自己是在 “他鄉 ”的流浪者和陌生人。他們的真正事業和最後的歸宿,還在他們出生的小山村中的那一個永恒的家。如果他們中有人客死在北京,如果他沒有留下分文又舉目無親朋,那麼就會有一些樂善好施的好人想方設法把他的屍骨運回家鄉埋葬。在清朝帝國之內的每個大城市中都設有一些行會,或者說一些慈善機構,這些行會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負責將那些不幸客死他鄉的人送回其家鄉安葬。設在舊金山的所謂六個中國同鄉會,關於它們曾有過許許多多不真實的報道和描寫。他們的宗旨之一,就是負責將客死美國的人運送回來。在中國遊曆的外國人會偶爾遇到一口綁在兩根長長的杠子上的棺材。杠子兩端分別綁在兩頭騾子的馱鞍上。棺材的頭上放著一個柳條籠子,籠裏盛著一隻神氣活現的白色大公雞。棺材裏麵躺著的是客死他鄉人的屍體。棺材就這樣由兩隻騾子馱著,也許要穿越整個清朝帝國的東西或者南北的全部路程,一直走到他應當去的那個安息之地。那隻大公雞,必須是一隻純粹的白毛雞,不得雜有半點的黑色,是用來在那長長的旅途中做死者魂靈的向導,勸說魂靈不要與屍體分離。據說如果那隻年輕的大公雞在籠裏越是活蹦亂跳地瞎折騰、窮叫喚,就越能說明它在非常成功地執行著自己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