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誌?名宦錄》這樣評價李燾:“李燾,河源人,萬曆中知衡州府,力行節儉,嚐取四大禮度,民所能行者輯為簡儀,又手書司馬光儉訓,刊布民間,閭裏惡少皆廉得其奸狀事發,悉審之法,民稱神明。”
在任期間,李燾開挖鱷湖,開渠引水七十多裏,使槎城水患大為緩解。鄉民深感其恩,為李燾父子建造了“尊德祠”。李燾還倡建忠信至九連的山道,方便往來民眾出行,至今該地的石壁還留有李燾所書的摩崖石刻“大嵩徑”。
幹幹淨淨,實質講的是廉潔奉公。廉潔奉公,是領導幹部的為官之本。其基本要求是:廉潔從政,公私分明;嚴於律己,執政為民;剛正不阿,不徇私情;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幹幹淨淨,謙虛謹慎等。為什麼要著重提出幹幹淨淨呢?從近年來少數領導幹部違反黨紀國法的案例來看,一部分人做不到幹幹淨淨。他們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挪用公款,玩忽職守,膽大妄為。比如,有的接受他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信用卡,或者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為自己謀取利益;有的經商辦企業,從事有償的中介活動,利用職權為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優惠條件;有的弄虛作假,搞浮誇,騙取榮譽,選拔幹部任人唯親,拉幫結派,搞團團夥夥,破壞黨內團結;有的利用職權,非法占有土地、建材、運輸工具等為自己營造私房,講排場,擺闊氣,鋪張浪費,道德敗壞,亂搞兩性關係等。這些腐敗行為和不正之風雖然發生在少數黨員幹部身上,但嚴重破壞黨風政風,嚴重侵蝕黨的肌體,嚴重損害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對我們黨的執政地位的危害不可低估。因此,各級領導幹部務必正確使用權力,自覺做到不越界、不濫用、不偏倚。隻有常思為官之德,自覺抵製誘惑,才能真正做到幹幹淨淨做官。
張蘇同誌是我國政法戰線上傑出的領導人,他艱苦樸素,不謀私利,廉潔奉公,身體力行,數十年如一日,勤勤懇懇為黨的事業奉獻自己。
他早年在白色恐怖下從事地下工作,盧溝橋事變後,隨八路軍在晉、察、冀交界地區開展建立抗日政權,動員人力、財力、物力支援前線的工作。盡管環境非常艱苦,但是張蘇同誌始終奮力工作,將個人生死放之腦後,以頑強的革命意誌和忘我的戰鬥精神堅決完成黨交給的艱巨任務。
1938年春到1943年春,張蘇同誌主管經濟建設工作。他堅決執行黨的總方針、總政策,提出了邊區經濟建設的指導思想,強調“生產是經濟發展的決定的一環,離開了生產,就談不到經濟”。他還根據邊區的實際情況,做了許多紮紮實實的組織領導工作。布置各縣積極墾荒修灘,修複被大水衝垮的大量耕地;組織邊區人民發展飼養業,提出“一人一雞、五人一豬”的號召;重視科學技術,注重發揮專家的作用。他的各種工作,都有力地支援了抗戰。正如聶榮臻同誌說的:“張蘇同誌後來參加了邊區政府的領導工作,他工作很認真,很踏實,為鞏固邊區抗日政權做出了貢獻。”
建國後,他的地位高了,權力大了,但是,他對自己的要求也更高更嚴了。他曾經為自己以及身邊的工作人員製訂了這樣一條規定:凡為私事來者,一律回答“各有各的組織,一切由組織安排解決,不能由我找關係。”多年來,對那些寫信或上門請求安排工作、聯係子女上學、想從外地調入北京工作的人,他一律拒之門外。他寧可“得罪”親朋,決不負罪於黨。張蘇同誌更是反對送禮,凡是送上門的東西都一律退回。老區人民出於對他的感恩,凡是到北京都會去看望他,順便帶上一點家鄉的土產:粘麵、土豆、南瓜幹等,但是,張蘇同誌卻從來不接收。即使不得已接收了,他也會讓秘書給鄉親們寄錢,並寫信表示感謝,講清道理。
張蘇同誌克己奉公,時時處處體諒國家的困難。早年他從事地下工作時,中共北方局的一部秘密電台曾由他隱藏在一位世交張老先生家,老先生冒著生命危險保護了黨的電台。建國後,張蘇對當年老人的功勞念念不忘,時常幾十元或數百元地周濟老人。當有人建議將情況反映給有關部門,申請給這位老先生補助。張蘇同誌隻說了一句話:“不要增加國家的負擔。”在1985年的時候,檢察機關統一著裝,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準備給張蘇也配發檢察服,但是,張蘇同誌說,不做檢察工作了,不要多花國家的錢,堅持沒有要。
張蘇同誌就是這樣一位“視名利淡如水,看事業重如山”的優秀共產黨員,1985年,在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退休幹部書寫條幅時,他用這句話與大家共勉。
在當今物質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要想固守節操、淡泊名利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是,隻要樹立像張蘇同誌這樣的人生觀和權力觀,不為名利勞身,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做事,守住清貧,耐住寂寞,就能經受抵禦各種誘惑,為高尚壯美的人生寫下濃重的一筆。